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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弱水三变 趾秀足香(第1页)

木骷髅来时为何舍密道不用,故意在绣阁迷阵外现出行迹,引来诸葛残锋和别王孙两大高手,至此再清楚不过。

舒意浓自白如霜处撬出的情报,已透过潜行都传递给耿照,他一听阙芙蓉兄妹奉命将自己交出去,便知来者必是血骷髅一方的人,却没想到堂堂血使大人竟是亲自前来,“赵阿根”可谓面子不小。

门窗俱碎,连墙柱都像被巨大的铁球抡扫过般,歪斜破碎,惨不忍睹,诸葛二人站在破破烂烂的空框间,头顶尘埃簌落,瞧着既荒唐又诡异,但在红裳丽人的鹰喙大枪之前,耿照半点也笑不出来。

女郎身形高大,那枪斜掖着几与她同高,便没九尺也有七八尺长,杯口粗的枪杆似坚似韧,杆身上有几圈淡淡的接合痕迹,考虑适才她抽退以闪避刀劲时,鹰枪忽暴长数尺,穿过凌空迸碎的木桌攻击诸葛,枪杆应有伸缩机关,或许前后段所用的材质相异,才能兼具坚硬与柔韧两种相悖的物性。

巨大的枪雕成一头敛翅直颈、栩栩如生的扁平金鹰,喙翼宛然,仿佛自云端向下俯冲,同样兼具力与美,一如兵主。

已知鹰翼可展,化枪为单枝、乃至双枝之戟;鹰喙是枪尖,鹰尾是倒置的月牙铲,量体惊人的鹰身既扁平如楯,挥舞时威慑又似铜锤铁瓜,贯破木桌、将其搅碎的也是这部分。

尘屑落尽,血骷髅终于看清屋内之人,长笑道

“别王孙!我知你护儿心切,你若肯安分离开,不碍本座之事,我保证还你个完好无缺、活蹦乱跳的儿子。我要带不走他,只带脑袋也无不可,劝你莫要自误,以免追悔不及!”既狂且飒,便经簧片变造,仍可依稀辨别出原本语声是动听的。

耿照心想“别庄主隐居多年,她却能一眼认出,然而明显不识诸葛前辈。”总觉哪里不对,一时间却说不上来。

别王孙微佝的身影透过空荡荡的破碎门框望去,似乎更加萧索,半天才总算理解她的语意似的,落寞道“办不到。”解下腰带,随手一抖,那根两指宽的白绸带子倏忽绷得笔直,钢片般迸出“嗡”的一声振响;悠颤未绝,绸剑已至血骷髅身前,再一步便要刺中咽喉!

(……好快!)

耿照想不到看似厌世懒汉的别王孙,居然是名快剑手,不仅出手快,身法更是迅捷无伦,这一刺须得跨越两丈余,别王孙只用了一霎眼,快到少年看不清他是如何起脚动身的,绸剑便已破空飙至!

以短对长,能否欺入敌兵范围,乃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别王孙的绸带距血骷髅的咽喉要害虽差一步,然而已突破鹰枪的杆围,战斗判断精准到骇人的地步,彻底颠覆了树懒般的外在形象。

惟此一步,却是天差地远。

鹰枪由下往上一挑,金鹰堪堪挡住绸剑,血骷髅腋臂微收,皓腕一拧,枪杆飕飕急转,枪双翅“唰!”应声开展,旋如扇叶轮飞,俄顷间连挡五削十三刺,这一步之差仿佛有墙垣阻隔,无论如何就是难以逾越。

激战爆于耿照头顶四尺处,差不多就隔着血骷髅一条雪酥酥的结实长腿,但见枪带金芒,灿若日轮,令人难以逼视,而别王孙却像擎着一抹粼粼波光,压缩在身前咫尺间,不住东出西突,宛若活物,快到岂止掌臂失形,若非先前见他解下腰带,少年根本想像不到这奇坚奇锐、刺得鹰枪火花四溅的水芒异物,竟是一根平凡无奇的狭窄白绸。

