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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过去(第1页)

“分手?”

楚季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动用所有关系、好不容易打点通融才换来的这短短叁十分钟探视,严思蓓开口对他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两个字。

隔着厚重的防弹玻璃,他看到里面的女人瘦得几乎脱了形。曾经那双顾盼生辉的杏眼,此刻深陷在苍白的眼窝里,黯淡得像是蒙了灰的琉璃,再也映不出任何光彩。只有嘴角抿出的一道细微纹路,透着一丝近乎残忍的决绝。

“我不可能和你分手!”楚季明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整个人几乎要贴到玻璃上,手掌“啪”地拍在冰冷的表面上,指节瞬间绷出青白色。他声音嘶哑,每个字都像是从胸腔里硬挤出来的,“蓓蓓,你别怕,你听我说,我已经找到门路了,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可以让你——”

“我犯法了,季明。”

严思蓓打断他,声音平静得可怕。那是一种眼泪早已流干、连绝望都燃烧殆尽后的枯寂。

“纪检上门带走我爸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大概是藏不住了。”她甚至微微扯了扯嘴角,那弧度僵硬得像一张拙劣的面具,“很诡异吧?那一瞬间,我反而……有种释然。”

她抬起眼,目光终于聚焦在楚季明因激动而涨红的脸上。

“那两个人……当年被我射伤的那两位,”她停顿了很久,久到喉间的涩意被艰难地吞咽下去,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我不是没想过……去弥补。”

她又停住了,目光落在自己交握的、骨节分明的手上,仿佛在审视这些年来,这双手无论抓住什么,最终都只剩虚空。

“可是我后来才明白,”她的声音微微发颤,带着一种洞悉了残酷真相后的疲惫,“我做什么,好像都是错。我不去管,是错,是懦弱,是逃避;我去管,也是错,是僭越,是带来更多麻烦的愚蠢。”

她抬起眼,望向玻璃对面的人,眼底终于有了点微弱却清晰的光,那是一种决意劈开所有混沌后的、近乎疼痛的清醒。

“那我不如……就做唯一一件不会错到底的事。”她一字一句,说得极慢,却异常坚定,“我老实认错。为自己犯下的错,承担该承担的。至少……不能再这么自欺欺人、糊涂透顶地活下去了,我不是那个二十叁岁的我了,季明,这一次,我跑不了也躲不了了。”

二十叁岁的严思蓓刚从警校毕业叁个月。

配枪那天,她将那柄崭新的92式手枪从墨绿色的绒布袋里取出。枪身泛着冷硬的哑光黑,触手冰凉,沉甸甸的分量压得掌心微微下坠,却奇异地在她心口点燃了一把灼烫的火。

她想起叁个月前的毕业典礼。校长站在台上,声音肃穆,念出一个个镌刻在警校英烈墙上的名字。当“元廷桓”叁个字响起时,全场静默了一瞬。那是她师兄,更是元肃的大哥。多年前在西南边境那次的缉毒行动中,为掩护受伤的队友撤离,他以身为盾,身中数弹,牺牲时年仅二十七岁,追授一等功。

典礼结束后,她独自走到英烈墙前。元廷桓的黑白照片嵌在诸多面容之中,依旧笑得露出一口干净的白牙,眼神明亮清澈,像高原雪山上未经尘染的阳光。她站在那里看了很久,指尖隔着玻璃,轻轻描摹照片的轮廓。

她从小就认识他。

在元家那棵枝繁叶茂的老槐树下,他是会蹲下身,拍拍肩膀,让她爬上来,然后稳稳站起,带她摘下最高枝头那串最甜槐花的廷桓哥哥。在军区大院后的野湖边,他是会捡起最扁的石头,手把手教她和元肃角度和力道,直到石子在水面蹦出叁四个漂亮涟漪,然后拍手大笑“我们蓓蓓和小肃真聪明”的哥哥。在她因为捉弄元肃而被父亲罚站时,他是会悄悄塞给她一颗水果糖,揉乱她的头发,眼睛亮晶晶地说“怕什么,我们蓓蓓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胆子大着呢”的守护者。

