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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莱昂纳尔婉拒了卢西安带他在歌剧院附近逛一逛的提议,迫不及待地回到自己的新公寓,准备将刚刚得到的灵感变成文字。
这间公寓有一间小书房,只容得下一桌一椅,还竖着一个不大的书架,墙上有煤气灯,桌上则摆着烛台。
双重照明下,莱昂纳尔得到了与前世电灯接近的书写体验——当然,如果能把鹅毛笔和粗糙的毛边稿纸,换成键盘与屏幕就更好了……
《颓废的都市》要想赢得巴黎、法国,乃至欧洲读者的认可,绝不能只有情色描写的堆砌。
要知道这时候法国的读者群体已经不限于知识分子和市民阶层,而是随着教育的逐渐普及,扩大到了工人、农民,甚至乡村女性。
仅在巴黎,就有超过500家获得官方许可的公共阅读室,读者仅需要支付极低廉的价格就能在其中借阅报纸和小说;而在乡间,流动图书馆同样常见,可以给生活无趣的家庭主妇解闷。
《包法利夫人》中的主人公爱玛就是通过流动图书馆的书籍,产生了对浪漫爱情的遐想。
而现在,1879年,法国读者的口味日益刁钻,要想吸引他们购买,一定的文学性还是很有必要的。
同时要注意这个时代读者的特点:
许多20世纪,尤其是21世纪的年轻读者在阅读18、19世纪的小说时往往会抱怨,抱怨当时的文豪们在情节开始之前,往往要进行冗长的风景、民俗描写,尤其是巴尔扎克,可以在开篇连写好几页风土人情。
莱昂纳尔原先也不理解,但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却明白了——这个时代的读者没有丰富的影视、绘画来填充他们的大脑,如果没有足够的文字为他们营造情境,他们很难进入小说当中,阅读体验自然不佳。
中国的古代小说也有类似的现象,主角们每到一个新环境、每遇见一个新人物,都要来一段纤毫毕现的描写。
所以这并不是当时的作家没有意识到这些描写太冗长,而是迁就读者形成的一种特定风格。
但是,谁说要想让读者有代入感,开头就必须是环境描写?
莱昂纳尔思虑再三,在纸上写下了《颓废的都市》的第一段——
里昂,这座城市咧开它的血盆大口,呼出的气像塞满了湿漉漉的墓穴苔藓,一股脑儿灌进路易斯·潘赛的肺里。深秋的夜晚,空气冷得钻心蚀骨,雨丝细密如针,扎在脸上,又顺着脖颈滑进早被冷汗浸透的衬衫领口。路易斯·潘赛,皇家歌剧院的“明日之星”,此刻正像一条被剥了皮的丧家之犬,蜷缩在圣让区一条狭窄的巷弄深处,这里污秽不堪,散发着浓烈尿臊,还有腐烂的菜叶味,令人作呕。他的背脊紧紧贴着冰冷粗糙的石墙,每一次急促的喘息都扯得肺叶生疼,每一次心跳都沉重地撞击着耳膜,仿佛要把那柄寒光闪闪的佩剑——德·洛林伯爵那柄几乎吻上他喉咙的佩剑——从脑子里震出去。
莱昂纳尔将今天刚刚认识的卢西安·德·潘赛的名字改成了路易斯·潘赛,毕竟在王权时代,名字里有“德”的贵族阶层,通常不会“沦落”到要去当歌剧演员。
而他为路易斯·潘赛安排的开场,则兼具悬念与紧迫感,同时将环境描写的重点从风土人情,变成了更容易代入感知的“气温”“气味”。
逃难的皇家歌剧院“明日之星”也足能吸引读者的关注,毕竟过往几乎没有作品是表现这个群体的。
他甚至还运用了一点网络小说“黄金三章”的技巧,尽量在开篇就设置悬念,让读者尽快进入情境当中——这在19世纪以及之前的欧洲小说当中,往往被认为是“大忌”。
至于说这位“明日之星”落难里昂的原因,莱昂纳尔并没有藏着掖着,而是很快给出了答案——
