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朱元璋见他反应如此剧烈,顿时愣住了。
他皱了皱眉,满脸疑惑。
“麻烦?先生这是何意?这免死金牌,乃是天子恩赐,是无上的荣耀!可保性命,可免死罪,如何能是麻烦?”
李去疾看着这位眼神露出一丝清澈的大叔,心中轻叹一声。
他知道,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免死金牌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与保障。
可李去疾,却深知这玩意儿的真实分量。
他压低声音,凑近朱元璋,郑重地说道:
“马大叔,您想啊。”
“这金牌,是皇帝给的。它能免死,是因为皇帝‘允许’它免死。”
“可若是那高高在上的皇帝,真动了杀心,是真心实意地要一个人的命……您觉得,他会因为自己当初给的一块牌子,就收手吗?”
听到这些话,朱元璋一愣。
他下意识看向李去疾,李去疾的表情依旧十分温和。
但朱元璋只觉得对方的目光锐利如刀,直刺自己的内心深处。
揭开那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想法!
李去疾看着发愣的马大叔,继续压低声音,用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不,他不会。他只会觉得这块金牌碍眼,觉得那个拿着金牌的人,是在挑衅他的无上权威。”
“到那时,这免死金牌,便不再是护身符。”
“它,只会让你的死法,多添几分欲加之罪的笑柄罢了。”
朱元璋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椎骨直冲天灵盖。
他整个人都僵住了。
之前,他总觉得李去疾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能把他那些藏在心底最深处的念头,轻飘飘地翻出来,摆在台面上。
对此,他已经渐渐习惯,甚至学会了如何在这种“读心术”面前保持镇定。
可这一次,不一样。
李去疾说出的,是他从未曾细想过,甚至从未曾意识到的东西。
那不是他的想法,而是他这个人的……本性。
是“帝王”这种身份,与生俱来的,刻在骨子里的冷酷与逻辑。
他想开口反驳。
说咱不是那样的人,说咱一言九鼎,说金牌就是金牌。
可话到了嘴边,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因为他把自己代入到了那个情境里去。
如果真有一个手握免死金牌的臣子,仗着泼天功劳,屡屡挑战他的底线,甚至结党营私,威胁到了江山社稷的安稳……他会怎么做?
他会收手吗?
不。
他不会。
他甚至在瞬间就想到了十几种处置的法子。他会用那块金牌,当着天下人的面,免去那人的明面上的死罪,彰显自己的仁德。然后……那人可能会在归乡途中“意外”坠马而亡,可能会在某次宴饮后“不慎”食物中毒,甚至他的全家老小,都会在某个雨夜“不幸”遇上百年不遇的山洪暴发。
让一个人“合理”地消失,方法太多了。
甚至,他还会为这位“不幸”的功臣,举办一场风光无限的国葬,亲自写下情真意切的悼文,让天下人都感念他的仁德与惋惜,同时警示所有活着的臣子。
想到这里,朱元璋的后背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他不是在揣测咱的心思。
他是在剖析“皇帝”这种东西的本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