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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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宋彭山确实年纪上来,思想不如年轻化一代,董事会很多人不在乎人情,只在乎谁能让效益最大化。

至于他们父子要内斗,那就斗去吧!

他们这些人最后有钱收就行!

年后。

宋斯砚顺利从广州调回北京,为了方便工作,他专门挑了离公司近的那个公寓住下。

这房子陶溪搬得很早,只暂住了一阵子。

这回宋斯砚回去收拾才发现,卧室的床头柜里遗落了一枚她的戒指。

陶溪不是喜欢花里胡哨的人,就连戒指的款式都挑得很素,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小银圈。

她其实也不爱戴戒指,就那一回。

按照她自己的说法是逛集市的时候鬼迷心窍,戴着戒指回来的时候,她就在他面前转啊转。

“宋斯砚,这戒指我戴好像大了点儿。”

“自己买的怎么都能买大了?”宋斯砚觉得她有时候有点笨。

平时看起来很强势很精明的一个人,总是在很多小地方犯错误,比如这种时候。

“不知道,买的时候没认真试吧。”她作势要摘下来。

宋斯砚走过去,看了眼她的手指,他问她:“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手指比较粗,找人要了大圈口。”

“嗯…”

“没你想的那么夸张。”他走过去牵着她的手,“我看看。”

“你能用眼睛看出来?”陶溪产生怀疑。

宋斯砚没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跟她说:“下次别自己买戒指了。”

“嗯?”

“以后我会买给你。”

那会儿宋斯砚想,结婚的时候要好好挑戒指,如果喜欢的款式太多,就求婚的时候一个、订婚的时候一个、结婚的时候一个。

婚后当作装饰再买一个。

但这话他没对她说,怕她承接不住他这期盼的重量,毕竟结婚是一个很沉重很严肃的话题。

当时也是没想到,那话没说到后面也没机会说了。

如今,这枚戒指依旧躺在柜子的角落里,她不常戴,也想不起来有一枚戒指掉了。

宋斯砚拿起来,瞬间觉得有些可笑。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这枚戒指,她鬼迷心窍地要了,但其实没试过合适的尺码。

戴在手上老掉,也就不想戴了。

要扔的时候也是毫不犹豫,随手就扔了。

丢在角落都根本想不起来。

宋斯砚本以为这已经很可笑,但更可笑的是——

他拿起这枚戒指,套在了自己左手的小拇指上。

第二日,宋斯砚前往公司。

其他人见了他热情招呼着,知道他这回要长留在北京。

他要回北京任职的消息,早一周就在公司传开了,而陶溪看着没任何反应,正常工作,正常生活。

本次竞聘的结果很好。

她顺利竞聘到这个位置,不过流程交接会稍微有些慢,她现在不

会那么快到岗。

交接工作得到新年之后了。

年后她就会来到这个岗位,到时候…

她无可避免会跟他有很多工作接触。

宋斯砚悠悠地转动着手上的戒指,他知道这个手段有些卑劣,不太光明,也不像是他会使用的办法。

但好像目前也没别的办法。

她说过的,她讨厌死缠烂打。

回北京的第一周,两个人几乎没碰上过面,陶溪在日本出差,第二周才回来。

据说她回来给B组的所有同事都带了一份伴手礼。

很细心也很热心。

宋斯砚私下调查了下B组的情况,说是B组的所有人都对她忠心耿耿,人都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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