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弹,我听一会。”许暮川打断他,“如果耽误休息,以休息为主,明天早上睡够了我们再出发就好。”
不用早起的诱惑是很大的。
时鹤从琴盒里取出一把雅马哈slg200s,这是一把便携式的民谣吉他,琴身镂空只留下简单的吉他外形。时鹤从一开始学的是电吉他,一直到前年才开始练习木吉他指弹,现在出门都喜欢带雅马哈,不用担心琴体磕碰还不会找不到拨片,十分方便。
时鹤盘腿坐在床尾,许暮川坐在床尾前的椅子里听。他戴上耳机将琴抱在怀中,低着头调音,头发还未干,水滴三三两两滴落在酒店统一洁白床单上,时鹤一边听弦音,一边问着:“你想听什么?正常来说我演出是要收费的……但我木弹得不是特别好。”
“我点什么你都能弹?”许暮川目光落在他的琴上,时鹤嘀咕一句“当然不是”,调好了琴,摘下耳机递过去:“你过来一点,线不是很长。”
许暮川往前靠近半个身位,脖子稍稍放低,意思是让时鹤帮他戴。
时鹤小心地把耳机扣在许暮川头上,手指尽量不去碰到他的头发和耳朵,但收回手的时候,指尖还是不小心擦过许暮川的脸颊。
耳机递出去,时鹤有些不自在。便携吉他和普通木吉他不一样,没有琴体自带的共振,直接弹便和电吉他不插电发出的声音一样微弱,演奏者自己能听见,可不好听,与弹棉花无异,只是有音调罢了,因而需要戴上耳机才能听见经由拾音器发出的类似木吉他的声音。
而他把耳机戴到了许暮川头上,自己无法听见吉他调节后的琴声,弹的什么效果他没底。要是面对门外汉,他弹也就弹了,面对许暮川,他知道许暮川很懂行,贝斯手的乐理知识一般都很丰富,耳朵也很灵敏,许暮川也一样。以前时鹤经常认为许暮川不戴眼镜就是为了更好地用他的耳朵。
不过,许暮川这些年还有在玩音乐吗?
“弹你最熟悉的吧。”许暮川说。
时鹤松了口气,像是被老师检查作业的学生被抽到了为数不多写完的那一本。
《yesterday》是披头士一首偏流行风格的摇滚曲,也是他学的第一首全曲指弹,自然也是最熟悉的,右手拇指和食指同时拨弹起两根弦,一首三四分钟的歌曲便几乎靠他的手指肌肉记忆被缓缓弹奏。
因为摸琴摸了十多年,很熟悉指板位置,再加上这首曲子节奏不快,弹奏起来并不难,左手按的都是他熟悉的和弦,时鹤不太需要看琴颈把位,只不过这把琴一段时间没弹,他需要习惯一下琴的手感。
低下头弹了半曲,手感上来,职业习惯使然,时鹤下意识抬头朝“观众席”望过去,直勾勾对上许暮川的目光。
许暮川的眼神很平静,平静得礼貌,没有把对演奏水平的认可或否定表露出来,只是听。
时鹤本能地低下头避开视线,渐渐有了歌曲以外的杂念涌入大脑,令他再一次抬头快速瞥了一眼许暮川,许暮川微微歪着头,听得很认真,坐着的姿势没有动过,仿佛是不愿干扰时鹤的演奏。
但时鹤能从余光感知到,许暮川不像刚才那般对这把琴能发出什么声音而好奇,只顾着欣赏雅马哈流畅简洁的琴体设计、没有看他。
许暮川的视线此刻丝毫不错地留在时鹤的脸上,这般近的距离——膝盖几乎都要碰上,即便许暮川是近视、眼神不太聚焦,时鹤也不会产生错觉。
时鹤不知道《yesterday》在他手中节奏渐渐提高了。
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许暮川千万、千万不要认出他来。
他于是将头低的更深,潮湿的发丝垂落,遮住眉眼,哒哒哒朝地板和床单滴水。
他的手指也逐渐不受控制,“嗞”一声钝响,左手勾弦瞬间无名指不可控地抖了一下,紧接着半秒不到,时鹤的大脑突然开始介入肌肉记忆、控制双手,对琴弦的手感瞬间消失,他接二连三地弹错了几个音。
曲子简单且耳熟能详,弹错了能一下子听出来,时鹤只好停了下来。
没有共振,手指不再碰弦后,琴也安静了。
暖气在稳定一段时间后开始运行,发出呼呼的微弱声响。许暮川摘下耳机。时鹤把房间暖气温度调得很高,监听耳机闷了一点水汽,他抽出几张纸擦干净,还给时鹤。
时鹤尴尬地接过,“有点忘记了,不好意思啊,耳朵还好吧?”
许暮川站起来,没有立即回话,他不露声色地吸了一口气,在时鹤看来像是想要点评但又忍住,说了一句与弹奏毫无关联的话:“你是不是找不到吹风机?”
询问间,许暮川走到了卫生间,蹲下身在洗漱台的底层抽屉里取出一个黑色丝绒袋,拆掉袋子,将吹风机插好,放在冰凉的瓷砖台面。
时鹤在床上没有动弹。
他意识到许暮川方才不是在看他,只是在意他湿掉的头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沈辞迫不得已娶的妻子,桑知语和他结婚三年,幻想终有一日他会看到自己的真心,从而爱上她。但没想到她和白月光一同遭到绑架时,他不管她的生死,满心满眼只在乎白月光,那一刻,她的幻想被打破,彻底心死,不顾一切地离婚成功。只是,那个向来高傲和淡漠的男人,在她想抛弃过往,准备找个全心全意爱她的人,开啓新生活时,却偏执又疯狂把她压在身下,哑声道桑知语,谁给你的胆子嫁给别人?桑知语茫然不解。她如了他的愿,离他远远的,还把沈太太的位置给他白月光让了出来,他有哪里不满意的?再说,不爱她的人是他,不肯放过她的人也是他,他现在是干什麽?...
