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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表情微妙地看看面前的糖葫芦,又看向燕尽。
“公子不吃吗?很好吃的。”
燕尽神色诚恳。
王怜花感到很稀奇,再一次认为燕尽有趣得很诡异。
“不用。你自己吃吧。”王怜花淡淡地说。
燕尽握着糖葫芦走了。
诸如此类的事在半年间发生了不下十次,次数一多,王怜花渐渐确定了一件事。
——燕尽是个奇怪的小孩。
至于奇怪的地方在哪里……奇怪的地方太多太多了,王怜花只能说他不像个普通小孩。
“我不是个普通小孩,公子也不是个普通大人。”燕尽听到王怜花说他奇怪的话,一点也不觉得忐忑,反而略带开心地说,“缘分天注定,三分靠打拼,我那天在雨夜里邀请公子入屋休整,是我的本事啊。”
王怜花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头……逻辑在哪里?
“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前尘往事么?”王怜花问。
他阅遍群书,也见过患有离魂症的患者,有的终其一生都不曾想起遗忘的记忆,也有人在机缘巧合下忆起旧事,但无论如何,大多数人都想找回遗失的记忆。
燕尽一个小孩,却对自己的过去毫不在乎。
王怜花问他想不想找回记忆,燕尽说忘记了的事就是忘记了,与其浪费时间找过去,不如创造新的回忆。
“那些人贩子也说了,遇到我的时候我是一个人,反正都是一个人,记不记得过去都无关紧要。”
燕尽很乐意和王怜花谈话,这样的机会很稀少,两人聊聊天,喝点小果汁,他就可以不去试那些乱七八糟的苦药了。
“倘若你有亲人在寻找你呢?也许是出了意外,你才会独自一人流浪。”
王怜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他怎么会和一个小孩聊起这种事?
大概只是感到无聊罢了。
“现在的生活我很满意,小何带我见世面,公子带我走江湖,如果我有亲人……”燕尽有点茫然,他从来没考虑过自己可能有亲人的可能性,“我不知道要怎么办,公子你医术精湛,能治好我的脑袋吗?”
“我倒是有一个法子。”王怜花笑了,“找一个偶然的时间,未知的地点,发生一件意外的事情——比如脚滑一头撞在墙上,倒是有可能恢复记忆。”
“那还是不要了,我怕疼。”
燕尽摸了摸头,回答道。
这样说着的燕尽,看起来又像个很普通的小孩了。
7.
人的一生贯穿着分离二字,王怜花与燕尽也到了分离的一刻。
这场分离早有预兆,沈浪与朱七七夫妇两年前便有邀请王怜花出海远游的意思,王怜花早有同他们一同出海的打算。
至于如何安置燕尽,这不成问题。燕尽聪慧灵敏,况且他尚且十岁,算得上年幼,前路坦荡,总有他可以走的路。
王怜花从没有想过将燕尽带养长大,两人没有血缘关系,更没有足以代替血缘的深厚情谊。
对王怜花而言,燕尽不过是他偶然间善心大发的结果,带在身边教导也是无聊之余打发时间罢了。
燕尽却并不这么认为,王怜花通知他之后的安排,他听出王怜花话语的疏离之意,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王怜花:“……有话直说。”
燕尽:“公子,我难道不是你最喜欢的小孩吗?”
“……”
王怜花犹豫了,犹豫究竟该否认“最喜欢”还是“喜欢小孩”。
“我不喜欢小孩。”
最后,他如此说道。
言下之意就是别管什么最不最了,谁都不喜欢,也不喜欢你这个小孩。
“没关系,你是我最喜欢的公子。”燕尽笑眼弯弯。
王怜花伸手捏了捏小孩的脸颊,比起青石渡雨夜初见时瘦骨伶仃的模样,如今这张脸已经有了柔软的弧度。
他收回手。
小何收到消息赶来接燕尽,两人一起去送王怜花和沈浪与朱七七汇合,燕尽嘴甜会说话,惹得朱七七又是摸头又是送红包,甚至问王怜花为什么不早点带弟子来见他们两个。
王怜花懒得说话,这两人隐居隐得天南地北的跑,见什么见。
码头的晨雾漫过船舷。王怜花身着绯衣立在船边,看燕尽站在石阶上挥手,幅度之大,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船将开时,燕尽将手拢在嘴边,大声喊:“公子——”
王怜花抬眼。
“下次见!”
清亮的童声穿透将散的雾气,江风把小孩的声音吹得零零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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