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翟志行是国内名牌大学的一名大学生。
虽然说是在国内最顶尖的学府上学,但翟同学也没太大优越感。
在自己原本的学校,他一直是众星捧月一般的存在。高考全市排名第二,他当时还上了当地新闻,父母脸上特别有光。
可是来到了A大,遍地都是学神学霸,随便拉住个同学一问,十个里有八个是状元。这就导致他有点自卑。
如果只是这样就罢了,他好好学习,在学校闯出一番名堂,做知名大学的知名人物,那也很有面子。
坏就坏在翟志行父母太疼孩子,他家里也不差钱,进了大学后每月生活费给的充裕,父母每次打电话也是净问些“吃得好吗睡得好吗和同学出去玩了吗”这类的问题。在他们看来,儿子已经上了国内最好的大学,以后就业找工作什么的根本不用愁,一心想着让翟志行好好享受大学生活。
而翟志行在这种思想的熏陶下也有些飘飘然起来。没事儿就待在宿舍里打游戏,吃饭叫外卖,隔三差五翘个课出去潇洒,过得好不快活。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大一寒假。
翟志行看着自己陆续公布的各科成绩,基本都在及格线上徘徊,也就老师使劲捞了他一把,才险险没挂科。
父母问他考得怎么样,他推说成绩还没出,只给他们看了唯二两门九十多分的科目,还没告诉他们那是两门网课。
摆脱父母的追问,翟志行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进行了深刻反思。
他要重新做人!
大一下半年,翟志行开始了自己做出改变的第一步。
确定自己还没被踢出去之后,他开始参加自己刚入学那会儿加的两个社团的活动。
他加的其中一个社团叫科技协会。
这是学校里一个很大型的社团,平时社团活动多,而且很有意思,学长学姐都很友好,带着他们大一新生举办活动、参加比赛,多次获得全国奖项。
翟志行去过两次就喜欢上了这里,决定要好好参与进来,在社团里留下来。
这周末,他跟往常一样,到社团活动中心参加科协的活动,却看到了一个之前从没见过的学姐。
那个学姐长得非常好看,衣着打扮都让人觉得自然又亲切,脸上总挂着笑容,给学弟学妹讲解起问题来耐心又有趣。
翟志行悄悄跟旁边的人打听:“同学,你知道那位穿米色风衣的学姐是哪位吗?”
旁边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露出怪异的神色:“辰熹学姐你都不知道?你是咱社团的吗?不对,你是A大的吗?隔壁大学都知道的。”
翟志行:“......不好意思,我平时不太关注学校里的消息。这位辰学姐,很有名吗?”
说起辰学姐,这位同学眼里放出仰慕的神色:“那当然了,当时辰熹学姐和余慕学姐并列最高分被咱学校录取,年年奖学金,各种比赛奖项拿到手软。这你都不知道?”
翟志行被对方那“你们村刚通网”的眼神看得无地自容,道了声谢赶紧溜了。
翟志行参加社团活动经常能看到那位传说中的辰学姐,他也借活动的名义跟对方搭过几次话,混了个脸熟。之后他积极跟着社团准备各种项目、办活动,也算在社团里混出个位置,跟几位学长学姐熟悉起来。
当然也包括辰学姐。
根据他的观察,社团里的同学对辰学姐的态度都是很亲切又带着尊敬,平时嬉笑打闹的时候常有,但从没见过有人有过再进一步的举动。
就好像大家早就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他没好意思找人打听辰学姐有没有男朋友,但看她平时来往的朋友,有玩得不错的男生,但都没有暧昧的意思。
翟志行慢慢察觉到自己对辰学姐的好感,甚至可以说是喜欢。
既然没有男朋友,他想试试。
他想想自己这段时间以来的变化,他还记得对方随意问起自己学习情况时自己那种没法开口的羞愧感。
但他现在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他也可以参加国家级的比赛拿奖,这半年来认识了很多朋友,学习成绩也在班里排到前几名。
而且他觉得,辰学姐对自己,也算挺好的。
不管怎么说,他准备去找学姐告白。
这天周末,翟志行照例去参加社团里的活动。
只不过这次临出发前,他给辰学姐发了一条微信,等社团活动结束,自己有件事想告诉她。
虽然决定了要告诉对方,但他心里还是惴惴不安。先给对方发个消息,也算探探对方是个什么态度。
辰学姐跟平常一样,爽快答应了,还顺便跟他说了下今天下午社团活动的任务。
在活动中心集合,辰学姐也还是跟平常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对他的态度也一般无二。
翟志行也拿不准学姐是个什么态度,觉得自己挺有希望,又好像没指望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小说简介排球少年初恋事件簿作者北川有暖简介谁说童话是现实中不存在的理想国?国见英是青井王国的外来者,在误入此地之后,他陷入思索怎么没一个靠谱的,还得是我来等一下,他不是绝对不会做无缘无故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吗?小美人鱼不会变成泡沫,因为王子每天都会来海边看她白雪公主不会吃下毒苹果,因为王后和她相处融洽。青井家为柚香...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家伙阿英突然笑了起来,看着那个将她拖上床的完美男人。他只是抱着她,什么也没做,就睡着了。啊,不,他还做了一件事,他把脸贴近颈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在品味这股香味。幸运的是,第一晚就这样过去了,并没有生任何事情,就在她以为再也见不到对方,但那个男人又给她打电话,他们又住了第二晚,并签订了合同。...
这是一个关于铜豌豆,小钢牙,铁公鸡,还有妖孽的故事。我,新鲜出炉的祈王是史上最具贫农气质的王爷。蒸不熟,煮不烂,打不死,掐不扁。本着‘我不会死,死的是别人’的高尚信念,在猛人如迎风生长的韭菜一般层出不穷的大郑朝努力活的一般糊涂。东宫太子是我弟。他是一个好青年,爱读书(帝王策),爱看报(邸报),霸朝纲,后天练就一口的铁嘴钢牙,誓要嚼碎我这个可怜的小豌豆。崔碧城是我表哥。大郑最具文人气质的官商(不张嘴,不讨价,不看账本的时候),有钱人!一块铜钱掰成两半花,银子都揣在肋条骨上,动他一两银子和要他命一样。铁公鸡一只。至于妖孽大郑可是一个妖孽尽出的好地方啊这个尘世竟然是如此的寂寞如雪呀...
妖邪环伺,诡异入局,皇朝更迭乱象四起,俗世洪流,唯强拳开路,铁血立足手艺人楚歌携一口龙钟入世,以左道傍身,献祭万物即可提炼强绝异力,诸般妙法,万种天赋!武道左道横练肌肉妖魔秘法神兵蛊毒!纸人丫鬟挂千秘眼画皮灯笼陶塑傀儡诸般妙法,万般神通,何为大道?楚歌淡然一笑,稳健而行,路在脚下,铁拳开路,所过之处,皆是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