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章 吉祥天女(第2页)

“老君可是指西王母道场?”

面对白浮的疑问,老君只是笑而不语,暗示天机不可泄露。白浮见此也不强求,在童子的护送下来到西天门,而后径自下界返回人间的西贺牛州。

既然老君说她有一场机缘在昆仑方向,那她便就此前去。恰巧她之前就向去丝绸之路那边看看,这次也算是一同顺道了。

不过白浮忽略的一件重要之事,她怕冷,每年到了冬天时她都会变得十分提不起精神,只想窝在暖呼呼的被窝里,四周放着零食书籍,就这样躺一冬不出门。

此时还算夏季,但是莫要忘了高海拔地区气温普遍比其他地区气温低。所以当白浮的双脚站在吐蕃的地界时,凉爽的空气将她的衣袍吹起,望着那连绵的雪山在草色的点缀下若隐若现,颇有些心旷神怡。

这个温度还算舒爽,再冷可就要打摆子了。

白浮望着隐藏在云雾里的重重雪山,开始思考自己是否应该只身前去。冰雪与寒冷不会要她的命,但踏在雪地上会让她的全身僵硬,置身于风雪中会吹坏她洁白的肌肤。

但白浮不是一个会知难而退的人,既然来了,焉有不去之理。更何况……

白浮望着那做直冲浮云里的山峰,她在那皑皑白雪之中是那样的神圣,当时自三十三重天直飞而下时,白浮就看到了那与天际相通的神山了,心中忽然升起一抹火焰,这抹火焰燃烧着她,撺掇着她,催促着她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

“朱母朗马阿林。”白浮轻轻的念出了那座神山的名字,也就是千年后的珠穆朗玛峰。

我想去登顶这座神山。

白浮冲着朱母朗马阿林的方向三叩九拜,心中下达了要一步一脚爬上这座神山的宏愿。

在这样的神魔仙佛共生的时代,众生皆认为,每座山都是灵性的,尤其是那三山五岳,昆仑长白,皆是仙家福地,是故万仙来朝,引得众生参拜。

但因朱母朗马阿林并不在中原地界,且藏在白云中叫人无法窥探,是故比不上不周山残存的故地,也就是帕米尔高原。

白浮觉得她或许可以成为登顶朱母朗马阿林的第一位探险者,想到这一点她便热血沸腾。

白浮认为,她想要征服这座高峰,但也应该给予朱母朗马阿林同样的敬畏。

即便白浮已非凡人之躯,但独自登山,同样不是理智之举。神山有灵,必定会施加难题,考验外来的登山者。她也并非这片土地上孕育的生灵,无法适应这里的环境,更不熟悉这里的地貌。

但此时白浮意气风发,她就是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要去挑战一番,才不枉此行。

当白浮打定了主意,前去准备一番,为登山做准备时,远远的,传来一声嘹亮的女声,那声音极具穿透力,如青藏高原之上盘旋的鹰。

“那边的吉玛,快来与我喝酒啊!”

白浮向着声音的方向回头,竟见一位丰腴艳丽的美人,她五官区别于中原人的平淡,竟有一头金发,小麦肤色,高鼻深目,面有三眼,头戴由黄金,青金石,红玛瑙所点缀的头冠,身披白色牦牛皮制成的藏族大衣且褪出一只袖子,里着大红色袍子,腰别大刀,脚踏长靴。真是一位飒爽女子。

白浮见那丽人老远之外热情奔来,明明还离百里,却转瞬即到,竟有缩地成寸的本事。那丽人热情的上下打量着白浮,在看见白浮眼中十瞳的模样后,竟笑着道了句“好看。”

“谢谢,额……扎西德勒。”白浮遇到这种大方热情挂的,就不知如何是好,最终,也不知怎的,直接说出很久很久以前记忆里,人尽皆知的打招呼方式。

那位丽人愣了一瞬,随即大笑着点头“嘚乐,嘚乐!”

“你显然是从中原过来的,与那位嫁到这里的公主有着一样的气质。且看你的肌肤比牛奶还有白皙,你的头发比白云还有柔软,你的眼睛比玛瑙还要美丽,吉玛,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白浮。”

“白卓玛,我不方便让你用本名称呼我,你就叫我扎基吧,就是吉祥的意思。”扎基笑着道。

“扎基,你是这里的人吧?”白浮看着扎基那一头罕见的金发,不由好奇。

扎基怔了一瞬,后摇摇头“我来到这片土地不过数年,是这里的吐蕃王,焚松香,燃油脂,葺庙堂,铺金路,再以十头纯白色的骆驼拉的花车,将我从灵山上请下来的。”

白浮闻言,便开始回忆起这个时候吐蕃的大王是谁,随即她睁大了双眼。

这个时候吐蕃的赞普是……松赞干布。

白浮忽而想到,所谓的取经路,是为了弘扬佛法,因此命三藏法师从长安出发前往灵山求得大乘佛法,如此,佛教鼎盛。

而佛教根本不可能只满足于向中原宣教,他国也同样是灵山的目标。

正巧在这个时代,吐蕃这边出了一位人杰,他年仅13岁登上王位,凭一己之力统一吐蕃,向天竺学得佛法,又与大唐联姻取得技术。

也因此,他肯定会被灵山选为宣佛进藏的灵童。

而这位赞普也确实不令世尊失望,虽然他三十四岁离世,但在世期间修建庙宇无数,其中大昭寺功成之时,松赞干布向灵山请令,将一位威能广大的女神请来护教,称为吉祥天女。

所以,扎基,也就是吉祥天女,这名入藏的女神真正的名讳其实就是,班达拉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先皇、太后与朕的古穿今日常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妈妈和小姨睡觉的时间,不就是用来玩脚的吗?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和季教授结婚后

和季教授结婚后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挖坟挖出鬼

挖坟挖出鬼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貌美花瓶复合攻略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