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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叶筝眨着眼更正了称呼。
“老板”虽不是贬义词,可用来打招呼总归欠妥,吴先秋是锦禾的老板,但锦禾跟他叶筝又没什么关系,由他嘴里叫出来像在套交情。
算起来这是他第三次跟吴先秋见面,前两次有罗安牵线搭桥,倒没有冷场。罗安这人优点有限,口才是他为数不多上得了台面的活儿,哪怕叶筝明确拒绝锦禾的好意,他也能体面地收尾,不会让两个人难为情,大家还能有说有笑碰个杯。
只是现在不一样,他跟吴先秋互相僵持着,叶筝搜刮半天也没能刮出一句下文,反是想起了段燃那句话——
“有人说他是吴先秋的私生子,吴先秋没否认。”
叶筝是没想通吴先秋为什么打算签他到锦禾,他的优势在于会写歌,不过锦禾不缺创作型歌手,多一个不多,更枉论他负面新闻缠身。叶筝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算锦禾想搞慈善,渡他于水火之中,也不至于海角天涯追到来闲庭。
所以吴先秋是来找黎风闲的。
叶筝目光定在吴先秋槁黄的脸庞上,整个人病秧秧的,胡子也没修,嘴巴周围黑了一圈,连身上那件衣服看起来也半新不旧的——
明明是这季的最新款式。
又胶着了许久,他们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
这进退两难的局面,终于是吴先秋先让一步来缓解。他转身点起了烟,委顿地问:“风闲呢?”
叶筝跟着松了口气,他带上门,走下梯级,“他出去了,可能没那么快回来……要我跟他说一声么?”
“不用。”一根烟抽完,吴先秋偏过头,见叶筝穿得甚是休闲,手里拿着伞和零钱,跟从自己家门走出来一样。他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心思一沉,吴先秋用力搓了搓指尖,把香烟的滤嘴捏得变形,“你要去买东西?”他问。
“对。”叶筝跟吴先秋拉开了身位,那蒙蒙的雾团堵得他难受。他鼻子是闷死了,可耳朵清明着,听出了吴先秋埋在话音里的不高兴。叶筝以为是他没“请”人家进屋坐一坐,顺便泡杯茶、聊聊天什么的,所以惹得吴先秋心里不痛快。
可闲庭不是他家,他没权利私自把人请进家门。
抚心自问,叶筝看不出黎风闲和吴先秋之间的关系有多好,按理说他都能拿着闲庭的钥匙进出自如,吴先秋为什么还要按门铃?
退一万步说,就算黎风闲跟他有血缘关系,“私生子”也不是一个好头衔,谁能忍受这样的代称?叶筝理解不来吴先秋的不爽。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就当散散步。”吴先秋嗒一声弹开烟夹,又从里面叼出一根烟,不过这次他没点,光咬在嘴里解馋。
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筝不好拒绝,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杂货店在街尾,路程不远。吴先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把金属质材捂出温度,眺向远处的霞光问,“来闲庭是因为《幻觉》吗?”
他是从岑末那边知道的《幻觉》,因为这部电影,岑末和她的经纪人吵了一架。起因是经纪人不同意她接《幻觉》,理由一共两点。
第一,她是女配,以岑末现在的身份地位去演简昔年,跟做公益没区别。要是岑末有意进军大荧幕,他能找到更好的本子,何必接一个戏份不多片酬不高的配角来委屈自己?
第二,《幻觉》的制作班底全是来路不明的新人,看上去是为了冲奖才搞这么一部“文艺片”,以原著的大尺度,能不能拿到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号都成问题。别到时候过不了审,只能做海外发行,白白浪费岑末的精力。
于是经纪人以保持形象为由,替岑末拒绝了这个剧本。
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吴先秋眼皮轻跳一下。
他不懂岑末为什么会看中简昔年,但他舍不得拦她,所以他向岑末提了个要求,只要岑末答应下来,他会同意岑末签这部电影。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接这部电影吗?”
这句话吴先秋问过岑末,如今也用相同的方式来问叶筝。
叶筝笑笑。这时风变大了,卷得他尾音松散,有些听不真切,“巧合吧,而且我挺喜欢这剧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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