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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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脑子里立即开启心酸模式就听江忆岑说:“后悔没吃你做的早饭。”

南书熠松了一口气:“陈致呈没有好好请你吃饭?”

江忆岑摇头:“也不是,他不会做饭,点的都是外卖,重油重盐,我吃不惯。”

南书熠大概知道是什么情况了:“先上车,带你去吃点好吃的。”

看来“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抓住他的胃”这句话在这时候非常适用。

江六少爷来到现代后没有单独在外头住过,不知道现代的年轻人其实大多不会做饭,或者没时间做饭,以至于两人一开始住一起的时候,南书熠对他不会做饭这件事接受得相当自然。

身份的事情可以慢慢聊,他们有很多时间可以一点点说明,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先解决五脏六腑的问题。

南书熠带江忆岑去了前两天和姜若霖没喝上酒的静吧。

虽然是静吧,但是夜间也很热闹,请来的乐队正在台上为观众献唱。

乐队主唱穿着一条长裙,站在小舞台中心抱着麦克风深情演唱R&B风格的音乐。

江忆岑没有听过这种风格的歌曲,那会儿流行的都是民间小调,西洋爵士、轻舞曲和早期上海时代风格的游行曲。

以前的茶楼也有人唱曲,可能和现代的餐厅差不多,只不过,现代不叫卖唱,叫乐队组合,可能在某一天他们就成为未来火红的乐队组合。

南书熠今天选择靠乐手近一些的位置。

朋友正好在这个点到店,他是个富二代,不过家中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奋斗努力的弟妹,没有继承家业的压力,便闲着开了这间小有名气的静吧。

这个富二代朋友很有商业头脑,时常跟各大经纪公司合作,时不时会请一些歌手过来演唱,但从来不告诉顾客时间,于是慕名而来的人就越来越多,现在这家餐厅也就成了网红餐吧了。

静吧老板见南书熠带来一位没见过的朋友,便亲自拿菜单上前。

老板系着黑色围裙,染了一头时尚的七彩发色,耳朵上还戴着绿宝石耳钉,十分酷炫,很难让人把他和餐厅老板联想到一起。

老板带着一脸的八卦笑问南书熠:“带朋友过来玩?”

南书熠却给了他一个特别实在的回答:“他是我爱人,我们过来吃饭。”

老板一听更兴奋了,谁不知道南书熠一天到晚把他对象捂得,比大冬天的白菜还严实。

江忆岑适时地朝对方笑了下:“你好。”

老板非常大方:“你好,你好,久仰大名,难得你们上我这儿玩,这顿我请!”

南书熠问江忆岑:“他们家的德国烤肠还不错,尝尝?”

老板还说:“我们今天还推出了烤全羊,厨师还在烤,待会给你切一些过来?”

江忆岑:“好啊,谢谢。”

老板:“南书熠很会吃的,他推荐的都是我们店里最不错的菜品。”

南书熠:“快去备餐吧,我们真的饿了。”

老板:“啧,行行行,生怕我打扰你们二人世界似的。”

南书熠大大方方地炫耀:“难道不是?”

不一会儿,服务员就送一杯大特色饮品,还提供了两根吸管。

江忆岑脑子疑惑,问南书熠:“他们是不是给少了一杯?”

南书熠坐到他旁边,将两根吸管放进饮料杯里,一根朝向江忆岑,一根朝向自己。

他用肩头轻轻地碰了下江忆岑的肩膀:“六少爷,我们这儿的情侣都是这么喝饮料的,我喝这边,你喝这边,以前可跟女孩子这般喝过饮料?”

江忆岑无语地看着他,说:“少打趣我。”他发现南书熠就是爱瞎吃醋。

南书熠势必是要知道他以前有没有喜欢的对象:“哦,那以前不曾喜欢女子,或者是男子?一下就接受跟男子结婚。”

江忆岑对饮料没有抵抗力,浅浅地吸了一口,还挺好喝,里面加了冰块,加了柠檬,并用薄荷叶点缀。

南书熠的醋劲儿太大了,他选择把未婚妻的事隐瞒掉,毕竟这么多年过去,总不会有人知晓此事,更何况,他和未婚妻几乎没有交集。

他说:“没有,以前也有不少富家少爷养男性情人,不过,他们会照顾家里面子,面上娶女子,在外头却风花雪月,和男子一起倒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事,古时候还有断袖和分桃。”

南书熠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便也不再深究,在他十八岁的时候,江家出了大事,后面一个独自撑着整个江家,多难啊,想来也没心思去想风花雪月的事情。

他还想问点别的,最终还是先将问题咽了下去,心里好奇得很,但也要让人先吃饱睡好。

江忆岑用了晚饭坐在车上时便开始昏昏欲睡,实在是昨晚没怎么休息,白天待在陈致呈家里,和他窝在一块儿玩了一天游戏,不习惯别人家里的床,即便困意连连也依旧无法安然睡下。

只有在南书熠身边,他好像才能全然放松下来。

到家后,江忆岑快速洗漱上床休息,南书熠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洗了个澡快速滚进江忆岑的床上,贴到江忆岑身边闻着他身上的香气。

今晚谁都不想再说话,再动脑,再去揣测对方的看法,补眠才是重要的事。

南书熠心道,自己再放任江忆岑一个人睡一间,他就是傻子,硬生生让人离开自己的视线。

江忆岑被他搂得死紧差点喘不上气儿,拍了拍腰上的大手:“哥哥,你这样我睡不着。”

南书熠:“看你还乱不乱跑。”

江忆岑:“我不跑,我给你留了字条。”

南书熠哼了声:“你那字条留的,我都不想说你。”

江忆岑:“对不起,下次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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