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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手又一个巴掌,这次叫秦信给躲过了。看在他救我一命的份上,我决定将这笔账先记着,日后一起算。
“别东拉西扯,”柔丽丝毫不领秦信的情,执着地问我,“想不想报仇?打死那老东西。”
“现在还不行,”这小狼崽子头脑比较简单,里头只有打打杀杀,我同她分析事情利弊,她也未必能听得懂,索性混过去,“我得把伤养好了再说。”
看她又要开口,且秦信这个马屁精有附和的趋势,我赶忙举手掐住二人话头儿,向柔丽道:“小祖宗,别闹了,你今天带了多少人马?”
她想了想,说:“二十来个吧,都是我从西戎带来的随身侍卫。”
“哦,二十几个侍卫,待会儿老贼久候他的人马不归,再派来援军,你这二十几个人,能撑多久啊?”
柔丽被我问住了,想了一想才道:“哼,怎么着,他敢对我西戎国武士下手不成?”
“他不对你下手,对我下手啊,公主,待会儿他大队人马来了,把你们缠住,我们还不被剁成饺子馅?”我叹了口气,“而且,让那老贼知道你在这儿掺一脚,还不定怎么跟皇上说呢,到时候再给我安上个里通外国的罪过,我可是跳进泽水也洗不清了。你要是真想帮我,就叫你手下把外头死人处理掉,别让人看出是你救的急。我们兵分两路,你呢,回宫睡你的白玉床,我呢,带着秦信逃命去了。”
秦信深以为然:“还是头儿聪明,我们往哪儿跑?”
“不知道。”
柔丽依言去下令让手下销毁尸体,刚回头就听到这话,道:“你们到底行不行?要是再让人给逮着,本公主可救不了你们。”
“小祖宗,快别说了,我够愁的了,再拖下去,那王老贼的人上了山,可不是开玩笑的。秦信,你快去收拾东西,我去爹墓前辞个行,我们立马就走。公主,你也赶紧的,尸体毁完速速下山,耽搁不得。”
“好吧,”她这才答应了,站起身来,却又将一个物件递给我,“拿着。”
我看不清她的神情,心中不禁悚然:“你你你想干嘛?定情信物我可……”
“定你个头!”小狼崽子把那物件摔在我脸上,一股怪里怪气的草药味扑面而来,是个装着香草的荷包,“和你定情,天下男人死绝了吗?行了,揣好了别扔,给那傻小子拿着也行。”说完,扭头就走。
我也无暇多想,将香包掖进怀里,就出门走向我爹娘的坟墓。塞香包的时候指尖碰到个硬硬的东西,拿出来一看,却是那两支下下签。
我盘腿坐在爹的坟前,把两根签子扔在地上,说:“老头子,真不知道这签怎么他娘的这么灵。你看看,才多久啊,我就……唉,不说了,本想在这儿多陪陪二老,看来也不成。提前跟你说一下,你儿子没出息,日后王老贼若是来挖你的坟,我再护不住了,你老自己看着想办法吧,去他府上闹个鬼什么的也好啊,”我看着那木签,想起之前说过平安归来后爷俩一起烧签子的话,便叹了口气,拿出火石来点火,压了压声音,“不过,你放心,说报仇,就报仇。等我东山再起,在他王家的祖坟上养猪!”
余光看见秦信已经收拾好了包袱,朝我走来。我拍拍手站起欲走,却见他手里没端东西,便朝他喊:“青儿呢?”
“头儿你快饶了青儿吧,眼见着快被咱晦气死了,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就留它一条命不行吗?”
“呸,废话这么多,快拿去!”我翻了个白眼,心想,以后就派他就去王修廉祖坟上喂猪。
回过身才意识到,方才眼力好了许多,看人也成形了。我转过身,估量着那签子烧得差不多,就用脚将火踩灭。因为怕留下小火苗,点了我爹娘的坟,所以我踩得格外仔细。踩着踩着就觉得不对劲,仿佛脚下有两个硬硬的东西。
我心中一动,蹲下身,扒开灰,将那东西拿出来一看,却是两个一般大小的矩形小板儿,与那签子一般宽,长度却只有一半。
我看了一眼我爹的坟墓:“你还留着一手?”
可这是什么呢?我把那两个黑漆漆的玩意儿凑到眼前端详,又用袖子擦了擦,却见那表面的灰一擦便掉,脱出两个洁白的玉胎,上头还各刻着四个字。
我咽了口口水,将那两块玉板凑近眼前,喃喃念:“蛟文蔽日,鱼书逆夜。”
又是这八个字。
从前签子上这两句话我便觉得没头没脑,和底下的话连不上,也不像正经卦辞,却没有细想,只当庙观故弄玄虚。今天……又是哪一出?
“蛟文蔽日,鱼书逆夜……”我又喃喃念了几遍,脑子里没个头绪,不禁叉腰向墓:“我说爹呀,你我都是粗人,何必这么互相折磨?”
琢磨不出意思,只能改为思索老头子留这么句话给我的用意。他之所以走前要我回来之后烧掉签子,又把签子专门留作遗物,便是想让我发现这几个字,也就是说,他有些话想要对我说,那时却不能告诉我。这么看来,在我走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没法等我回来,当面对我讲。
或许是因为知道先皇去世,他便要自尽。可那天,我进了城门后才先皇才驾崩,老头子肯定知道我回来,可仍没等我见最后一面。我原先以为他这是怨我走时出言相伤,没想到,其中可能另有隐情。
到底是什么事让他早知道自己会死,却不能见我最后一面,而且还不能写在遗书里?
他这么惜命的人,何以甘愿为先皇殉葬?我想着想着,不禁手脚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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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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