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中间商暂时顾不上别斯年,他眼下所有注意力都在A101上,就连荒星上的那些变化都被他抛到了脑後。
食堂不是新建的,季华找了个空间足够大的房子,拆掉几层墙,将数个房间合并成一间後,就成了食堂。
至於食堂里摆的桌椅,也全是从其他房子里搬来的,形状丶规格各有不同,放在一起十分具有喜剧效果。
食堂开饭的点是固定的。
时间一到,食堂开门,人们成群结队步入每个区的食堂,规规矩矩的排队等着吃午饭。
最初食堂开饭时总会出乱子,不是有人想偷吃的,就是有人想明抢,任何小骚动在人数众多的食堂都会演变成大骚动,混乱一扩散,就是几波人混战,轻易都分不开。
分不开就不分了,反正等他们打完,吃饭的时间早就过了。
饿上那麽几顿,现在别说小混乱了,整个食堂安静的只能听见吃饭声。
这种场景在荒星十分罕见,但比这更罕见的是摆在中间商面前的东西,一盘炒肉。
虽然说荒星只有营养液,但那是因为荒星太穷,而不是因为未来世界只有营养液吃。
事实上,营养液作为最廉价的人造食物,在荒星外压根见不到踪影,要不是有外星人贸易和联邦大批量采购,卖营养液的那几家公司早就倒闭了。
但不管肉在外头多麽常见,出现在荒星就十分不合理。
中间商端详了半天,排除了人肉的可能。
那这是什麽?中间商夹起块肉片,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太穷——主要是没有调料,A101在食堂只有三种做法,炒丶煮丶烤,还没有配菜,就这麽端上来的品相,实在没法违心的说色香味俱全。
但架不住它自己争气,肉质鲜嫩,又没有异味,白水煮都好吃,再遇到一群没吃过肉的荒星人,A101在他们眼里就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
事实上,在A101取代营养液成为食堂主食之後,整个荒星就彻底服气了。
不管人性是恶是善,从没吃饱过的荒星人只认最简单的道理——谁让我吃饱,我给谁卖命。
中间商端详A101半天,季华他们都吃得差不多了,才见中间商张嘴咬了一口,唇齿微动,尝到味道後,中间商猛的一拍筷子,目不转睛的盯着季华道:「卖不卖?」季华斩钉截铁:「不卖。」中间商下手飞快,一夹一片肉,边吃边道:「荒星没有料理的条件,这玩意吃起来都别有滋味,要是好好料理一番,那味道……」他再度看向季华,确认道:「真不卖?」季华摇头:「真不卖。」中间商三两下吃光了自己碗里的肉片,扭头看了眼打饭窗口,见已经关了,才放下筷子道:「那不如我们讨论讨论,这究竟是从哪来的?」季华叹了口气,没办法,他是大管家,太清楚他们目前有多缺钱了,这些天愁得他彻底认清什麽叫现实和想像的差距了。
至少在季华因为别斯年一个人莽穿十一区而生出那个胆大包天的想法时,他脑子里就压根没想到过钱。
但现实是,不是只有他天纵奇才看到了荒星的特殊性。
而是那些看到荒星特殊性的其他人,同样看到了荒星与生俱来的缺点,从而选择了放弃。
「为了你着想,还是别讨论了。」中间商还是客客气气的,迂回婉转道:「你们都打算去黑市卖东西了,最近挺缺钱的吧?」可不嘛,季华在心里长叹一声,表情纹丝不变。
「荒星这个情况我也了解,瞧你们现在这个架势……」中间商露出含蓄的笑容道:「估计是要拿钱砸出个改天换地来,这可不是个小数目,你们卖什麽东西,能卖出这个数字来?」季华表情不变。
「迟早要卖的,」中间商言之凿凿道:「倒不如……」「倒不如什麽?」别斯年突然插话道:「你们聊什麽呢?」对话就这麽中断了。
别斯年的目光在这群人身上晃了一圈,也没在意他们方才到底在聊什麽——那也不归他管,直入正题:「什麽时候去黑市?」中间商:「这麽快就准备出发了?东西准备好了?」别斯年从兜里掏出个试剂瓶朝他晃了晃。
中间商匆匆一瞥,除去看出是个试剂外,连试剂瓶上的标签都没看清。
「我这边,随时可以出发,」中间商收回跟着试剂瓶一路黏到对方兜上的视线,问道:「你们谁打算跑一趟?」季华走不开,季明宗身份特殊,这种场合是决计不会参和的,但要是光让别斯年一个人去,那谁都心里没底。
狐狸琢磨了下,插话道:「金老大近来没什麽事。」当然最重要的,金老大一把年纪,肚子里不知道藏了多少秘密,空着不用实在是浪费人才。
狐狸忙的要死要活,自然见不得其他人空闲,逮着机会就给人加活。
季华没摸透金老大的底,本来不太愿意,但看了眼别斯年,又觉得这个提议不错。
荒星上的人,光靠聊天是聊不出个什麽的,黑胖子和狐狸哪个不是被别斯年给镇住的?这两人三两下的功夫,脑子里转了无数个弯,达成了共识。
而一旁,别斯年还在回忆金老大是谁。
*确定人选之後,中间商拉出星网联系自己的夥计来接人——主要是之前那艘飞船是单人飞船,坐不下这麽些人。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那艘单人飞船眼下到底是谁的,似乎也有点争议……在中间商等人的时候,别斯年也清点了下这一趟出发的队伍:金老大丶他自己还有……阿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
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