二人激斗间,冰冽的水珠四向喷溅,宛若置身于飞瀑激泉之前,来处便是那几已辨不出形体的绸带。

别王孙曾以邵咸尊铸造的龙鳞古铗,夺下当年三府竞锋的魁,赢得“衡门剑越”的剑客美名,此战也开启了“文舞钧天”独占锋会鳌头的“钧天九剑”传奇,花石津从此成为东海三铸之,新生的青锋照得以再造风华,迄今不衰。

世人皆以为龙野冲衢《弱水三变》是剑法,殊不知是门奇特的内功,别氏先人从被称为水元之精的异宝“沉辰水精”得到启,此物天生带有润泽之气,能从空气里汲取水分,凝出毫无杂质的净水。

虽难免予人阴柔的印象,事实上,有别于剑走偏锋的阴寒功体,《弱水三变》是不折不扣的玄门正宗功法,走的是上善若水、能刚能柔的路子。

此功初成,能以内力凭空聚水,除非身处沙漠或久旱的烈阳下,周身的环境里榨不出半点水来,否则当源源不绝,其真气还能进一步的控制水流,无分内外,此即为三变中的第一变“化水”。

到了这一步,信手一掌,即能引水入敌体,再以真气控制水的流向质性,或聚或散,可坚可柔,造成可怕的伤害;封脉截流、克敌而无伤,也就是一念间。

别王孙化白绸为利剑,同鹰枪打得有来有回,使的正是《弱水三变》的化水之变。

龙野庄和岳王祠一样,都是祖传内功绝学出现断层后,家道便迅中落,别王孙少年时颇有奇遇,才得以振衰起蔽,复兴家门,但剑法就全是他个人的天赋和颖悟,与龙野冲衢几无关联。

他的剑快到难以形容,表面上看似血骷髅以旋伞般的鹰展巨枪,挡下了一切攻击,事实上别王孙每一刺都以极微妙的角度差在试探防御的空隙,度之快,是双方皆挪不出丝毫余裕位移、稍一松懈或有人要见血的程度,但耿照几乎可以断定这场竞必以血骷髅的落败坐收。

兽面丽人的枪转势若狂风,遮护的面积既大,短兵相接的近迫又使绸剑被锁在身前一线的僵固范围内,别王孙能做的变化和尝试俱都受限……但反过来说也是一样。

血骷髅同样被迅捷无伦的快剑锁住,无法拉开距离,甚至不能停下枪旋,以免护盾一去,别王孙欺入臂围,白绸便即穿喉。

两人中全无变招余裕的,一直都是守得滴水不漏的她。

而女郎强横的臂力终有尽时,频频被枪旋弹开、抛甩如鞭的波光粼影突然一硬挺,径直从枪盾金芒间“切”了进去,绸剑突破的瞬间,一股巨力自血骷髅掌中爆开,仿佛湿滑的手汗成了某种霹雳火器,鹰枪虽未脱手,却向一旁荡开,仿佛被绸剑所震,白袍男子与鹰形枪交错而过,“嗡!”绷直的绸尖至女郎咽前,纵无锋刃,恁谁都不敢怀疑灌满内力的布缘更胜新磨利斧,足以切开血骷髅柔嫩白皙的喉管——直到耿照的余光瞥见山魈髑髅之下,美艳丽人那微扬的嘴角。

(不好,她还有后着!)

嚓的一声轻响,或还有极细微的机簧喀喇声,“飕!”金芒一闪,鹰枪急遽收起,别王孙感应杀气,于千钧一之际生生横挪数寸,枪鹰翼仍自他后腰倒拖而回,白袍瞬间开裂,金枪带血一缩,飞溅的血珠却较想像中少,几点溅上白绸,殷红怵目!

