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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哥儿摇摇头。
“哼,那些官老爷才看不上这些粗米呢,再说这是天子脚下,他们也不敢做太过分。”
听到这句话,瘦高男子终于安静下来,似乎安下心来了。
有了点兴致,他不由看向了不远处的一个少年,轻笑道。
“那人真傻,都现在这时候了还‘卖身葬父’,有个官老爷缺人,能真管饭吃得饱就祖坟冒青烟了。”
蒙哥儿循声望去。
一个身着单薄衣裳的少年正跪坐在路边一具尸体旁,边上一个小小的木牌工整地写着四个大字。蒙哥儿不识字,但还是听别人说过,其实就算没听说过看模样也能猜个大概。
少年的衣服打着补丁,很脏,看出来很久没洗了,只是因为经常拍打没有沾着土,显得比他们干净许多。
少年还会写字!
蒙哥儿只觉得好笑,这世道,别人哭着喊着求别人收留只求一口饭吃都没有官老爷要,这少年还想卖价钱?
果然是读书人家出来的,脑子都读坏了。
不管别人怎么看,少年还是在那里,不去理会别人的眼神。
其实也顾不上就是了。
少年正是季书。
兵荒马乱中,季书跟着难民流落到了京城,起码在京城的“难民营”一天能吃上一顿米粥,也正因此季书才活到了现在。
不过还能活多久呢?还是干脆就这么死在这里算了!
季书很饿,饿得发晕。他没头没脑地在想: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多少天了,自己到这个世界来多少天了?
已经记不清多少个白天黑夜了。
恍惚间,好似前两天还在餐厅里喝着小酒,吃着火锅,还唱着歌。谁曾想夜里安安稳稳地走着,忽然就有车撞到了人行道上!季书寻思自己必是被酒鬼害死的,结果不知怎么的就穿越了。
活着!
穿越!
自己大概应该心存感激吧,不过现实如此残酷。
村长死前的那一幕又浮现
;在脑海中,无尽的悔恨、厌恶就会涌上心头,像噩梦一样缠绕着季书。
那个村里的人还有人活着么?
不知道。
季书逃走了,活了下来,和其他难民一起涌向了京城。
饿着肚子的时候为了一块树皮、一颗草根,和别人像饿狼一样抢红了眼!终于活着来到了京城。
这就是他的穿越!
还是干脆就这么死在这里吧······
“咦,这字写的还可以。喂,你要卖身葬父?”
一个空灵悦耳的声音惊醒了迷糊中胡思乱想的季书。
“是。”
太久没有喝水了,喉咙里像有两块刀片在摩擦,让季书不停地想咳嗽。但他还是拼命忍住,认真回答。
季书疲惫地抬眼看向前方,一个少女翩翩然就站在眼前。
那是怎样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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