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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你自己点两道菜打包起来,我快下班了,你就在这儿等我吧,待会回家一起吃啊,我是内部员工,偷跑回家吃的话,下次不让你来真好吃。”邓一珩小声威胁。
恰巧被路仁听到,她知道邓一晏是邓一珩亲弟,只不过,弟弟这家庭地位挺低啊。但她才不管邓一珩的家事,管真好吃都管不急呢。
此时,真好吃又来一位忠实粉丝,就是邓一珩说的那位为了吃真好吃饭菜而戒赌的阿姨,今天她来晚了些,不是因为被麻将耽误,而是今早下楼太急而摔倒了,连忙去医院打了检查打了石膏后,一刻也待不住,直接赶来真好吃,还好上午的时间没有错过。
她点了一份东坡牛肉,不是不想点其他的菜,而是没有了,现在真好吃也不接单了。但想到下午还能再来一次,她就没那么伤心了。
很快,东坡牛肉被端上桌。李梅眼神亮晶晶地看着自己面前精美的东坡牛肉,看起来要比昨天吃的东坡肉要更瘦一些,但模样和东坡肉差不多。
牛肉已经全熟,但并不难嚼,吃起来的口感要比东坡肉更紧实。
她就是个实在的人,牛肉吃不了什么三分熟七分熟,那不一咬全是血丝,嫩是嫩,但也不好吃啊,还是真好吃出品的东坡牛肉最好吃。淡淡的酒精味,咸甜的复合口味,特别是带着原本的汁吃,甜得像嘴里含着糖果,咀嚼间甚至还能吃出爆汁的感觉。
牛肉虽然肌纤维多,但都被煮烂了,并不柴,所以吃起来不累牙。吃完牛肉再吃一口一旁的配菜酸黄瓜,那叫一个爽。
李梅满脸幸福,就算摔跤也值得了。
几块肉,给她吃出了酣畅淋漓的感觉,也就只有真好吃了。
她吃的正嗨,没发现自己的丈夫一块肉都没有吃,直到她再次抬起头喝水,才到发现对面之人碗里还是空的。
“你咋不吃。”说完夹了一块肉到他碗里。
“今天我没在家害得你摔倒了,对不起老婆。”
虽然爱吐槽自己老婆成天打麻将,但孙昊天心里很爱李梅。毕竟从前的她漂亮又美丽,跟一无所有的他在一起也不见抱怨半句。自己以前能力不足,让李梅吃了很多苦,但她一直不离不弃,在自己最贫穷的时候李梅很节俭为人也勤快。当然现在也不懒,只是把之前心里想做但没钱做过的事情都做过一遍而已。
所以现在见到她真心喜欢真好吃的饭菜,他比谁都要开心,他自己就是农民,真好吃所用的食材有多好他知道。真好吃每天每桌限购,他妻子都吃不够,他怎么能多吃,反正回家再吃别的菜也是一样。
夫妻俩不知道,凌越此时就在不远处看着他们,在邓一珩的介绍下,她终于知道那位戒赌女士是谁了。
“看来昨天我还是太自信了,爱能让食客拒绝美食。”
眼前的夫妇还不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第105章炝锅面家的感觉
“感叹啥呢老大?”
邓一珩的出现打断了凌越的思绪。
她收起情绪,淡淡说:“没事,就是在想,这对夫妻的感情真好。”
“是吗?我咋没觉得呢,那叔叔老跟我吐槽他老婆花钱多,而且经常给他买一些用不上的东西,甚至那叔叔只不过回家晚了一些,电话就打不停了,总是胡思乱想他在外面偶没没有吃饭啥的,那叔叔那么大人了,还能饿着自己不成,你说是不是,老大?”
邓一珩寻求凌越的认同,却迎上她玩味的眼神。
只听她突然换一副语气,“邓一珩,没谈过恋爱吧?”
“嗯?”
“人家那是夫妻情调,秀恩爱,对你撒狗粮呢,小子,再练练吧。”说完,拍了拍他的肩膀后,干脆利落地回到厨房。留下一脸莫名的邓一珩。
“说得好像你谈过似的呢。”反应过来的邓一珩小声说道。
他以为自己的分贝不大,但其实被凌越全部听了去。
等到邓一珩走进厨房,只听得见凌越闷声道:“你怎么知道我没谈过?”
“我靠,你顺风耳啊老大!”
从此刻起,凌越在邓一珩的心里又多了一重滤镜,就是听力跟厨艺一样好。
一天时间过去,下午,大家照例去到农场,现在农场已经成为真好吃员工聚集之地了。
今天月光不错,原本凌越想在农场现宰一只鸡,搞个烧烤吃吃,牧向晓在买鸡苗的时候还买了几只大公鸡,说是给小鸡做榜样,看着公鸡以后小鸡可以长得更好。
一个多月多去,小鸡确实是长大很多,而凌越越看那老公鸡越想吃,那火红的鸡冠入菜绝对脆口。
但是其他几人却否决了凌越这个想法,因为他们记得凌越上午说过要给他们煮面吃,而凌越本人忘得一干二净。
“行,回去煮面。”凌越拗不过几人,真不明白,有肉不吃,就要吃面。
半小时后,她人在厨房,今天煮肉时的汤水被唐怀远保存得很好,看来是对自己随口一说的面很有执念了。
她也不让大家白白期待。
店里剩下的五花肉不多了,所以她决定煮一锅不需要多少肉只看重香味的炝锅面。
葱、姜、蒜、花椒面、黄酒、酱油、生抽一起下锅将白菜和五花肉炒出香味,接着倒入白天剩下的猪肉汤。
此时猪肉的香气和葱姜的味道非常浓郁,这时候就可以下面,加盐调味,倒入打散的鸡蛋,再倒一勺胡椒粉增添面的炝味。因为赵俊奇不喜欢吃香菜,所以凌越没加,不过再分面的时候,她在自己碗里加了致死量的香菜。
热乎乎的面随着筷子夹起来的动作蒸了一脸,虽然烫,但几人压根等不得一点,胡乱吹了两口哄一哄嗓子后就迫不及待地入口。面条烫得在嘴里打转,面的柔韧度刚刚好,虽然是和鸡蛋一起煮的,但鸡蛋白并没有裹在面条上,保持了面条的完整性。
明明是一碗简单的面条,但所有人都吃得开心,大家手里都捧着一碗面围坐在的院子的圆桌上,边吃边闲聊,偶尔说一说关于农场的事情,偶尔又说说饭馆白天的情况。
但也有一言不发只吃面的人。
就比如牧向晓。他倒也不是不想说话,而是手上的面让他想到了小时候的自己。他才是真正的白手起家,小时候家里穷,父母都忙着上班,但不管多忙在每天他上学之前都会把早饭给他煮好。
而要说什么早饭最省事,必然是面条。而且是一大碗乱锅炖的面条,里头有前一晚的剩菜,也有临时加的一个补充营养的鸡蛋,外加一大勺猪油,总之有啥放啥,吃完后胃里暖和和的他才可以顶着天黑和严寒出门。
当时吃的面肯定不如现在手上这一碗,但独有的记忆却是什么面都替代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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