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悟的术式不适合精细操作吧?”
夏油杰拧开瓶盖,碳酸气泡在烈日下翻滚起来:
“而且……”
而且这是属于咒灵操使的诅咒。
是诅咒吧,他想。
后半句被冰凉的液体冲散在喉间,五条悟突然凑近,带着不知道什么甜品的甜味的呼吸拂过他耳垂:
“下次试试用蜂蜜拌一拌怎么样?甜味应该能够盖过苦味吧?”
蝉鸣忽然变得刺耳起来。
夏油杰望着斜阳下对方染上些许浅金色的额间碎发,喉结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把剩下的话说完。
咒灵玉的味道与咒灵本体的情绪相关,那些被人类负面情绪腌渍了百年的绝望,又岂是蜂蜜能够掩盖的。
4
2005.9.11
夏油杰在涩谷地铁口的呕吐物里再次看到了没能咽下去的咒灵球。
脑海中是熟悉的混沌迷茫感。
不记得是第多少次了,而且这次很糟糕,悟在身边。
“没事吧?”
正高声说话的五条悟顿了顿脚步低头看他,夏油杰还没反应过来,对方忽然伸手动作强硬地捏住了他的下巴。
过分狗血偶像剧的情节,夏油杰愣了愣神。
下一秒被五条悟硬给他塞了一颗薄荷硬糖。
“杰喜欢这个吧?之前看你口袋里一直有老子就买了一点尝尝,好劣质的甜味哦,感觉像是那种小卖部的色素糖。话说杰不是不喜欢甜食吗?”
五条悟垂眸盯着他说话。
夏油杰的舌尖下意识抵住那块棱角分明的凉意,和着清凉的甜味把咒灵玉咽下去。
他能清晰感知到那只咒灵似乎正在胃袋里蠕动,吸盘状的触须刮擦着胃壁,显得鲜明而突兀。
连痛苦也被具象化。
五条悟的呼吸带着毛豆生奶油喜久福的香气,显然上午又吃了不少甜的,痒痒地喷洒在他耳后:
“如果杰喜欢甜的话,老子那里有味道更好的啊。”
夏油杰在剧烈的呛咳中低笑出声。
确实是很廉价的色素糖果,小时候夏油杰觉得味道很好,现在尝起来只剩下劣质糖浆的生硬感觉,只是时间一长,那个糖果本身的味道于他而言反而不是很重要了。
“欸,话说调服咒灵这么难受啊,下次跟老子说嘛,不要老是自己偷偷的啊。”
夏油杰眸色微怔。
说了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给别人增添一些烦恼而已。
他最终还是没开口。
那是他自己的麻烦。
5
2006.8.19
天内理子的血随着伏黑甚尔的袭击溅在夏油杰脸颊上,他的神色怔愣了一瞬。
少女冰凉的手掌滑出他掌心,宛若一尾挣破咒灵桎梏的银鱼,坠入深海前最后的波纹荡开在他瞳孔深处。
自从来到高专之后,夏油杰其实鲜少再生发出这样强烈的无力感。
恍惚间他回忆起六岁那年的巷口,弥漫开的,无边的,腥臭的血色。
果然吧,果然什么都无法改变的吧。
可为什么,还是让人这么不爽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