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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胄的叶片随着马的步伐轻轻碰撞,叮当作响,汇成一曲雄壮的出征乐章。
李默策马立于道旁,默默注视着这支属于自己的力量,如洪流般向西涌去。
他的目光锐利,仿佛已经穿透了无尽的草原与沙丘,看到了那即将爆发的血火纷争。
这时,一个虎背熊腰、声若洪钟的年轻将领催马来到他身边,咧着嘴笑道:“李大哥,你这番话,说得俺老程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杀到处木昆部的老巢去!”
正是程处默。
他此刻穿着一身量身打造的明光铠,更显得威武雄壮,脸上洋溢着纯粹的兴奋和对李默毫不掩饰的信服。
望着程处默,李默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感慨。
他还记得数月前,程处默初到磐石营时的情景。
那时,这位卢国公的公子,顶着“磨砺”的名头,心高气傲,眼高于顶,对安西边军的一切都带着勋贵子弟固有的审视,尤其对他这个以“罪臣之子”身份快速崛起的“烽燧”队正,更是充满了不服。
冲突在一次联合侦察任务中爆发。
程处默仗着勇力,不听李默事先制定的隐蔽行进指令,擅自带人追击一小股突厥游骑,结果落入陷阱,被近百骑团团围困在一处荒谷
;。
是李默,在得知消息后,当机立断,放弃了原定任务,率领“烽燧”老兵连夜奔袭百里。
他们没有贸然冲击敌阵,而是利用地形,在外围精准狙杀敌军哨探和头目,制造混乱,再用调虎离山之计,引开大部敌军。
最后,李默亲自带人从悬崖一侧悄然潜入,如同神兵天降,出现在几乎绝望的程处默面前。
那一战,“烽燧”以极小的代价,全歼了那支突厥百人队,救出了程处默和他手下仅存的几名亲兵。
当浑身浴血、疲惫不堪的李默,将水囊递给瘫坐在地的程处默时,这个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眼眶红了。
他亲眼看到李默如何在绝境中冷静指挥,如何将个人勇武与团队协作发挥到极致,更看到李默为了救他手下一个普通士卒,不惜以身犯险,硬生生从乱刀下将人抢了回来。
“不抛弃,不放弃”,李默不只是说说而已。
那一刻,程处默心中所有的骄矜与不服,都化为了乌有。
他看到的,不是一个凭借侥幸上位的“幸进之徒”,而是一个真正有能力、有担当、将麾下士卒性命放在心上的将领。
回到军营后,程处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卸下他那身彰显身份的华丽铠甲,找到李默,当着所有“烽燧”老兵的面,抱拳躬身,心悦诚服地说:“李队正,俺程处默这条命是你救的!从今往后,俺就跟着你干了!你指东,俺绝不往西!俺不要什么特殊关照,就从一小卒干起!”
此后,程处默果然收敛了性子,从基础做起,跟着“烽燧”一起进行严苛的训练,学习李默传授的那些闻所未闻的战术技巧。
他凭着自己的勇武和逐渐展现的指挥天赋,以及在几次小规模冲突中的出色表现,迅速赢得了“烽燧”老兵的认可,也真正成为了李默可以托付后背的兄弟和左膀右臂。
李默看着程处默,淡淡道:
“处默,热血要有,但脑子更要清醒。”
“草原不是戈壁,处处都可能藏着危险。”
“传令下去,行军途中,所有伍长以上军官,每晚必须到我帐中,复盘当日所见,规划次日路线。”
“我要这草原,对敌人是迷宫,对我们,是坦途!”
程处默神色一凛,收起了笑容,抱拳正色道:
“喏!我这就去安排!”
看着程处默领命而去、一丝不苟的背影,李默心下稍安。
有这样一个既能冲锋陷阵,又能严格执行命令的伙伴在,他肩上的担子仿佛也轻了几分。
他轻轻拉了下缰绳,调转马头。
他的目光再次投向西方,那片广袤而未知的土地。
处木昆部。
西突厥的爪牙之一。
根据被俘的阿史那啜零星供述和之前侦查的情报,这是一个拥有超过五千控弦之士的大部落。
骁勇善战,来去如风。
其设(首领)阿史那禄,更是个狡诈如狐、凶残如狼的人物。
自己手上这八百人,虽然士气正盛,装备经过改良,但真正能如臂指使的核心,不过三百“烽燧”。
以八百对五千,还是在对方的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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