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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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第2页)

现如今,江可可是弟弟妹妹的偶像,她的话就是金科玉律,两个小的听话的很。

秋天时候,江可可拿出积攒的秋装图样给大伙看。有些图样是她凭借记忆,绘出的现代服装,但因为样式大方得体,很受欢迎。有些客户专门从县城跑过来让她做衣服。

对于县城来的客户,她很用心维系,会送她们一些小礼品,或者在衣服上缝上精致的小刺绣,就是为之后在县城开店积攒人气。

做生意嘛,总要有些心眼不是。

秋装里头,县城客户最喜欢的就是风衣,中、长、短款三类风衣都很收欢迎。风衣修身又显气质,穿上后整个人都高级不少,走在大街上很吸人眼球。

时尚风刮起来是很快的,小小的县城,年轻人都以拥有一件风衣而时髦,如果谁家有钱,三款风衣全都有,那可要让人羡慕嫉妒死了。

因为订单多,为了赶工,刘素梅也不编箩筐了,开始给江可可打杂做帮手。她本身手也灵巧,做活又快又好,有了她的帮忙,江可可速度快了不少。

她发现了人手不够问题,就开始想雇佣员工一起干活。她把这个想法和家里人说了,刘素梅心里有些打鼓,“以前一直打击资本家,农民雇佣个帮手都要被判成中农成分,要受打击。现在虽然说不兴那一套了,但才刚过去几年,将来怎么样还不好说。万一上头又不愿意搞个体经济了,要秋后算账了,雇佣人干活的不就成了资本家了吗?”

江可可向刘素梅保证:“妈,你真是想多了。咱们老百姓现在最缺的是什么?就是钱!什么来钱最快?做生意呀!上头巴不得越来越多的人做生意呢,这样还能增加税收。只要尝到了挣到钱的甜头,不管是老百姓,还是上面的人,都不会再回过头来走老路了。有白面吃谁还乐意啃窝窝头呀!”

两口子也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于是就帮着招人。他们招人很严格,一定要选那种手脚干净利索,勤快踏实的人。因为父母关系网大,对这件事又比较重视,江可可就放心把招人的事情交给他们去办了。她就做最后的面试,从中挑选中意的帮手。

经过认真筛选,最终确定了四个帮手,每天从八点到下午五点就在江可可家做工,他们家管中午一顿饭。工钱按计件来算,品质过关后,多劳多得。

刘素梅也不出去了,就和帮工们一起做活,快中午的时候就去做饭。而江可可则每天上午在集市上招揽业务,也会去县城跑一跑,和一些客户吃顿饭,认识些新的人。

就这样忙忙碌碌到,天气也越来越冷了。

江可可让爸爸收集了一些鸭绒,她买了一些市场上的面料,因为受技术限制,此时的羽绒服面料不是很好,但也只能将就着用了。

她将鸭绒添加进去,做出了蓬松的面包服,虽然略显臃肿,但是确实保暖,比厚重的棉袄要暖和的多。

这件面包服拿给客户们看,让她们试穿感受一下,有些愿意尝试的就下单了,江可可就给前三个下订单的人做了很大的优惠。

那时候面包服还是新鲜东西,没有见过。先买的女孩很乐意让朋友们试穿她的面包服,别人都没有,她先有了,很有面子。

试穿后,觉得比大棉袄时髦,有条件的女孩子们都自己攒钱,跑来江可可这里订做面包服。面包服的利润很客观,一个冬天下来,光面包服就给江可可带来了3500块钱的净收入。

她也做到了自己的承诺,在天气刚变冷的时候,就买了一台洗衣机,这样洗大件衣服就不用忍着冰冷的水揉搓了,直接扔洗衣机里面洗就可以了。

以前冬天洗衣服,要先烧过热水,然后再用凉水掺着用,还经常会把厚重的衣袖浸湿,贴在身上非常不舒服,每次洗衣服都费事费劲的,很麻烦。现在好了,有了洗衣机,再也不用担心冬天洗衣服了。

电冰箱要等到第二年买了,因为剩下的钱要用来去县城租店铺,买布料什么的,手头资金一定要充足。

但无论如何,这一年,江可可还是完成了自己的年计划,积累了第一桶金,等到开春,就要开始扩大经营,成为真正的个体经营者了。

八十年代过年非常热闹,早在腊月二十号开始年味就很浓郁了,家家户户买肉买菜买各类年货为过年做准备。

因为这一年挣到钱了,江可可就准备让家里人过一个丰盛的年,因此采购了一大批年货,零食除了有瓜子、花生、大白兔奶糖、水果硬糖、饼干、点心、核桃、板栗、松子、葡萄干、山楂糕等等这些常见的,还有家里人从来没尝过的巧克力、果冻、薯片稀罕物。

