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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最强执事(第1页)

悄然之间,杜阳已经从腰带里摸出变灵天蚕,瞄准了那三人中的一个。这只小虫体积太小,使用起来还真的需要一些技巧。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养,这只变灵天蚕头顶的短角终于从红色恢复成了白色,说明能量已经恢复。杜阳瞄着那人的上半身,手指用力一捏!一条空间褶皱的折痕从小虫的嘴巴那里蔓延开去,攻击距离竟然出乎意料的远,径直击中了三个执事中的一人。只见那道折痕击中后蜿蜒回转,那人的身子也跟着变得皱皱巴巴,被压缩成一团,看起来就像被捆进了一块巨大的果冻里那当然不是果冻,是被灵丝勒得变形的一块空间。那人瞬间迟钝下来。此时正逢被围攻的执事锋利的圆盘已经切了过来,圆盘“切”进那块被灵丝捆住的空间的时候,看上去竟然也发生了变形,就好像筷子插进了水碗,看起来筷子弯了,但其实没有。这些变化都丝毫不影响它的锋利!那人不能动弹,被切中了脖子,连喊叫都没来得及发出,那颗头颅便飞了出去!但是有灵丝天狱的空间限制,那头颅只飞起寸把高便像是碰到了东西,咚地一下反弹回来。另外两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一愣,已经分了神。面对强敌的激烈战斗怎么可以分神?被围攻的那个人虽然身受重伤,但是本事却是这八个人中最强的。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绝好机会,单手的圆盘精妙的走了一个折线,不但把其中一个执事的身子斜着劈成两半,还把最后一个敌人握剑的手臂砍掉。啊!啊!两声惨叫,追杀者中,仅剩了一个一只手臂的伤者。“说!谁让你们追杀我?是不是穆铁衣?!”那名浑身被血染透的执事用手中的圆盘抵住了敌人的咽喉。“哼!我承认本事不如你,要杀便杀!叛贼!为神而死是我的荣耀!!”被圆盘抵住脖子的那个执事却丝毫没有服软,见大势已去,竟然主动将自己脖子往圆盘的锋芒利刃上一送,就听噗嗤一声,人头已经落地。杜阳见了,不禁叹了口气:“都说天下这本事厉害那本事绝伦,我看最最恐怖的,还数洗脑大招。哪怕一个人有天大的本事,要是中了洗脑大招,丧失了独立思考能力,立即变成悍不畏死的机器,真是吓人啊”危险已经解除,那个执事虽然一身重伤,却连眉头都没有蹙一下。他捂住肚子上的恐怖伤口,从口袋里拿出不知是什么的药粉撒在伤口上,又撕下衣服包了一圈,确保肠子不会流出来。“那位小兄弟,你我并不认识,你为何要出手帮我?”这人简单包扎完毕,声音宏亮地说。他又撕下一条衣襟,撒了些奇怪的药粉,在大腿被砍得露出骨头的地方缠了几圈,边缠便说:“我是一个被追杀的叛徒,你若说不出理由,我可要杀你灭口!”杜阳淡然一笑:“我不喜欢金眼神堂的人。”“我也是金眼神堂的人。”那人两三下缠好布条,扭脸看着杜阳。这人是个四方的国字脸,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一头干练精神的短发,虽然说不上一个帅字,但这人眉宇间带着傲然的英武之气。看年岁,这个人起码在四十开外,短短的胡碴不但不显得邋遢,还有种略带沧桑的阳刚感觉。,“我不喜欢金眼神堂大多数的人。”杜阳缓慢地补了一句:“我更不喜欢,以多欺少的人。”“好个以多欺少!!”那人身上带着那么重的伤,居然挺起腰板,大踏步走了过来。“冲你这句话,我今天不杀你!你叫什么名字?”此人身材魁梧,低下头,一双豹子眼极富压迫感地盯着杜阳。“杜阳。”杜阳抬起头,直直地和他对视:“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哈哈哈!你也敢问我的名字!不怕告诉你,我现在是金眼神堂的叛徒,他们全力追杀的目标,你若知道我的名字,迟早被他们抓了去严刑拷打。你是嫌命长么?”这人大笑道,然后又问:“不过有一点我要确认下,你就是那个在今年肚脐眼节上夺冠的杜阳?听说你打死也不谈恋爱这是真的么?”杜阳一愣,心说这么点破事怎么所有人都知道了?看来这个世界的人也挺喜欢八卦。“没错,那就是我。你是怕连累我吗?不过,这里有七具尸体,还有我的脚印。