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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花有毒,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小铃铛被他攥着手指,先是一愣,随即想抽回手,却被他握得更紧。“没事,一点小伤……”小铃铛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声音低了几分。“什么叫没事?”陈砚清瞪了他一眼,“这‘鬼见愁’的刺沾了血,轻则头晕恶心,重则能要人性命,你难道不知?”说罢,他摸出随身带着的干净帕子,手脚麻利地在伤口上方紧紧捏住,防止毒素顺着血液扩散。小铃铛看着他低垂的眉眼,和关心的神色,忽然觉得喉咙有些发紧。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最终只是低声道:“……多谢。我自己来吧。”陈砚清这才松开捏住伤口的手。小铃铛低着头,小心翼翼地用银簪挑出刺尖,又取过解毒膏,细细涂在伤口上。等做完这一切,他抬起头,就见陈砚清还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小铃铛心头一跳,有些不好意思地避开目光,“都弄好了,没事了。你还盯着我干嘛?”陈砚清却猝不及防的开口,“你……是女人吧。”----------------------------------------但愿殿下不会怪她小铃铛的动作猛地一顿,嘴唇嗫嚅着,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陈砚清看着她这副模样,心中最后一丝疑虑也烟消云散。这些日子相处,她虽总是穿着宽大的男装,将身形裹得严严实实,说话时也刻意压着嗓子,模仿男子的低沉语调,可刚才那声情急之下的低呼,柔细得骗不了人。还有她被自己攥住的手腕,指尖纤细柔软,绝非男子的粗糙;方才手被握住时,她那瞬间的僵硬与瑟缩,也不似寻常男子会有的反应。种种细节串联起来,答案早已昭然若揭。没想到,这个他一直觉得“不男不女”、甚至暗自腹诽“妖气森森”的人,竟是个女子。想起之前他还吃醋李元昭时时跟她待在一起,竟觉得有几分莫名的尴尬。过了好一会儿,小铃铛才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道:“……你别告诉别人。”陈砚清回过神,没有立刻应承,反而追问:“殿下知道吗?”这人,不会是一直在欺骗李元昭吧?小铃铛点了点头,“当然知道。”当初,她本是南诏国的圣女,掌着国中秘药典籍。可三年前国中生了叛乱,王叔勾结外敌夺了王位,凡属先君一脉的人都要被斩尽杀绝,她也成了他们追杀的目标。那时她一路逃亡,追兵紧逼,眼看就要死在边境的乱葬岗,是殿下救了她。而后还将她带回了京城,为她改了姓名,让她换上男装,藏在宫里。殿下曾说过,等风头过了,若她想回去,便送她找南诏国的旧部;若不想回去,便在这儿安稳度日,她能养她一辈子。可如今,南诏早已改朝换代,王叔的势力盘根错节,她回去不过是自投罗网。所谓的“旧部”,怕是早已成了刀下亡魂。她只能一辈子躲在殿下的庇护下,做个不见天日的“药师”。殿下的恩情,她没齿难忘。可午夜梦回时,总会想起南诏国的月光。那样的自由,那样的亲人环绕,终究是再也回不去了。一辈子没有自由,没有亲人朋友,像只被圈养在笼子里的猫儿,纵不用担心安危,但也难掩孤寂。陈砚清看着她心事重重的模样,连忙保证,“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小铃铛这才松了口气。只是她看着陈砚清这副关心和担忧的模样,让她有些无措,却又隐隐生出一丝奇异的安心。就像在漆黑的夜里,忽然发现身边还有另一个提着灯的人。虽只有微弱的光,却足以驱散大半寒意。药房里的药香似乎更浓了些,小铃铛低下头,继续分拣草药,指尖却没了之前那般利落。