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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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女尸的遗腹子(第1页)

我是女尸肚里的遗腹子。

爷爷从一堆浮尸中将我救起,别人都认为我不吉,劝爷爷烧死我。

爷爷却说我是天河水命,天生吃“捞尸人”这碗饭的。

捞尸人有三不捞:

自杀身亡不捞。

尸体悬浮不捞。

网空三次不捞。

我以为这些都是封建迷信,直到那次恐怖的捞尸经历,彻底颠覆了我的世界观:

我家在黄河下游,一个地图上都搜不到名字的小山村。

黄河从村边经过时,又折转向北,久而久之,在村外冲出了一片广阔的湖泊。

每天都有从上游漂来的浮尸,在湖里打转不走,需要人为捞起,因此滋生出了“捞尸人”这个特殊的职业。

我爷爷,就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捞尸人。

那年黄河赶上十年不遇的洪水,每天漂来尸体无数。

爷爷担心尸体腐烂后污染水源,造成瘟疫,便约了十里八乡的捞尸人一起义务打捞尸体,集中烧埋。

其中一具大肚子的女尸,兴许是打捞时挤到了肚子,上岸之后,竟然产下一个活生生的男婴。

女尸产子,大家都觉得太过诡异,提议将婴儿直接烧死扔掉。

爷爷说他们不懂,说这孩子能从死人肚里爬出来,乃是河伯眷顾,属罕见的天河水命,将来定能继承他的衣钵,便将男婴收养下来。

这个男婴,就是我。

因我是水中出生,爷爷便给我取名“水生”,跟着他姓赵。

爷爷打了一辈子光棍,无儿无女,因为有捞尸的手艺,我们家日子其实过得不错,天天有肉吃。

但是村里小孩都不愿意跟我玩,说我身上有死人味道,甚至编排段子,说我家吃的肉都是从死人身上割下来的。

因为这个,我心里也没少埋怨爷爷,什么不好干,非得吃死人饭这么晦气,连我也跟着被人看不起。

我十六岁的时候,爷爷说我成年了,要带我一起下河捞尸,我说什么也不肯。

当时村里有跟我差不多大的,不少都进城打工了,回来一个个牛逼轰天,有的连摩托车都买了,我羡慕的鸡儿通红,也吵着要出去打工。

爷爷说我是天河水命,根子在水里,去外面肯定混不出名堂,反而有血光之灾。

我说他这是封建迷信,说我讨厌死人,以后就算要饭也不干捞尸这么下三烂的活。

爷爷平生第一次对我动手,重重地打了我一巴掌,让我滚蛋。

第二天一早,我就偷摸离开了家乡。

为了防止被爷爷找到,我干脆跑得远远的,直接去了深圳。

车水马龙,高楼大厦,跟我家所在的小山村,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但这里却没我的容身之处,我年纪小,又没学历,只能干最脏最累的活,还总被人欺负。

最惨的时候,三十块钱熬了一个月,天天老干妈拌清水挂面,连一块钱两个的机器馍都吃不起。

所以后来每次听人说穷得只能吃泡面,我就觉得好笑,对真正的挂逼仔来说,泡面它既不便宜也不实惠。

饿得最难受的时候,我就特别想家,想爷爷,好像捞尸也没有当初想的那么差,至少能吃饱饭,还不用看人脸色。

但想到两手空空回去,肯定要被村里人嘲笑,我就咬牙死撑,始终不愿迈出回家的一步。

直到我被一个老乡骗进传销窝点,什么1o24工程,投资五千、两年赚回1o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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