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6章 前兆(第3页)

“就是。”姚知渝也拖了把椅子过来坐下,“我看叶筝也挺喜欢荣焕那孩子。人嘴甜,年纪小,又会撒娇,两个人还都是同行,沟通起来不缺话题,想不喜欢都难……”他扯扯嘴角,举目看向黎风闲,“你说是吧,风闲。”

“当然。”黎风闲漫不经意地理着衣袖,“能在片场交朋友是好事。”

“……”姚知渝烟瘾又犯了,想到这里人多,还有女士在场,他忍下来了,只拿大拇指顶住烟盒盖儿,脸还是一副无所容心的样子,“所以说啊,做人不要太自信。”

岑末听他前言不对后语,“什么自信不自信?”她问。

“没什么。”姚知渝托着底座把桌子往里腾了点,让过道空间开阔些。

和岑末闲扯了几句,时间一过,饭点快将结束,各人又都陀螺似的忙起来。垃圾打包扔到楼下,折叠桌椅全给挪进杂物室,清理出一间练功房模样的小屋。房间四角都有固定机位,费怡拿着对讲机在人群中穿梭,到快开场,叶筝和荣焕才回到二楼。

“叶筝。”姚知渝向他招手,“怎么现在才上来,刚去哪儿了?”

“在房车。”叶筝看了眼他身边的黎风闲,“和荣焕聊了点事。”

听到叶筝这么说,荣欢感觉自己被认可了,毫不避讳地揽住叶筝,跟他们强调,“我们在聊先行曲的事!”

猛一个庞然大物抱上来,叶筝被他撞得人都晃了两步,他下意识曲起肘子,挡住后面靠上来的身体。

荣焕正乐着,对这点无足轻重的抵挡毫无所觉,还在说方才的事,“和叶老师聊了很多,好像大脑都轻松了!”

荣焕个子太高,叶筝一个一米八的人都得一只手扛住他搭下来的手臂,他把荣焕右手放下来,像在跟他打闹着玩,“你这肱二头肌都快把我勒死了。”

“哪有!”荣焕撩起一边短袖,又往叶筝那边压了点,“我都没怎么练过,是你太瘦了好吧。”

连晃了好几步,叶筝几乎要被掼到黎风闲身上,失重的一刻,腰上忽然拦来一只手,稳稳接住他趔趄的身形。那样的承托太过坚固,温暖得叫人留恋。周围的工作人员搬着器材东来西往,像形成了某种严密蔽体,让叶筝的一点心思可以藏匿其中不被人发现。他拿眼睛去瞟一旁的黎风闲,黑色大衣、一件浅色衬衫和长裤,颈部从中露出一点,前额光洁,一双眼仿佛很专心地看着正在说话的荣焕。

灯光师在他们身后校光,等那些暗蓝色光膨胀过来,细窄的场所都变成了一个玻璃缸,他们是缸里的水生生物。摇动的光调过滤着每一个倒影,黎风闲只便是这样站着,也有一种不属于水底的明净。

不知为何,横在他后腰的手又收紧了些,一种说不出的酥麻,热剌剌,叶筝想要站直的力气又被这一道力量给掐软了,全身骨节都松泛开,连毛孔都不可遏制地战栗起来。荣焕还搂着他的肩,一点心眼儿都没有,在聊自己的锻炼心得。顺着他的话,叶筝想起那天视频通话里的黎风闲——

有一身锻炼得很好的薄肌,带一种天然的野性和危险,藏在他的楚楚衣冠之下。

“叶筝。”导演桌那边有人喊,“准备换衣服开始了。”

“好。”

腰间的劲道松开,叶筝被几个化妆师带着下楼。

在小羊的陪同下,他进房车换好衣服,几个姑娘将他按椅子里上妆。粉刷沾了点胭脂,用点压的手法印在叶筝眼下,“费导说要有点微醺的feel,”Linda抖干净刷子上的余粉,“这样刚好,你看看。”

助手给叶筝递上镜子。

黑眼圈已经被遮瑕盖住,面上有一层很淡很薄的玫红色,和他本身的脸色融得刚好,不太看得出是妆后效果。

“辛苦你了。”叶筝放下镜子,“那我先上去了。”

“加油!”Linda笑着说。

这场戏很重要。还没开场,费怡就把叶筝叫到一边讲戏,要他先放松下来。

“电影是演给人看的,我本来不想清场,但考虑到你是第一次,明益建议我还是清场好一点。所以我只留了摄影和灯光。”费怡夹着两个高脚杯倒酒,一杯多一杯少,她将少的那杯递给叶筝,“要壮个胆吗?”

“好。”叶筝接过酒杯,只有一口的量,谈不上壮胆,最多就是让他记住这种酒精的味道。

闭上眼,叶筝仰头喝空。

“嗯,”费怡向摄影指导打手势,“那就准备开始吧。”

·

两个男生把温别雨送进这座楼。也不看方向,随便推开一道门就把他扔进去。

抬一个醉鬼。

抬一个不太老实、一直胡乱动弹、还穿着戏服的醉鬼。男生们耐心殆尽,把温别雨弄进屋就撒手不管了,门砰一声关上。

徒留一屋寂寥。

断续的雨声回荡在风中,温别雨扶着镜子起身,看清了这是一间练功房——

但不是他常去、荒败的那间小屋。

这是戏班平时用来上课练习的房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你不是我哥

你不是我哥

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万人嫌他想开了

万人嫌他想开了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攻略者脱离后仙尊他成了万人嫌

攻略者脱离后仙尊他成了万人嫌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穿成反派炮灰雄虫后[虫族]

穿成反派炮灰雄虫后[虫族]

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

血骷髅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