陈砚清依旧靠在门框上,望着她低垂的眉眼与纤细的侧影,忽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如今已知她是女儿身,自己再这般赖在药房门口不走,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实在不妥。先前不知底细,怎样都无所谓。如今挑明了,再这般亲近,难免引人非议,于她名节也不好。他顿时有些别扭,干咳一声道:“那你先忙,我……我先走了。”说罢便转身就走,刚走到门口,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唤:“陈公子。”陈砚清脚步一顿,转过头看她:“怎么了?”小铃铛抬起头,目光落在他脸上,迟疑着问道:“你最近没觉得脸上不舒服吗?”陈砚清戴的那人皮面具,被她掺了一种名叫“腐肌散”的毒药。那是种慢性剧毒,初时只会让人觉得皮肤刺痒,日子久了便会侵蚀皮肉,先是发红发肿,再是起脓疮,最后能烂得面目全非、身死而亡。按说陈砚清戴这面具已有数月,早该出现明显症状。可眼下看来,他不过是脸色苍白些,连半点红肿都没有,实在奇怪。陈砚清闻言一愣,下意识摸了摸脸颊。“你怎么知道?确实不太舒服,这几日总觉得四处发痒,像是有小虫子在爬,夜里都睡不安稳。”说起来,他又顺嘴问道,“你这儿可有能止痒的药膏?”小铃铛犹豫了一瞬,这面具本是殿下交代让陈砚清戴上的。她本该听殿下的话就好,不应该去插手这些事儿。可看着陈砚清浑然不觉的样子,她心里竟然不知怎么的,突然有些狠不下心。她从药柜里取出一个小巧的白瓷瓶,递过去。“这是我自己配的药膏,每日睡前取一点,在脸上薄薄涂一层,能止痒。”陈砚清眼睛一亮,连忙接过来:“那真是多谢了。”等他拿着药膏走远,小铃铛才对着空荡的门口轻轻叹了口气。那哪里是止痒药膏,分明是解“腐肌散”的解毒膏。她终究还是违了规矩,私自动了手脚。小铃铛抬手按了按眉心,心里满是忐忑,却又忍不住给自己找借口。或许殿下一开始是真的不喜欢陈砚清,才让他戴这掺了毒的面具,可近些日子,殿下的心思终究是变了吧?不然怎么会把陈砚清留在身边当贴身侍卫,日日带在身边,连议事都偶尔让他在旁候着?而且……这些时日,她偶尔撞见殿下看陈砚清的眼神,似乎与旁人不同。或许,留着他一张完好的脸,对殿下也是好的吧。希望殿下知道后,不会怪她。----------------------------------------伤都好了陈砚清从药房出来,看着愈发毒辣的日头,心里却莫名有些动荡。他已经小一个月没去前殿了,更没见过李元昭了。如今伤痛总算大好,是该去向她复命了。想到这儿,他又调转方向往自己的偏院走。去见殿下,总不能穿得这般随意。回到房里,他打开衣箱,目光扫过叠得整齐的衣物,最终落在了最上层那身崭新的墨绿色翻领胡服上。这衣服针脚细密,领口和袖口都绣着暗金色的云纹,是时下京中最时兴的样式。长公主富庶,对身边人也从不吝啬,每月都会为下人订做新衣。上次裁缝捧着料子来让他挑时,他一眼就相中了这匹墨绿杭绸。不为别的,只因为上次猎场,林雪桉穿的就是同款颜色的衣服,那时李元昭看林雪桉的眼神,他至今记得清楚。如今衣服刚做好送来没两日,他一直没舍得穿,此刻却有些迫不及待地想穿上去见她。或许,换上她喜欢的颜色,能让她对自己多几分关注。陈砚清快速换好衣服,对着铜镜理了理衣领。镜中的少年眉眼清俊,墨绿色的胡服衬得他身形愈发挺拔,倒比平日里戴面具时多了几分鲜活。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雀跃,脚步都快了些,朝着前殿的方向而去。没想到刚转过回廊,就与一人撞了个正着。他抬眼一看,心头一凛,急忙躬身行礼:“见过成王殿下。”李元佑正心烦意乱得很。这段时间他总觉得不对劲,自猎场回来后,皇姐对他便远不如从前亲近。他几次上门,不是被以“政务繁忙”挡在殿外,就是听说她那个林家的庶子正陪着,连面都见不上。他实在想不通哪里出了差错,只能来得更勤些,盼着能逮着机会跟皇姐说上句话。此刻冷不丁在皇姐宫里撞见个陌生人,他不由得皱起了眉。这人长相清俊,眉眼温润,肤色虽带着几分病后的苍白,却更显风骨。单论样貌,竟与林雪桉也能平分几分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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