我,不小心穿进了众多古早狗血虐文里。我,是反派,是金丝雀,是被主角虐得死去活来的悲催炮灰。我的目标是苟到大结局。但总有主角想噶我腰子。例如面前这位神情冷若冰霜的霸道总裁,为了救他心中的白月光,正把我抵在墙角,皱眉问道你可以给他捐一个肾吗?我我我可以把阑尾捐给他。最近刚好发炎了。本文又名咸鱼必胜法则,我在虐文作大死那些年阅读指南,高亮注意全文架空背景,与现实毫无关系主角一个人从头穿到尾,非单元故事hehehehe小界面he,全部he每个界面都是受的灵魂切片,逻辑被作者吃掉了文案是其中一个界面的剧情,不一定会出现在开头,有可能在中间偏后的位置,介意慎入...
小说简介(排球少年同人)音驹那个女经理作者刀刀逆拂完结番外文案月见里咲雪,十六岁,活泼善良但气质阴郁。讨厌受伤,因此拒绝了女子排球队的入队邀请。现在是音驹男子排球队的经理。但是却总是因为外貌而出现一些奇怪的状况。随队前往比赛场馆时观众A音驹的男排好可怕莫西干头染金发观众B还有他们的女经理,看起来也很阴狠...
腹黑阴暗小狼狗攻相信攻会变好狗受司钟有一本追了一年之久的小说,在此书完结当晚,一场梦把司钟拉进了书里。梦中人是此书的配角之一,此人更是圈住了大部分读者,让人不想看又不舍走。施薄在书中的经历,可以用悲苦来形容,他只是作者笔下帮助男主攀登到山顶的垫脚石。把人送到半山腰,又自己坠落了下来,落得一个粉身碎骨的下场。而司钟知晓自己穿书後的第一想法便是改变施薄的一生,他要推翻作者的言论,让施薄成为他自己生命中的主角。施薄被父母抛弃,姐姐一个人带着他长大。直到一个平凡的一天,他和姐姐住进了大房子,生活也不像从前那般贫苦。在相处中,他知道了司钟。司钟怜爱他,像是神的羽翼落下来,飘在了他的头顶,给了他新的希望。施薄尤其喜欢黏着司钟,无论小孩时期,亦或成年。司钟想让施薄走他自己的路,而不是整天像个顽童一般跟在他的身後。就在他们交谈时,施薄的第一句话,是给司钟的告白。本文是短篇青春加玄幻类的he他们为爱而生,只会更爱,不会消失攻先动情都为自己好好生活内容标签...
正文已完结,番外持续掉落中三年级的寒假,奥罗拉被带回马尔福庄园过圣诞。她满怀期待地踩过草坪,想象着门内有一群佣人对她鞠躬并大喊你是少爷第一个带回家的女人!家养小精灵在一旁细声细气说少爷好久没这麽笑过了!她推开门,赫然看到她最怕的斯内普教授正在里面慢条斯理地用餐。她回头问德拉科你们家有博格特?斯内普盯着这位魔药课差生作业都不交怎麽好意思谈恋爱?奥罗拉忘带了。斯内普作业没带就是没做!在德拉科九岁时,他曾见过一个像山茱萸木魔杖一般的女孩。总会迸发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咒语,永远不拘泥于课本和传统,色彩鲜活而自由,倒像苏格兰高地上呼啸的风。就像,就像1989年某个春天的午後。高亮cp德拉科马尔福×奥罗拉加西亚全员欢乐日常向,全篇无虐点,一个单纯的小甜饼。可能会有ooc,私设请注意。本文又名我是少爷的天降青梅丶少爷欠了我一块钱该怎麽办丶重生之我是泰晤士拳王。她想,她在那个午後弄丢的不是金加隆,而是春日的蝴蝶。内容标签西方名着英美衍生情有独钟欢喜冤家甜文校园...
酆如归因断袖之癖而被父亲逼迫投湖致死,死后,他穿越到了不久前翻阅过的话本中,讽刺的是他穿的非但不是君子端方的男主角,亦不是路人甲乙丙丁,却是那话本中喜作女子打扮的千年恶鬼。那恶鬼生性残暴,作恶多端,遇见男主角后,便用尽法子勾引男主角,见男主角心有所属,索性杀了男主角属意的女子,其后更是吸干了男主角的精血,将其练作了丹药,幸而话本结尾善恶有报,他为男主角的师父醍醐道人所杀,大快人心。因而,酆如归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便是戒了原身的恶习第二件事则是积德行善,以抵消之前的罪孽第三件事乃是远离男主角,顺祝男主角与女主角白首到老。只是为什么他却渐渐地想与男主角更为亲近些,想与之拥抱接吻,甚至而那男主角亦十分纵容他,任凭他欺负,由着他啃咬河蟹,男主角喜欢的难道不是女主角,而是他么???食用说明1cp酆如归×姜无岐,酆(feng,第一声)2属性美颜盛世女装大佬千年恶鬼穿书诱受x君子端方眉眼温润不解风情道士攻31vs1,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