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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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1页)

这才下午三点钟,要不练练瑜伽吧!

又过一日,今天有工作安排,叶小羽迫不及待忙碌起来。

啊这——

说好不九九六呢?

第33章

早上第一件项工作,除了洗漱吃饭外,还有穿搭打扮。

这没毛病。

叶小羽是个女人,虽然已经是九十年代,很多女性投身工作,但也有不少人小脑被裹,他们认为女人成就不了什麽大事,女人做什麽生意,不与女人谈生意,这个时候,合适的着装能够挽救一些刻板印象。

她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虽然很多人都有隐形颜控,不分男女,对於颜值高的人更有耐性,但年轻漂亮的女人,也常常遇见各种各样的麻烦。

也因此,穿衣打扮也尽量往所谓的「精英职场女性」上靠。

为此,叶小羽也买了很多西装,成套西装丶西装外套丶西装裤丶阔腿裤,正式的非正式的,定制的非定制的,在北市场买过,上次逛港风街也有,这次去魔都还买了不少。

她挺庆幸自己现在身高一米七三点五,加上高跟鞋,哪怕普通的低跟也能轻松破一米七五,在营养跟不上的时代,现在男性平均身高也就一米六九上下,她比好多男人都高,高个子本身也是一种优势。

今天是深粉色西装,时髦丶亮眼,绝对人群中最吸睛的崽,而且粉色相对更温柔,因为今天应该会见很多漂亮小姐姐。

叶小羽往镜子跟前一站,谁都不爱,咳咳,并不是,工作是一部分,事实上,她也挺喜欢漂亮的衣服丶漂亮的鞋子丶漂亮的包包,这也算一大爱好。

她转了两圈,满意一笑,再回头问:「崽,妈妈今天是不是特别漂亮?」

乐乐点点头:「很漂亮,像仙女一样。」

「哎呀,真有眼光。」

乐乐:……可你昨天不是说自己像是天上掉下来的仙女吗?随便一提,前几天还是是宇宙无敌国的女王。

生活不易,小孩儿叹气。

吃过早饭,叶小羽补上口红,和乐乐一块儿出门,送他上学。

一路上,回头率几乎百分百,粉色果然是一个大杀器啊。

时下,也正是人们解放天性的时候,街上颜色花花绿绿彩色很多,但粉色系被归类为少女颜色,很少有妈妈穿,小区熟悉的人频频回头,引起了多场议论。

有好的:「这颜色当真显白,要不然我们也去逛街买一件?」

「这粉粉的会不会太嫩?」

「就是要嫩,穿上年轻得像个小姑娘似的,多好看啊!」

「那我也给我孙女买条粉色裙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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