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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里不是十分能言善辩吗?”梁垣看她一眼,“这会怎么不说话了?”
谢池春转过头来,“陛下想听妾说什么?”
梁垣的手指轻轻抚摸过她脸侧,“你还是不说话的时候比较动人。”
不说话的时候,真让他想到他的玉卿,不过玉卿从来温婉从容,而眼前这女子眼睛里却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嘴巴也快。
他这么说,谢池春那股子不服输的劲儿便又上来了,谢池春含着笑意,“妾若不说话,岂不是变成了陛下床头的玉瓶?”
美则美矣,不过死物罢了。
梁垣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把手收回去,谢池春却主动倚靠过来,朱唇吻住了梁垣的唇。
梁垣倒是一愣,这女子果然大胆。梁垣缓缓揽住了她的腰。
红烛摇曳到天明。
第二天一早,宫人伺候着谢池春回到蓬莱殿。
“美人。”莺时开心迎出来,“圣上赐了好些东西。”
“美人你看,这玉瓶好漂亮啊。”莺时打开一个锦盒道。
是一枚柳叶瓶,瓶身细长,主体是白色的,颈部和足部却晕染着淡淡的粉色。此瓶既似悬垂的柳叶,故名柳叶瓶,又似袅袅婷婷的美人,故又有美人肩之名。
的确很漂亮的玉瓶,不正是昨日陛下床头摆着的玉瓶?将此瓶赐给她是为何意?叫她少开口的意思吗?
谢池春只淡淡一笑,随手一指,“摆在床头吧。”
槐序端着玉瓶,小心摆放好。
“美人,这些衣服钗环呢?”莺时指着桌上大大小小的锦盒道。
谢池春扫了一眼,这些衣服钗环无一不精,不过,大多是素雅的颜色,谢池春不喜欢,谢池春喜欢鲜亮的颜色,就像石榴花的颜色。
谢池春随手拣出一枚金银珠花树头钗和一对金镶玛瑙的钗子,“其他的收起来吧。”
莺时她们妥帖将东西收起。
“美人,清阳公主来了。”红娘子进来通报道。
谢池春脸上露出笑容,迎出去,“团娘。”
“美人,恭喜。”公主笑道。
她没说是恭喜何事,谢池春自然知道是贺她昨夜承宠,谢池春脸上并无害羞之色,也无特别的欣喜之色,只一如往常,笑道,“快进来吧。”
酪奴看来也挺喜欢公主,走过来蹭了蹭公主的腿算是打招呼,公主欣喜地同它玩耍了一会。
“美人。”公主怀里抱着酪奴,“太后娘娘有意为我择婿。”
“这是好事。”谢池春笑,团娘的确也已经到了要婚嫁的年龄了,公主身份尊贵,择驸马之事更应该提早打算,不过之前团娘生母早逝,她又不受重视,没有人替她考虑这些,如今团娘得了太后喜欢,太后自然为她打点一切,“太后为你挑选了什么人?”
“太后娘娘问我的意思。”公主一一道来,“太后娘娘选中两位人选。一是博陵崔氏的崔郎君,一是卫国公之孙卫郎君。”
“太后娘娘给我看了两位郎君的画像和文章。崔郎君文采出众,卫郎君模样生的好。”公主不惯在背后论人长短,因此只拣对方的优点来说。
“我也不知该如何挑选。”公主面带犹豫之色,“美人,若是你该如何选择?”
谢池春笑,随口道,“若是我便选文采好那一个。”
见公主仍然犹豫,谢池春笑着打趣,“看来团娘喜欢模样好那一个。”
公主脸上带着薄红,“并非如此。只是,两位郎君我都不曾见过,只凭一幅画像、一篇文章,实在难以抉择。”
谢池春刚刚不过是玩笑,的确,婚姻大事,自然应当慎重。纵然团娘是公主之尊,不论嫁与何人,成亲之后自然居公主府,驸马想来也不敢有欺压公主之举。但要择一人共度余生,自然应当慎之又慎。
谢池春想了想,“这两位郎君我不了解,不过听闻崔氏家训严苛,同出于博陵崔氏现在朝堂任职的崔侍郎亦是文采斐然,不过就是有些迂直。那卫国公家中姬妾众多。”虽然卫小郎君未必同其祖父一样,但是家风如此,总不免让人担忧。
公主脸上露出苦恼之色,谢池春摸了摸酪奴的脑袋,“再过两个月就是秋猎,届时许多王宫贵胄都要参加,团娘何不求太后让你同去?”
“秋猎?”公主也很快反应过来,若能借秋猎之机,考察一番再下决定自然是好。秋猎乃是皇室传统,圣上同一些王宫贵胄、大臣们前往,宫中女眷是不参加的。但是也有例外,太后娘娘的小女儿福安公主便年年都参加秋猎,先帝也常带宠爱的嫔妃参加。
“那我去求太后娘娘。”公主说起太后来语气亲昵,看来太后的确很疼爱她,谢池春也为她高兴。
“美人你去吗?”公主眼巴巴看着她。
“我?”谢池春倒的确想去,弓马骑射,她也通晓一二,只是,“不知陛下肯不肯带我同去。”
“若是圣上不肯,我去求太后娘娘让美人和我同去。”公主拉着谢池春的手道。
谢池春笑,“那说定了。”
“嗯。”公主郑重其事点头。
……
“美人,杨美人来了。”
桐君打起帘子,杨泠款款而入。
这还是谢池春第一次见到这位杨美人,她模样不算十分美丽,但是气质出众,像她的乐声一样,袅袅婷婷,颇有雅韵。
“妹妹。”杨泠笑道,“我们同日入宫,原早该来拜访的,不过前些日子不得空。”
谢池春亦露出笑脸,“姐姐。”
她和杨泠是同年,不过杨泠生辰是二月,比她大上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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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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