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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紧跟在沈百终身后出了门。
上官雪儿和燕十三就呆在小店里,那附近都是锦衣卫,远比兴云庄里要安全,更何况独孤一鹤马上会出来陪着他们。
之前的事情发生一次已经足够。
太阳已完全升起,昨夜又下了点雪,巷道里的积雪本就没有融化,现在更是多了一层。
陆小凤朝地上看了一眼,立刻就看到几行脚印。
一行是那高个子锦衣卫的。
一行是上官飞的。
往后看,还有一行是他自己的。
这三行脚印一行比一行浅,陆小凤的这行尤其参差不齐,好像是有人跳着走路,脚印忽浅忽深。
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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