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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像个被孤立的小可怜,低着头坐在那,没人跟他说话,也不吃东西,欧芹就有些过意不去了。
她一心软,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下意识夹了些绿油油的通菜到安德雷斯碗里。
安德雷斯看着自己碗里突然出现的青菜,想起她以前在纽约也喜欢做饭,还经常把厨房弄得烟气腾腾。
闻起来很香,也会让他胃口比平常好很多。
去了dc之后,她周末回来也会偶尔下厨,但他总是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样子,几次下来她便也不做了。
她不知道,每次她走后,安德雷斯都会把她做的饭菜吃完。
一边吃,一边想,他不能表现得非她不可,她每次都可以说走就走,凭什么一直要
他留在原地等待?
他就是要迫着她回头,让她知道,她必须得留在他身边。
“你不吃螃蟹,吃点青菜吧。”欧芹语气淡淡。
话音刚落,就见安德雷斯微微抬头,直勾勾望向她,眼底竟然还泛着明显的红,浓密的深棕色睫毛上挂着明显湿意。
欧芹愣了一下。
安德雷斯向来是强势矜傲的,他不需要讨好谁,更不需要刻意博取谁的关注。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引动飞蛾的火焰,炙热璀璨得让人忍不住靠近。
多少人愿意为他奋不顾身,曾经的欧芹也不例外。
但现在,他竟然因为自己给他夹了点青菜,就忍不住红了眼眶,眼泪仿佛下一秒就要从那汪碧蓝的眸中溢出。
欧芹立刻垂眸,假装没看到,端起碗就往嘴里扒拉蟹肉,却没能品出那原本鲜掉舌头的滋味。
谢贺茗眼见着安德雷斯在欧芹面前惺惺作态,心中忍不住暗骂——
这个金毛绿茶。
这一幕要是被纽约那些金融界的名流见到,不知能惊掉多少下巴。尤其是hrc那帮老东西,平时挑剔难伺候到连人家口头禅都受不了的刻薄东西,现在因为有人给他夹了点菜,就能感动得几乎落泪?
而且那副眼泪将落未落的样子,配上他完美到透着些非人感的五官,简直就是——
西洋狐狸精!
曼哈顿花魁!
这是什么勾栏做派......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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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喜欢这篇文的宝宝可以移步专栏,看看新文《恃美行凶的他终会低头》,文案如下:
琨因(quinnemerson)来自怀俄明州的蛮荒小镇,好看得就像油画里的水仙少年纳西索斯——
浅薄、桀骜,却实在漂亮。
程素商出身优渥,研究生毕业前,她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琨因又发脾气了,不知道买什么礼物才能把他哄好。
在她身边,他简直就是“恃美行凶”的代言人,无所顾忌挥霍着她的温柔。
素商以为他们有过的曾经,不过是富家女和穷小子之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分开也是因为自己家中变故,无力再承担拥有他的代价。
再相遇时,他已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男一号,而她却只是曼哈顿城中一个普通的房产经纪,还在纽约为生计奔忙。
所有人都以为要不是素商有钱,琨因是绝不可能看上她的。就连他自己都差点把自己骗过去了——
直到她移开了一直注视他的目光。
直到她躲开他的触碰。
直到她的好也被别人看见。
琨因不知道什么是“恨明月高悬不独照我”,也不管程素商零落成泥还是高悬碧空……
他只要她。
第112章他的梦。
好不容易熬完这顿饭的时间,欧芹才忽然想起一件事。
她虽然很久之前给安德雷斯发过自己在dc的住址,但他从没来过。这次纽约回来后,他们也没有任何联系,他怎么知道自己这个时间会在家?
欧芹知道安德雷斯做事最重效率,从不喜欢浪费时间精力,应该不会做出“碰运气”这种事。
有一次,她正跟安德雷斯打着电话,说再见后没及时挂断,就听到电话那头依稀传来熟悉的声音道:“再有下次,你就别干了。”
她被吓了一跳,反应过来才意识到他这话不是对自己说的。
晚上见到人后,欧芹便有些好奇,问他白天发生了什么事,又是在跟谁说的那句话。安德雷斯无所谓地耸耸肩,“新来的助理没估算清楚马修开车到公司的时间,让我在楼下等了十多分钟。”
欧芹无语,“就这?你也太难伺候了。”
安德雷斯却坏笑着欺身上前,将人按在沙发上,用唇舌里里外外“伺候”个遍,还非逼着她评价自己“伺候”得好不好,她喜不喜欢......
等欧芹终于受不了,被逼着一遍又一遍说“喜欢”时,他才满意。
“我这么会伺候人,对别人要求高一点怎么了?”他凑到她耳边,声音低沉地调笑。
这两种伺候能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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