就凭这一点,我也脱不了干系。”杜阳眯着眼,淡然道。那人想了片刻,忽然说:“幸好刚才没留活口!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我叫宁宏,第七金眼神堂执事!”杜阳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跟我来。”他在前面带路,一直走到自己的全装甲履带摩托那里,打开门,取出三包精良的外伤药、绷带,还有几包军用粮食,一套干净衣服扔了过去。宁宏接住这些东西,表情有些错愕。杜阳又从界心锁里取出那一小筒从恶魔肉壳上刮下来的油膏扔了过去:“乔装一下,然后把这里的药涂在脸上,这药能伪装你所有的生物特征,包括指纹、虹膜和基因特征,兴许对身份卡也能干扰。用这个,他们不会那么快找到你。”宁宏接住油膏,定定地看着杜阳:“你难道就不想问我点什么吗?”“萍水相逢,何必多问。世界太大,一人自有一人路,千人修仙法不同。有的东西,问得再多也是枉然,不如喝酒!”杜阳说着,拿出水袋,拧开盖子,咚咚咚喝了三口。偷眼看那宁宏,那家伙果然杵在那里,似在思考,又似有点感悟。其实杜阳心里好奇得小舌头都快飞出来了,但是他上一世的经验告诉他,人的性子千差万别,像眼前这位,若是直接去问,十有八九没戏!因为他正在被追杀中,心理上的那层铠甲把自己包

;得厚厚的,这是人之常情,是自我防卫心理的作用,这时候你越追问,就越增加他对你的不信任。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调整自己的形象,调到他认为你是一个可以初步交流信任的人为止,这时他的那层心理铠甲才会有所松动。“哼!你这个人,还有点意思!”普通人若是受了这么重的伤,早就呲牙裂嘴满地翻滚了,但是这个宁宏眉头都不皱一下,照样谈吐自如,可见他的刚毅性子,超出一般。他走到杜阳跟前,劈手夺过杜阳的水袋,也不管是不是杜阳刚才对口喝过的,拿过来就往嘴里大灌了一通。等喝得差不多了,他才把空了的水袋扔给了杜阳:“你小子怎么骗人!这里根本就不是酒,是水!”杜阳心中暗笑:“早知不是酒你还灌那么多!别看你装得跟没事人似的,一个打七个,没累脱水就算你命大!我就应该给这里灌满尿,看你喝不喝”,宁宏直接靠着装甲摩托的履带坐在地上,毫不客气地撕开一包军粮,抓起一把就塞进嘴里,几乎不嚼就咽了下去。然后他张开嘴,举起装军粮的小包,将剩下的军粮一气倒进嘴巴里,直到装不下,军粮从嘴角淌了出来。他显然是体力严重透支,已经饿坏了。杜阳嗤笑道:“喂喂!你这个人怎么回事?你肚子上还有那么大的口子,就死命往嘴巴里塞,你不怕上面进下面漏么?”宁宏也不听他说什么,自顾自地大嚼军粮。足足吞了两包下肚,才感觉身体里似乎有了些热量,这才长出一口气,又拿过水袋仰脖子去喝,结果水袋里只有几滴水,被他扫兴地扔在一边。宁宏也不避讳杜阳,直接把那套血衣撕碎,扒了下来。否则等鲜血凝固,就会像铁甲一样,无法脱下了。他将杜阳的外伤药均匀地抹在伤口上,用绷带勒住,却感到一种清凉的感觉直达心脾,钻心的疼痛减弱了许多。因为金雷军团的战士常年厮杀,对外伤的研究颇为专业,所以金雷军团的顶级外伤药,是强防体中最好的。不过是刚刚涂抹,出血就止住了。肌肉筋皮开始缓慢地生长,已无性命之忧。宁宏找些多汁水的草叶,简单将身上的血迹擦拭干净,换上了杜阳给他的干净衣服。精神恢复了不少,宁宏直接起身,大踏步走向树林,将那些尸体拖出来,连同换下的血衣堆放在一起:“小兄弟!借个火!”杜阳从身上取出打火器,又从履带摩托里放了少许润滑油出来,浇在尸堆上,打火点着。看着烧得噼噼啪啪的尸体,宁宏这才大笑着回到摩托那里坐下,又撕开一包军粮,这次却是小口小口地嚼着。“你有个兄弟叫蒙刚是不是?”宁宏忽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听到蒙刚的名字,杜阳的心顿时就收紧了,但是他仍旧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道:“哦,一个学校的。”“他就要死了。”宁宏又跟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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