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布鲁斯也不说信没信,很理解地笑了。
“当然当然,我的管家也对厨房里的事务紧张万分。”
他接着用一种假装懊恼的语气说道:“我的教养本不允许我提出这样过分的要求。不过它闻着实在太诱人啦,我该为它付出什么代价呢?”
大少爷的音调刻意拉长了,带着他习以为常的浪漫,仿佛不是在说苹果派,而是邀请对方来个约会什么的。
克拉克刚想回答,他的手机响了,是马西莫,他居然隔着一扇厨房门传话。克拉克心中有些无语,猜到老板大概是与眼前的客人有什么故事,不方便见面。
“嗯,好的,没问题,我明白了。”克拉克面不改色,显得十分沉着,默默听完了老板的诉求。
然后他挂掉电话,对无忧无虑的公子哥说道:“韦恩先生,您不用客气。老板之前说过,他接受过韦恩集团名下基金会的帮助,店里的一切对您都是免费的。”
“那我可太走运啦!不过,他就不能看在这个的份上出来见见我嘛。”他柔软地抱怨着。
“我会把您的期望转告他的。可惜现在厨房里太忙了。”克拉克睁眼说瞎话。
阔佬发出一阵低笑。
杰森好像无法忍耐店里快活的空气,自己走出去在门口坐着。
布鲁斯本就想在披萨店多逗留一会儿方便刺探消息,而桌上的苹果派很遗憾只有最后一片了,他毫不迟疑地选择在店里就餐。
克拉克顺从地给他去找干净的盘子,然后坐到他对面。
“这比米其林餐厅还要棒——”韦恩连连赞叹,不理夸奖,当他这么做的时候,没有人能抵抗得住他的魅力。
“虽然我没吃过米其林,但味道确实是世界顶级。”克拉克附和。
“你这么说,好像见过不少世面、去过很多地方?”
“最近一年其实我都在背包旅行。”这没什么好隐瞒的,不过克拉克没说细节,自己到底去了哪些地方。
“了不起,那得足够强壮才行,我也一直想这么干来着,可我身边的人都警告我路上很危险。”韦恩眨眨眼睛,露出一派天真的模样,他自然地握住克拉克的小臂,捏了两下,手感坚硬,显得肌肉坚实有力。“哇哦。”他惊叹了一声。
克拉克很快就把手臂抽了回去,面色没什么异样,他本来可以躲过去的。但忍住了,同时下意识地听了阔佬的心跳,无比平稳强健,不像是对自己有那方面的兴趣。
可韦恩的动作又那么自然,蓝眼睛欢快地眨了眨,仿佛调情。
这大概就是哥谭王子的个人风格吧,克拉克暗暗猜测。
“我也想吃苹果派。”
此时,罗宾在黑暗的蝙蝠洞中扭曲爬行。
他们已经把盯梢披萨店当作日常任务在刷,自然关注到了披萨店新来的服务员。
蝙蝠侠对这位使用假身份的小镇男孩比较在意,这才有了布鲁斯·韦恩对披萨店的突然造访。
罗宾还在遗憾,阿尔弗雷德及时带着小甜饼出现,抚慰了他受伤的心灵。
“阿福还是你最好了。”
蝙蝠洞现在基本上确定了马西莫·安多里尼就是那个魔法师。
一开始,他们的怀疑主要是因为他卷入的两个案子都出现了超自然现象,实在过于巧合。
在新娘消失案中,他们终于拿到了确凿的证据。
帮派的口供里面具体描述了处理凯瑟琳的过程——将人扔进油桶焊死投入水中,可受害者却被马西莫以某种方式救了。
未经训练的普通人能够憋气的时间大概是30到50秒,往往不超过一分钟。请问一般人如何这个时间内,在没有任何工具辅助的情况下,把油桶从十几米深的海里打捞出来并切开盖子救人?
他们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特地秘密将油桶打捞出来。里面找到了凯瑟琳的头发和指纹,偏偏油桶在打开前仍是密封的,完好无损——这成为了指向马西莫魔法师身份的关键证据。
另一方面,先前迟迟没有消息的扎坦娜也给了一些侧面的线索:百年前有南欧的魔法师因战乱影响迁居米国东海岸。据说其中有一支神秘的派系就隐居在哥谭,记忆是他们擅长的一类法术,他们属于神秘派,不喜与人交流。所以哪怕是魔法侧流传的信息也很少。
南欧这个地点也与马西莫的祖籍意大利合得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换嫁人生军婚超甜超爽超宠被推下水後,流言蜚语满天飞,堂姐又吵又闹说什麽都不愿意嫁给上辈子的首长老公,只因他救了落水的沈槿桃,两人有了肌肤接触。我娶!我嫁!两人当机立断,决定和对方成为革命伴侣。堂姐沾沾自喜,她和沈槿桃的人生将彻底互换,她会过上富太太的生活,而沈槿桃则需要和她上辈子一样守一辈子活寡,她倒是要看看沈槿桃能不能守得住。可谁知道上辈子不解风情的霍北川,竟然开啓了宠妻模式,两人甜甜蜜蜜,沈槿桃更是成为老霍家的团宠。反观自己,抢来的知青对象没有和上辈子一样拿到回城名额,碌碌无为一辈子。沈槿桃,凭什麽!凭什麽你永远都比我过得好!看着眼前歇斯底里的堂姐,沈槿桃揉着酸软的腰,打铁还需自身硬啊!...
讲诚心,文冶杜被弄到不论是幻境还是别时空裂缝中都没半个皱眉头,但当他见到深像以前自己的那个肤色黝黑少年时,诡异沉默。但想了想又觉得,这感情好,直接收拾一顿让他焕发新生,再教训死那堆敢对他打算盘的人。只是,越教越心累,越心累越坦然,到後面再有人针对时,他直接回话三件套你不要动,让我去弄,不然你又长久都动不得人家根汗毛。後面没他事了,他要找回自己时空办法,结果这小子却执拗偏执的敢用性命挽留他一束光照进世界。那束光并不属于他,内心弱小的身躯在拼命呼喊留下来吧,哪怕只照亮路也可以。但光没走,也渐渐从照亮路,变成照亮自己,又开始散发热度,仿佛光会为他停留,所以啊,不论因什麽事,这束光就变成他呼吸间都要关注。别走,我会活不下,真的。—说两句1是那种类型的文哦,Same一个人!2主攻视角,文笔不好,剧情大概不错,作者君描述能力类似于Abo那种平平无奇没有味道的贝塔,可以不喜欢,不要勉强自己噢3题材不长...
我因女友结婚,新郎却是我最好的朋友。面对女友和好朋友的背叛,心灰意冷下,结束了公司的运营,化身驴友,一次途中救起一采药人狗娃。按当地风俗,狗娃将女人和几个女儿都用来款待我。...
北辰,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跟你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是彼此的星辰月光。此文是甜文,宠文,男主是有嘴的,有爱就去宠,有误会就解释,不会留着误会过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甜宠文,甜宠文,生活很苦,糟心事很多,不喜欢勾心斗角,不喜欢无脑绿茶,不喜欢心机白莲花,也不喜欢圣母玛利亚,所以都不会出现在文里,想写甜的文,给生活加点糖。就是无脑恋爱文,用词不严谨,不喜,也勿喷,主打一个读者看文开心心情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