血骷髅一侧颈,绸剑落空,或因主人受创,真气不继,瞬间恢复了原有物性,“啪!”软软垂坠,手无寸铁的别王孙单膝跪地,左手摀腰,头胸要害暴露于金枪之前。

女郎正欲改握后杆,一枪搠穿他的胸膛,谁知绸带上的血点一颤,于绸带中央重新聚合成一线,颜色极淡,贯彻头尾,仿佛缝上一根极细的红丝绦。

串了铁线般的绸剑再度昂起,白袍男子出招如风,连刺带抽,如鞭似剑,打击的手感竟与方才截然不同,明显更为柔韧。

适才他若是以蜂尾青钢剑一迳狂刺,那么这柄便是百炼缅剑,又近于摇头枪的白蜡杆,血骷髅挺枪挡开一剑,绸尖却似蝎尾般弹晃,猛在她左肩后扎了一下,才遭击回。

这一扎受伤甚轻,然而绸尖入肉的霎那间,血骷髅半边身子骤软,气血鼓荡,几欲坐倒,想起《弱水三变》中的第二变“炼血”能以真气入血,这厮龟缩多年,万一练成三变“入神”,得以隔空驭气操血,人我无分,今天怕是要栽在这儿,不敢恋战,掖枪拎起少年,急退向边墙,没入其中,余音回荡在天井间

“莫与我奉玄圣教为敌,可保汝子平安!别王孙,你给我记好了!”

诸葛残锋掠出绣阁,点了别王孙几处穴道,见他腰际逾四寸的创口长得怕人,出血量却少得不寻常,微微翻卷的锐利刀痕依稀见得肌紫脂黄,唯独血色敛于极深处,仿佛有什么堵住了脉行,又像放干血似,一怔下突然省悟

“想来他的《弱水三变》已修成了炼血之变,能控制血行,远胜过闭穴截流的效果。”石世修眼再馋也不敢明着抢他的儿子,果然事出有因。

别王孙丧妻后不问世事,在龙野庄外给自己修了座坟,以绝外扰。

年前雷奋开按“钧天九剑”清册踢馆夺剑,听人说龙鳞古铗埋葬殉主,掘了别王孙的衣冠冢,取剑扬长而去,两人甚至没打过照面。

诸葛残锋在今日之前,也以为他早已不在人世,岂料内功剑法精进如斯,犹胜昔年。

白袍男子并未撕衣包扎,原地盘膝,闭目调息,右掌轻轻覆着左腰伤口,指缝间未有鲜血渗出,诸葛残锋甚至有他衣上血渍消淡了些的错觉,仿佛《弱水三变》连失血都能汲回体内一般。

他一边为别王孙护法,边信步走到洞门前,觉得有些不对,举臂欲推,眼前所见巍颤颤一晃,忽成了另一侧院墙,若未停步,便要一头撞上,显是被阵法迷了眼耳,看似行往洞门,实则走向他处,只不知影响的范围有多大。

“看来……那女子又重新启动了阵法。”诸葛残锋喃喃道,别王孙垂头不置可否,似乎走不走得出去也不是很在乎,睁开眼时一迳怔瞧左手。

少年被一戟拖出绣阁时投来目色,似求诸葛残锋袖手旁观,他二人今日初识,谈不上半点默契,危急间的一瞥到底有没误读,诸葛实无把握。

别王孙未得示意,当她与带走爱子的木骷髅是一伙的,这才剑挑兽面丽人,以他弱水第二变“炼血”的造诣,血骷髅即便肩上无伤,也绝不能轻易脱出血绸的攻击范围,其人尚且如此,遑论挟带着动弹不得的少年。

个中因由,见白袍男子掌中所捏、拓有“梅少昆”三字血书的棉巾,诸葛残锋终于会过意来;少年在最后关头掷出此物,暗示别王孙纵虎归山,龙野冲衢之主因此未强留血骷髅,否则以他之剑,纵使负伤,血骷髅今日怕是难有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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