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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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子粥是保温的状态,肉被去掉了骨头,可见烹饪之人的耐心,光是这一点,就让陶庆英佩服。

而她的佩服不仅如此。

冒着热气的鸽子粥,喝一口暖胃,晶莹的香油稀碎地附着在粥的上面,点缀绿色的葱花,香。

虽然鸽子有着“一鸽胜九鸡”的说法,但鸽子肉却很腥。而面前这碗粥没有腥味,还保持了鸽子的鲜,米的口感清香绵软,好吃绝了。

可以说,这碗鸽子粥,是她二十年人生中,吃过最香的一顿早餐!

凌越悄然走到正在喝粥的陶庆英旁边,“能吃出来这粥里,都加了什么米吗?”

厨师,不仅要会做菜,而且得学会品鉴,要能吃出名称。

“珍珠粳米?好像还有香米,鸽子肉应该有事先爆香过,因为肉没那么白,反而有些焦脆,很好吃!”

陶庆英一边吃一边说道,她看着凌越,试图从她的神情中赶紧知道自己说得到底对不对。

见凌越点头,顿时松一口气。

“说得不错,鸽子肉我事先用姜片和料酒爆香,下次教你,鸽子肉怎么脱骨。”

这锅粥是她特意煲的,就算只是帮厨,她也不会吝啬传授烹饪技巧。

第29章铛爆肉死嘴,就犟

“谢谢凌老板!”

凌越抬手,刚想说话就被路仁抢先:“还喊凌老板呢,这是食客们叫的,以后直接叫姐。”

陶庆英听闻,视线看向凌越,意思很明显。

可以这么叫么?

凌越手上拿着一杯热牛奶,半个身子倚靠在门框边,姿态慵懒,气质绝佳,素面朝天,却白的发光。

她竟一时间看呆了。

不过很快凌越的声音又让她回过神来。

“嗯,以后就叫姐。”

她终于能当一回真正的姐!陶庆英比她还小三个月呢。

“越越姐~”陶庆英是发自内心的开心,上班时间早点怎么了?这地方空气好而且同事氛围和谐!给她24小时待在这里都愿意!

大家都是很好的人,所以相处起来非常融洽,这份融洽直至十点半,饭馆营业前的半小时。

凌越没见着人,先见其声。

“就是这一家饭馆啊?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啊,张家钰就为了一顿饭拒绝我的邀请,太没礼貌了。”

女子傲慢的声音传遍饭内的四人耳朵里。

路仁皱眉,这声音好耳熟?她带着疑惑走出院子,边说:“我倒要看看是哪个小贼敢质疑我家越越,质疑我们真好吃!”

说完,和一张明艳美丽的脸撞了个正着。

“咦~是你啊。”路仁也学着女子,插兜,一脸不屑。

院外的女生便是上个月和凌越发生过口角的黎姿颖,同时也是张家钰的未婚妻,路仁知道她的事情,但凌越一概不知。

“你是谁啊?”女子上下打量着路仁,确定这人她没见过,估计也是她的某个嫉妒者吧,不重要。

黎姿颖自恋地想着。

路仁感受到轻蔑,却不生气,而是拦在院子门口,不想让这女人踏进来,脏了真好吃的地。

“我是谁不重要,还记得炸酱面么?”

这三字点中了黎姿颖的燃点,她正了正神色,仔细看一眼饭馆门前的招牌,将包跨在肩膀,抬脚想走进去看看。

被路仁拦在前面。

“你个土鳖看门的,有什么权利不让我进去?开店不就是为了迎客?给我让开。”

黎姿颖继续输出。

自从上一次吵架输了之后,她待在家花了三天时间学习怼人话术,她现在无坚不摧!

“我看门的?”路仁不可置信地反指自己的脸,“我真好吃预备厨师好吧?你什么眼神,我土鳖?你个头上插鸡毛的斑马,你才土好吧?”

“我这是条纹大衣!你怎么说话呢?”

两人说着就要在店门口吵起来,邓一珩连忙出来阻止。

这是凌越的意思,客人想进店,她没理由阻止,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赶客。在她们家乡,赶客是要破财的,有点迷信在身上。

“哼!”黎姿颖看了一眼邓一珩和路仁,倒是没再吵架,因为在门口吵架有失脸面,要吵也得进屋吵。

黎姿颖抬步走进店里,对上迎面走来的凌越。

漆黑不见底的瞳仁和冰冷无机感的脸,她真的很美,自己也是真嫉妒。

黎姿颖回过神,突然明白刚刚路仁话里的意思,那卖炸酱面的老板!

“既然来了,吃了再走?”

凌越冷不丁冒出一句和刚刚二人的吵架内容完全不搭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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