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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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不愧是乾隆爷的审美,富贵无双。

“你喜欢这个吗,至龙?”

权至龙点头,他喜欢色彩丰富有特色的饰品。

孟格桑在摊子上挑来挑去,找到一个圈口合适且没有瑕疵的,连同她戴的那个一起买下来。

这东西材料不贵,贵的是手艺。哪怕是仿品,能做到毫无瑕疵不容易。

孟格桑和老板一番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最后以一个让权至龙目瞪口呆的价格拿下。

“喏,这个送给你。”帮他戴在右手大拇指上。

权至龙的手修长有力,骨骼分明,戴扳指很好看。看着看着,孟格桑有了另一个发现。

“指甲怎么回事?”

光秃秃的,摸一下还刺手,一看便知不是正常修剪的结果。

还能怎么地,自己咬的呗。

权至龙傻笑,看天看地就是不看孟格桑。他知道这不是个好习惯,可是忍不住嘛。每次焦虑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啃指甲,经常伤到。

“你呀,对自己好点吧~”

一个一指弹敲在他脑门上,没有多说。

权至龙晃晃交握的手,“知道啦,姐姐~”

两人继续逛街,走走停停,交头接耳,气氛越发融洽亲密。

路过一个唱片小摊,只是随意一瞥的孟格桑蓦然站住。长臂一伸,精准地从一堆旧唱片里挑出两张。

封面上的人俊美潇洒,叫人移不开目光。孟格桑小心地拂过,嘴角噙着一抹笑,“老板,呢个系容少嘅黑胶片?原版定翻录嘅?”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朝孟格桑竖起大拇指,“眼光真系好!系自己嘅珍藏,原版嘅!”

既然是珍藏,怎么随意丢在摊子上任人翻找?

孟格桑不置可否,仔细检查外封,又把唱片拖出来查看,对质量还算满意,让老板开价。

“我唔系咩都唔识嘅粉丝,畀个一口价。”

老板竖起食指比了一个一。

一千港币?

人民币八百左右,倒没有狮子大开口。

老板开价实在,孟格桑没有还价,爽快付钱走人。

权至龙全程充当孟格桑的人形挂件,虽然听不懂,眼睛一直黏在她身上。

汉语,韩语,英语,粤语,姐姐会说好多种语言啊。

到底怎么做到的?

演技那么棒,外语也说得好。

孟格桑小时候跟父母在内蒙生活,会说蒙语和普通话很正常。寒暑假回东北爷爷奶奶家,那是个汉族和朝鲜族杂居的小镇,于是学会了简单的朝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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