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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妆台前散落着妈妈的化妆品,两个金发女孩正互相给对方化妆。吉儿跪坐在天鹅绒软垫上,手中捏着一支唇彩管,在芬夏唇上描绘:“你的嘴唇其实很性感。”
芬夏微微一愣,不知如何回应。
“这么说,我好像在夸自己。”吉儿忍不住笑出声,“只是开个玩笑,抿一下嘴。”
芬夏抿住吉儿递来的方形纸巾,不小心蹭掉了太多唇彩。吉儿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准备重新补涂。
“你说得对。”芬夏躲开了黏糊糊的刷头,“从dna上来说,我们拥有相同的嘴唇。”
吉儿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她,转头对着镜子,在自己唇上抹上一层珊瑚色。“你亲过西蒙尼吗?”吉儿问。
芬夏惊讶地抬头,镜子里一模一样的金发女孩正望着她,同样微翘的鼻尖,同样的绿眼睛盛着狡黠的光。“没有?”吉儿观察着她的反应,“你应该试试,感觉肯定很棒。不过记得让他先吃颗橙子味的糖。”
芬夏收回惊讶,淡淡应了一声,抓起睫毛夹,金属刷头发出清脆的咔嗒声。
“瞧你这反应。”吉儿翻了个白眼,“你这个小混蛋。”
姐妹俩都穿好衣服后,吉儿让芬夏在镜子前摆出各种姿势。“真美,小洋娃娃们。”她说,亲昵地挽住双胞胎妹妹的手臂。几秒钟后,芬夏开口:“你和因扎吉接吻了?”
“哪个因扎吉?”
“别装傻。”
“大的,还是小的。”
“大的。”
“真搞不懂,你为什么总不肯叫他菲利普?”
“我和他不熟。”
“可你和他弟弟那样要好。”
“西蒙尼和他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他们长得那么像。”
芬夏没有回答。她不知道该怎么说。
“快说。”吉儿掐了掐她胳膊。
“西蒙尼是个好孩子。”
吉儿“啧啧”了两声,“那菲利普是个坏孩子喽?行吧,没错,我和坏孩子接吻了。”
芬夏张了张嘴,想问“是他主动的吗”,但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只说了声“哦”。
-
芬夏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那对兄弟。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她们刚搬到这儿的第一个周末。
“芬夏,我忘记拿手袋了,你等我一下。”吉儿匆匆撂下这句话,踢开鞋子,从敞开的大门里咚咚咚地跑回楼上。
上个月,两个女孩儿十一岁生日那天,爸爸送给姐妹俩一对一模一样的鸵鸟皮手袋,唯一的区别是颜色。芬夏的是淡绿色,收敛羽毛在林间窥探世界的雀鸟。吉儿的是灿烂的金黄色,就像她的名字,吉拉索,一株从泥土中探出花苞的向日葵,吱吱喳喳,蹦蹦跳跳,比芬夏早了五分钟绽放。吉儿很爱她的手袋,这阵子出门总是要带它,连前几天刚搬到新家都要拎着它跑上跑下。
和伦敦比,皮亚琴察是个意大利的小城市,而圣尼科洛是这个普普通通的小城里一个更加微不足道的小镇。
吉儿喜欢伦敦,喜欢眨巴着金色独眼的“大笨钟”,喜欢单只冰淇淋似的圣保罗教堂,喜欢泰晤士河老爹,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家要搬走。和芬夏在一起的时候,吉儿哭了好几次鼻子,但没在妈妈面前哭,妈妈对她们一向很严厉,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对吉儿说:“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吉儿?意大利是爸爸的祖国,我们只是回家了。你为什么要哭呢?”
而爸爸呢,爸爸当然很宠爱吉儿,有时候甚至还要更偏爱吉儿一点,虽然明面上他从不表现出来,可怎么瞒得过芬夏呢?但在搬家这件事上,大人们已经拿定了主意,小孩子的不情愿就显得是在无理取闹了。
芬夏呢,她并不像吉儿那样喜欢伦敦,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只是她一向觉得住哪都可以,仿佛她真的是个小鸟儿的灵魂似的,飞到东也可以,飞到西也爱住。爸爸不是说“我们小芬夏是个丛林里的小精灵”吗?
她当然知道什么是“祖国”。在伦敦的时候,英国是她们的祖国,因为妈妈是英国人;到了意大利,爸爸是意大利人,这里是爸爸的祖国,也是吉儿和她的祖国,是兰佩杜萨家血脉相连的地方。可英国呢?英国还算是她们的祖国吗?为什么爸爸离开意大利十一年了,从来没有回来过?为什么突然之间他们抛下了伦敦的一切,来到了这里?
她看见伦敦从飞机窗外滑过,他们像候鸟,穿越多雾的三角小岛,穿越英吉利海峡,穿越小半个欧洲,晨昏更迭,终于停歇。他们来到这里,一个连风里都裹挟着青绿田野气息的小镇。
“嘿,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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