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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需要你报答我。”沈百终道,“这只不过是一袋水而已。”
“一袋水在沙漠里已比黄金还要贵重,已可以使十几个马匪自相残杀。等我完成了我的使命,就去京城找你,那个时候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中原一点红抛下这句话,带着刚才剩下的半袋子水,用剑当作拐杖,竟踉踉跄跄一个人走了。
他走得摇摇晃晃,却绝不会有人认为他杀不了人,即使还很虚弱,他也还是中原最厉害的杀手。
“这人的脾气好臭。”司空摘星道,“他这种人倒确实是适合做一个杀手。”
“为什么?”
“因为他绝不会有朋友!”司空摘星道,“没有朋友的人,岂不是不会有人认识?没有朋友的人,也不会被朋友拜托麻烦事,更不会受到以朋友作为筹码的要挟。这样的人,做杀手再适合不过了。”
“有道理。”沈百终点头,“可是没有朋友的人总是会很难过,虽然会有一瞬间的欢乐,但关起门来以后总会觉得寂寞和痛苦。”
“确实。”司空摘星点点头,“一个人少什么,都不可以少朋友。”
“中原一点红也应该有一个朋友。”沈百终道。
“你想做他的朋友?”司空摘星突然有些不平衡,“他可是是个杀手!已不知触犯了朝廷多少律法!”
“我想请中原一点红来北镇抚司任职。不是做我的朋友,是做我的下属。”
“江湖和朝廷有时不可以分太清,也不可以搞混。”沈百终接着道,“若我要拘捕所有触犯律法的人,那么将不再有江湖。”
“什么意思?”
“江湖仇杀是被允许的。”沈百终道,“杀人的人自然该做好被杀的准备,你害了人,又怎么可能始终无事?杀手需要被人雇佣,被杀手杀了的人一定有仇家。有仇家的人多半算不上干净。”
司空摘星想起薛衣人和左轻侯的世代愁怨,又想起江湖上的一些门派纷争,不得不承认这是对的,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朝廷若管得太透,只能是两败俱伤。
他倒也不是笨,只是从没想过这些,因为司空摘星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人。
“所以我只会对很过分的人动手。”
“谁?”
“名声很不好的,只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败类。”沈百终道,“今年我在追查的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红鞋子?”司空摘星一头雾水,“这是什么人?这人难道是个做鞋子的鞋匠?”
“不是。”沈百终摇头,“红鞋子是个组织,这个组织里只有女人,她们只穿红色的绣花鞋。”
“这倒是奇怪。”司空摘星笑道,“那有没有这样的组织?组织叫做黑裤子,里面都是小偷,只穿黑色的裤子。”
他越想越觉得有趣,“这样的组织一定很不错!”
“红鞋子的女人每年都要交差。”
“什么差?”司空摘星问。
“人。”沈百终冷冷道,“每个人都要交人。她们会割下人的鼻子、手、舌头还有脚带回去给公孙大娘看。谁要是割的少了,就要被责备。”
司空摘星不说话了,他突然觉得这组织一点也不有趣了,又觉得这简直是世上最恶心的组织。
“你什么时候要去抓这个人,我一定去帮你!”
沈百终却不再理他,因为他已听到了鸟类扇动翅膀的声音。
“你在听什……”
司空摘星住嘴,因为他也听到了。
两个人立刻带着马匹和骆驼躲到了岩石后面。
司空摘星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竟然在沙漠里见到了一条船。
船怎么会在沙漠里,沙漠里怎么会有船?
既然船可以在沙漠里开,那马岂不是可以在海里跑了?
那是一搜又大又漂亮的船,用了上好的轻木头,拉船的既不是马,也不是骆驼,而是几百只雄鹰。
鹰在天上飞,拖着船往前走。
这船走得飞快,破开沙子就如同破开海浪,船两侧的沙子飞速向后退去,激起一层沙雾,好像志怪小说里才有的景象。
司空摘星的手动了动,他又犯偷瘾了,这样矫健的鹰,他恨不得立刻从绳子上解下来几只。
沈百终突然死死地盯住了木船的窗户。
“你在看什么?”司空摘星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会突然有了杀气?”
“我看见了陆小凤的衣角。”
“你连陆小鸡穿什么衣服也能记住?”
“我从七岁起,就已开始记街上的人脸了。”沈百终道,“如果有一个人认不出,父亲就不允许我吃饭。”
司空摘星叹口气,“幸亏我没有那样严厉的父亲。”
“这艘船一定是石观音的。”
“你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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