硬货方面,江可可卯足了劲买来了鸡鸭鱼肉、半头猪、牛肉、羊肉,另外还专门跑去县城买来了蛤蜊、大虾、螃蟹这些海货。

过年都要贴春联,除了从集市上买来的门联、门神、福字、红灯笼、中国结,江可可还和刘素梅一起剪了剪纸贴在窗户上,把家里装扮地喜庆红火。

新年新气象,她给每个人都做了新衣服,买了新鞋子,还给弟弟妹妹包了红包,给爸爸买了他最喜欢的酱香白酒,给妈妈买了金项链和金耳环。收到礼物的每个人脸上都展露着灿烂的笑容,江可可喜欢看他们的笑颜,充满元气和希望,对未来抱有很大的期许。

在准备年货的时候,江可可看见过高鹏志,半年不见,他更加成熟,也更有书卷气了,人很精神,脊背挺得溜直。衣服虽然洗得发白,但收拾的整洁熨帖,和周围穿着皱巴巴衣服的人格格不入。

只是瞄了一眼,江可可就转眼走开,高鹏志也看到了江可可。他听母亲说起过江可可,说她现在雇人做衣服,成了小老板了,给家里买了洗衣机,还给她妈买了金首饰,出手大方的很,语气里满是酸意。

这一次偶然相遇,高鹏志发现江可可出落的越发端庄大方,但眼神又透露着伶俐和干练,一看就是能干大事的人。原本还想在她面前展现一下优越感,但是看到本人,他觉得江可可浑身散发的自信大气的气质,一点也不输给他那些女同学,甚至还要略胜一筹。

这个发现有些让他心塞。一直觉得不过尔尔的人,在不经意间发展的和自己齐头并进,一颦一笑的淡然从容,映衬的有小心思的自己那样狭隘和阴暗。

现在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以前是以穷为美事,现在人人都妄想挣大钱,羡慕崇拜会赚钱的人。乡里人对江可可也从最开始的不屑一顾,酸气十足,到后来的艳羡欣赏,句句都是夸赞她的话。

“可可这姑娘就是能干,凭借一双巧手愣是铺展开了一个摊子。”

“谁家要是有可可这样的孩子,那可真是祖上烧高香了。你看素梅戴的金项链金耳环没?金灿灿的,在太阳光下都晃眼睛,那可是可可孝顺给她的。”

“还有大海,身上时不时飘来高级白酒的味儿,把孩子他爸馋得不行,每次闻见都会回家喝两口二锅头解解馋瘾。”

……

萦绕在他耳边的全都是对江可可的赞美之词,没有人提起他们曾经的订亲,但每句赞美的话都像巴掌一样扇在他脸上,嘲讽他是多么有眼无珠离开了这么优秀漂亮的女孩子。

没了江可可和江家的资助,他在学校的日子不是很好过。虽然学校有奖学金、助学金,但是顶尖大学人才济济,全国的尖子生挤在一起竞争奖学金,压力和难度可想而知。他每天都要拼命向前冲,才只拿到三等奖学金,日子过得紧巴巴,远不如过去那样轻松从容。

他能拿得出手的衣服鞋子全都是当初江可可买给他的那几套,来回替换着穿,都洗得发白了。到了大学,身材变高变粗了,衣服鞋子眼看穿不了,可他没有多余的钱置办新衣。并且,他被江可可养刁了,粗布衣服他看不上,就想穿好一点的衣服。可他没钱。

那个时候大学生最流行的勤工俭学的方式就是当家教。为了生计,他也做起了家教。请他的人家是双职工家庭,夫妻两人都是国家干部,孩子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都有很高的职位。他们一家的吃穿用度是他想都不敢想的高级,他负责教学的那个初中生一套运动服都要一百多块钱,够平常人家半年的生活费了。

学校里不乏家境优越的同学,他们人人戴手表,穿体面衣服,英语都很好,艺术和文学造诣都很高,见识广博。高鹏志觉得虽然他和他们身处同一个校园,却与他们格格不入,仿佛两个世界的人。他们是天上高高挂起的太阳,而自己只是地面上卑微的蝼蚁。

有些和他一样条件,甚至不如他的贫寒学子,能够用平常心看待家庭情况的差异。可是他无论表面装得多不在意,内心里却介意的要命,疯狂的想要改变现状,恨不得一步登天。

班里有不少女生喜欢偷偷看他,他知道自己长得好,当初江可可就是因为自己长得好才那么不顾一切支持自己。既然他能迷倒一个江可可,也能吸引来其他女生来为他铺路搭桥。

经过观察和筛选,他把目光投射到了邻班女同学周元欣身上,她父亲是学校教授,母亲是艺术学院的领导,爷爷奶奶都是肩头带星的人物,姥姥姥爷也都是德高望重的行业泰斗。这样的人家会给自己以后的人生带来极大的助力。

而且,他也听说了,一般有女儿的权贵家庭,都会精心挑选寒门贵子,扶持女婿上位,把女婿当成半个儿子来培养。他觉得自己完全符合要求,年轻,有才,样貌出众,成为谁家的女婿都绰绰有余。

他不觉得自己卑鄙无耻,反而认为有好的机会和资源不利用才是傻子。古往今来,多少成就大事的帝王将相就是凭借妻家的势力才发家的,能够娶到有家世的妻子是男人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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