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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次他是打定了主意要逼宫,作为嫡子的慕恒,他定然不会轻易放过。今后这一路,真不知还有多少埋伏。
我想着这个,正走神间,却听见那边一句:“如今,只好冒一冒险了。”
说真的,经过上次府衙的事,但凡我们两个有一点选择的余地,都绝不会贸然去官府。但如今事关重大,慕恒权衡了一下,如果燕王成功篡位,他迟早也是个死,不如心一横,搏他一把,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这一着是步险棋。凤宵是个大城,在没有虎符的情况下,这么多甲士从城中过,虽然邑丞忌惮他们兵力屈服也说得过去,但更大的可能是,他根本是和燕王他们串通一气。这样一来,那边上万雄师,这边我们两人,与以卵击石何异。
放在往常,早死晚死,我肯定是选择晚死的,但此次为了太子爷,我也只有铤而走险,英勇就义了。
很快,兵士们在城郊扎起了营,而刘钦则歇在了府衙。
打探好消息之后,我们准备第二日便去府衙,寻找时机将他刺杀。上午时分,我愁眉苦脸地在客栈里收拾包裹,慕恒却不慌不忙在旁吹一支玉笛。他奏的曲调简单,却壮烈而苍凉。我听了一会儿,更觉得我们要以身赴死了。
“王爷啊,你别吹了,”我停下整理包袱的手,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事到如今,还不如好好吃一顿。”
慕恒停了下来,回眼瞧我。
“你知道这是什么曲子?”
“这属下怎么知道。”
“苍岭何危乎,泽水何长,絷飞马兮越崇山,御潜蛟兮过险江。
吾胄其坚乎,吾弓其利,披犀甲兮击鳄鼓,展旌旗兮操鸣镝。
岂寄天命乎,岂祈灵佑,自骁勇兮奋杀敌,敢死身兮为鬼雄。”
慕恒手指在桌上打着拍子,说出了这曲子的词。
“这是……”我听着有点耳熟,只觉得这三段唱词配着这调子,朗朗上口的同时,又很能鼓舞士气,听着像是首军歌。
“走,我们将这首歌,教给城中的百姓。”
“啊?”我一想不对,“王爷你别想不开啊,你鼓舞了他们的士气,刘钦那王八蛋一声令下,我们岂不是死得更惨?!”
“哪来那么多废话。”
“……”
我们两人到了城郊驻兵的地方,用了一天时间教会了一些小孩儿这首简单上口的歌谣,而后慕恒将那里所有会吹奏乐器的人纠集起来,凡能学会并熟练演奏这曲子的,就给一两银子,然后承诺,若他们能在这几日多奏这曲,还会有别的赏钱。
我从前没看出来,原来慕恒这么爱好音乐,临死前都要把好曲子流传在世间,这精神真是可歌可泣。
这事做了整整一日,待到我们踏雪回到客栈的时候,已是明月高悬。我们要了一桌好酒好菜,在房间里享用,面对着美酒,我隐约有了种悲壮的感觉,就叹了口气,朝慕恒举杯:“王爷,多喝几杯!”
慕恒没有理我。
“唉,此情此景,真让卑职想到一句话。”我摇着酒杯道。
慕恒终于端起一杯酒:“唯有酒能欺雪意,增豪气。”
“不愧是王爷,一下就猜出卑职的心思!”
其实我想说的是酒壮怂人胆。
慕恒再次没有理我。我吃饱了,渐觉无趣,便放下筷子,最后斟了一杯酒:“王爷,早点歇息吧,明日一早还要去府衙呢。”
“明日,我们先要准备一番,”慕恒也放下筷子,“此次进府衙,断不能用真实身份。”
“那王爷想用什么身份?”
“铁面。”
我刚喝的酒一口喷了出来。
回京·人生如此寂寞不如来堆雪人(2)
在我的带领下,慕恒在城中买到了铁面风格的服饰和面具。
装扮好之后,他从里间出来,走了两步,问我:“像不像?”
何止是像,简直是一模一样。
我和铁面年纪相仿,是一同进的东宫,这十年来,我与他可谓形影不离,对他的体态与习惯我了如指掌,要让慕恒模仿实在不是难事,加上皇子们的功夫大多师承白五爷,和铁面一样,所以在这方面,他也露不出马脚。只是慕恒要扮铁面,我实在是有点不解。
这铁面是东宫总管,也就是我们的头儿,因为常年带着一个铁制的面具,人称铁面使。此人是皇上最信任的近臣白五的独子,可谓家世显赫,位高权重,在江湖上和朝廷中都很有几分威望,身手自不必说。太子和燕王不睦,我们东宫和燕王府自然也水火不容,两个总管铁面和刘钦更是死对头,我和刘钦见面就掐,其实主要是铁面和他掐,这么多年来,刘钦没赢过一次,临走前还撂狠话,说必要胜他一回。如今慕恒要扮铁面,不是摆明了让他公报私仇吗?
“王爷,我不是跟你说过铁面和刘钦那档子事儿了吗,你这么做太危险了。”
慕恒却打定了主意:“刘钦此人向来好面子,要对付他,只有捉住他这个弱点。今日,我们在城中张贴榜文,要他自己来找我们。”
我只好点头。
我亲自动手,模仿铁面的笔迹和口气写了张榜,大意是途经此地,听说两年前的手下败将也在,回想他走前立下的誓言,不由好笑,不知道刘将军还记不记得从前说过要胜我一回这件事?如果有种,不动军队,我们单打独斗,一决雌雄。
这消息贴出不久,城中就炸了锅。铁面使在百姓心中向来是个传奇人物,刘钦又是这么多兵士的头儿,这样公然挑战,可不是十年难遇的热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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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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