就在不到一周前,路易斯·潘赛的世界还是天鹅绒、水晶吊灯和甜腻的香水气息构成的……他享受着成为这一切混乱中的焦点。他的声音,他的身段,他眼角眉梢流转的风情,足以让包厢里那些珠光宝气的贵妇人们攥紧了扇骨,也让那些道貌岸然的老爷们喉结不自觉地滚动。
直到他遇见了艾米莉。或者说,直到艾米莉遇见了他。艾米莉是德·洛林伯爵的新欢,一朵刚刚从外省移植到巴黎温室里的娇嫩玫瑰,带着初入浮华世界的懵懂与难以抑制的好奇。伯爵的包厢位置绝佳,正对着舞台中央。路易斯·潘赛能清晰地看到艾米莉那对深褐色的、小鹿般的眼睛,如何从一开始略带羞涩的闪躲,渐渐被他的歌声和表演点燃,变得灼热而大胆。她的目光像带着钩子,每一次扫过舞台,都准确地落在他身上。这无声的邀请,对一个以征服为乐的猎手而言,比任何一封措辞优美的情书都更有力量。
在某个演出结束后的午夜,后台通道的阴影里,她的裙摆擦过路易斯·潘赛的腿侧,留下令人眩晕的玫瑰麝香交织的气息。艾米莉塞给路易斯·潘赛一张散发着同样香气的便笺,上面只有一个地址和一个时间。后面发生的一切,水到渠成,香艳旖旎。
路易斯·潘赛沉溺其中。他浑然忘
;却了这朵玫瑰,早已被标注了所有权——属于那个在宫廷里以暴躁和占有欲闻名的德·洛林伯爵。
虽说《颓废的都市》要重视文学性,但是毕竟本质上还是一部刺激感官的情色小说。
莱昂纳尔没有准备把读者最想看的内容藏得太深——在看完精致、体面的正统文学描写后,他们的耐心最多只有两页,否则就会暴怒地去找书贩算账。
所以该给的还是得早给,才能勾着读者接着往下读。在莱昂纳尔的笔下,路易斯·潘赛因为睡了德·洛林伯爵的女人,被伯爵追杀,不得不逃到里昂躲藏起来。
正是在里昂,他遇见了整部小说的主人公热拉尔·西蒙斯。
路易斯·潘赛很快凭借自己的风流本事,成为了热拉尔·西蒙斯庄园里的一名颇受欢迎的“门客”,整部小说正是借助他的视角逐步展开。
莱昂纳尔一路写下去,直到深夜才熄灯入睡。
第二天一早,莱昂纳尔又到一楼吃过早餐——这也是他重生到这个时代以后,第一次在吃“早餐”这个玩意儿。
“一日三餐”先从皇室和贵族开始,现在逐渐普及到了中产阶级。至于说占巴黎人口大多数的平民与贫民,想要吃上“早餐”,就得再等上几十年了。
吃完早餐,莱昂纳尔回到公寓,继续《颓废的都市》的写作。
没办法,虽然创作时限有四个月,但是书写效率实在不算高,这种小说又不好在课堂上开小差写,所以必须趁着周末能多写一点是一点。
不过吃过晚餐以后,莱昂纳尔并没有继续创作,而是提上早就准备好的煤气灯和十几法郎的现金,乘坐公共马车来到了十四区的地狱街。
此时天已经黑得像墨水,十四区大部分地方只有零星的路灯还亮着;狭长的地狱街更是一盏路灯都没有,只有夹着街道的墙上的窗户,透着灯光,勉强照亮了这条阴森恐怖的街道。
莱昂纳尔到的时候,阿尔贝·德·罗昂和他的跟班们也已经到了,手里同样拎着煤气灯。
看到“焕然一新”的莱昂纳尔,阿尔贝有些意外,忍不住就想出言讽刺,但是随即想到之前的遭遇,硬生生闭了嘴。
莱昂纳尔把煤气灯提高了一点,照了下阿尔贝等人,发现他的跟班了多了个陌生人:“哦,今天还有新人加入吗?”
阿尔贝看到莱昂纳尔注意到了新人,忽然挺了挺胸膛,颇为骄傲地说:“这是我的新朋友,来自亚眠。”
只听那个“新朋友”用一种懒洋洋的口气自我介绍道:“我叫米歇尔,米歇尔·让·皮埃尔·凡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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