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和尚有鬼(第1页)

印真又继续说道:“和尚此时心里已有了五六分测猜,折返回来后,又让宋里长引着角楼上的兵卒说话,和尚趁其不备,又贴耳在墙上听了听……”

说到这里,和尚就住了嘴,剩下的三个人就知道,没必要再往下问了。

脚步再轻,动静再小,也有数百人在庄子里烧油,缠箭,更由近百弓手在往城墙上运箭。

别的不论,只要稍稍听到一些甲叶碰撞的声音,就什么都猜到了。

李家要是没有防备,让丁卒穿甲做什么?

没看站在城头上和宋昌扯闲淡的李松,都穿的只是棉袍?

到这一步,印真已经很确定,李家不但有了防备,并打算将计就计,将印光灭在庄外……

再结合“庄子里有好多人在烧炼猪油、豆油”,“墙上有许多穿甲的兵卒转动东西”这两点,大致就能猜到李家准备用的是火攻。

火攻的手段无非就是那么几点,既然庄外没有引火之物,那九成九就会用火箭……

这印真说的轻描淡写,胡保宗和李松也听的唏嘘不止,但李承志对这和尚有几分佩服之外,倒还算镇定。

听起来好简单,但别忘了,印真可是真正的专业人士,一万人里都不一定能挑出这么一个。

换成常人,哪有这么细心?

比如印光,比如宋昌……

这一次本就是仓促行事,早间印光率人出庄,探子便快马来报了,近六十里路,又是冰天雪地,探马能赶在午时后送来消息,就已是拼了命的在赶路了。

从接到探报到黄昏,也就四个小时,在这四个小时的时间里,李松要把庄外的人、马车全撤回来,还要把大部分的痕迹遮盖掉,做出今天没人出庄的假相,还要把冰墙上的支架拆掉,将东南西北四座庄门封死,还要整训新丁,准备武器,以及组织乡民烧水备战……

虽不乱却忙,时间不是一般的紧张,李承志觉得再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做的再好了……

所以李承志也觉得没多失望。

胜不骄,败不馁就是了!

不管说是机缘巧合,还是运气,最终还是他赢了,这就够了……

正在自我安慰,又听胡保宗叹道:“和尚还真是细心啊……你若早有这般谨慎,哪能让印妙和印光得了手?”

“确实是和尚大意了!”

印真的脸色有些阴沉,“印妙官职比我高,还持有师父谕令,被他烧了粮,我尚能辩的过去。但这印光起兵,确实是我失职……

当时僧仓被烧的消息已经掩盖不住了,山上人心浮动,和尚便想着到哪里借点粮,将这数千僧民先稳住。想来想去,就想到了最近的宋家,哪知和尚前脚走,印光与和尚的几个不肖之徒就起事了。

起事也就罢了,还利用有军情要报给和尚的理由,诈开了宋家庄,将宋氏主家屠了个干净……

这一切皆由印光引起,若不将他灭了,岂不是全成和尚的罪过了?思来想去,和尚便假意从了印光,伺机拔乱反正……

那些孽障素来知道我的性子,看我如此轻易的从了印光,心中便起了疑,不但有意疏远,还更是像防贼一般的防着我。

印光也怕我取而代之,更严禁我与部属、僧户过多来往。

但好在和尚在寺中还是有些威信的,印光不敢杀我,又不能不用我,因此等攻下宋家之后,才让和尚统属了宋氏的一百丁卒……”

胡保宗听的唏嘘不止,李承志却是心思微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番外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嫡子身份——许一世盛世江山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你却爱着一个傻逼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七零包办夫妻

七零包办夫妻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