那份崇拜,早已超越了青梅竹马的情谊,成为一种近乎本能的信仰。他是她黑白分明的少年世界里,最亮眼、最温暖、也最坚不可摧的坐标。“要成为廷桓哥哥那样的人”这个念头不是选择,而是呼吸,是她衡量是非对错、定义勇敢与意义的唯一标尺,随着年岁增长,深深镌刻进她的灵魂纹理。

然而,许多年后的今天,在一个充斥着审查报告、窃听录音和冰冷交易记录的房间里,她才从那些被刻意掩埋的碎片中,拼凑出令人作呕的真相。

她奉若神明、用青春和热血去追随的廷桓哥,他的死,从来不是边境线上一次悲壮而纯粹的牺牲。

那是一场精心布置的陷阱。毒贩的火力配置、行动路线的“意外”泄露、接应小组“恰好”的延误……所有的“巧合”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而推动这些“巧合”的手,来自她父亲书房里那部加密电话的另一端,来自那些与元家、与严家坐在同一张宴会桌上、称兄道弟的“自己人”。

他们算计他的忠诚,利用他的无畏,将他和他战友的热血,当作筹码,摆上了利益交换的赌桌。他倒下的那片土地,浸透的不仅是敌人的子弹,更是来自背后的、比毒贩更冷更毒的寒意。

信仰的基石,在一瞬间,不是崩塌,而是化作了一场无声的、巨大的爆炸。碎片不是落下,而是从内部向外,将她过去二十多年赖以生存的所有意义、坚持、甚至每一次因他而生的心跳与悸动,炸得粉碎。

原来,她穷尽一生想要靠近的光,本身就在一团更庞大的、吞噬一切的黑暗之中。她以为在追随一个背影,其实,她一直看着的,只是一个被精心投射在黑暗帷幕上的、光辉的幻影。

可在知道这一切之前,对二十叁岁的严思蓓来说,掌心那把枪是如此真实,好像越握紧就离元廷桓、离她心里那个信仰越近。她收紧手指,金属的冷硬透过皮肤,仿佛在回应她胸腔里那股几乎要破膛而出的灼热与决心。

“我要成为他那样的人。”

那晚她在日记本上写下这句话,笔尖几乎划破纸背。

她太年轻,太急于证明自己配得上这身警服,配得上腰间的枪。师傅老陈带她出的第一次现场,是城西废弃化工厂的毒品交易点。行动前,老陈拍着她的肩,一字一顿:“丫头,记住,我们是警察,不是杀手。能不开枪,绝不开枪。真要开枪,也得对得起这颗子弹。”

“知道了,师傅。”她答得干脆,心里却憋着一股劲,要亲手抓住那些渣滓,要像元廷桓那样,在关键时刻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时机来得太快,也太过讽刺。

那是个下着冷雨的深夜,她和老陈在棚户区蹲守两个小毒贩。对方很警觉,交易到一半突然拔腿就跑。老陈低喝“追!”,她冲在最前面。雨水模糊了视线,巷子又深又黑,那两个身影在拐角处一闪。

她看到了其中一人伸手入怀的动作。

“站住!警察!”她厉喝,拔枪。

也许那人只是想掏手机,也许只是摸烟。但在那个瞬间,在肾上腺素飙到顶点的刹那,在“成为英

雄”的渴望和“不能放跑罪犯”的执念驱使下……她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在狭窄的巷道里炸开,回声尖锐刺耳。

然后是第二声,第叁声。

她记不清自己开了几枪。只记得子弹撕裂雨幕的尖啸,记得黑暗中爆开的火花,记得有人惨叫倒地,还有老陈嘶吼着扑上来压住她持枪的手:“严思蓓!你他妈疯了吗?!”

手电光柱扫过去,照亮了地上的两团黑影。不是毒贩。

是附近工地下夜班抄近路回家的两位普通老百姓。一个腹部中弹,血混着雨水在地上漫开;另一个蜷缩在墙根,左肩胛处爆开一团模糊的血肉,子弹巨大的冲击力几乎将她整个人掼在湿滑的砖墙上。

没有毒品,没有武器。只有两张被疲惫、惊骇和剧痛彻底摧毁的、属于最普通劳动者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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