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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缓缓地凑了过来,用指尖轻抬起了我的下巴。
而后吻上我。
慕恒的唇是温热的,柔软的,带着一点酒香,令我昏昏沉沉。我不敢闭眼,盯着他轻拧的眉心。
慕恒这一吻,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为何唇上缠绵不休,眉头却不展开?
不论他如何,我自己是心悸得厉害。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畏首畏尾。得到什么好的东西,总疑心是虚假,怕它如烟而散。
太子也曾说过要我当他的皇后啊。我头破血流去爱的人,把我当一颗棋子。
慕恒似乎感到我的生硬,睁开眼,停下了动作。见我神色不对,他以为自己唐突,退后一些,有些懊丧:“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我低下眼,“我只是害怕。”
“你怕我?”
我摇摇头:“我怕自己动了情,又得一场空。”
慕恒一愣,却既无安慰,也无许诺,只是喃喃地说:“我比你更要害怕。我本已断定了我们之间绝无可能,甚至一度以为你死了。一直忍着不敢告诉你真相,将你推向另一个人。好不容易将你等来了,我鼓足勇气向你表明心迹,怕极了你拒绝。好不容易,你给我了个可能,我却更要胆战心惊,怕你随时要改变主意。我急着要你给我个许诺,实非不想等,而是实在不安。”
我听他说完了,有些不敢相信,傻傻地问他:“真的吗?”
慕恒好不容易说出这么长一番话,却见我状若痴呆似无动容,他一时负气转过头去:“我跟你说过我不善言辞,许多话,你不应逼我说。我……我真应该请教请教五哥。”
“别,”经过这一出,我先前难过的情绪早已消散,我伸手止住他的话,“你可别学他,油嘴滑舌的。比起他来,你讨人喜欢多了。”
慕恒的神色这才缓和下来,我也平复了心潮。两人互敬了一杯酒。
醇酒下肚,我舔了舔嘴唇,这才想到自己被慕恒亲了两次,却都结束得不好,没有尝到其中的滋味,不觉有些可惜。从前在侍卫司的时候,我们一群糙汉子经常在一起谈论女人,他们都说和漂亮姑娘亲嘴会让人飘飘欲仙。我看了眼慕恒,觉得他也很漂亮,可我这两次却没来得及品出来什么。
“话说回来,你其实不必不安,”我用手托头,欣赏着他好看的侧脸,“横竖我除了你就只有太子,到时候我们攻入京,我要手刃他为老头子报仇。他死了,我定然会要你啊。”
提到这个,他的眼神一黯。我知道,他和这个大哥向来最是要好,虽然他于他有弑母之仇,但如今真到了骨肉相残时刻,他一定也不好过。
我应该想词儿安慰安慰他的,但此时却只顾盯着他的嘴唇,心里跃跃欲试。
最后,我打定了主意,叫他:“慕恒。”
他转过来。我直起身子,捧住他的脸亲了上去。
他被我吓了一跳,两只眼睛大张,而后又微微眯起。我有样学样,模仿着他刚才的动作,先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而后稍离,又重靠近,将他的下嘴唇轻轻抿住,舔舐着。他刚开始有些呆愣,很快就把我拉进怀里,反守为攻了。
我们两个紧拥着对方,难分难舍,好像等这一刻等了许久,一时二人都有些贪婪。我沉浸在慕恒的气息中,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停下。最后,慕恒喘息不定地拥着我,喃喃道:“萧遥,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抬头,手指从他微红的面颊划过,低声答了句:“好。”
如慕恒所料,我们在四日后抵达了汝城。这汝城地小兵稀,又无险可守,很快便被我们拿下。
攻下汝城后,我们没再庆祝,只是在城外驻扎半日,重新置办补给。大军休整之时,我们数十个统帅在一起,整整谈了两个时辰。因为之后的路,绝不会像如今这般轻松。
接下来,军队将继续西去,前往鹊关。从这里到鹊关要十日左右,中间路过长山驿休整补给。鹊关是胤京的东关口,因前朝文人一句“鹊望之而返”得名。这话是说,这座关卡在山川之间,易守难攻,鸟儿都飞不进去一只。
当然,这话是因为文人普遍大惊小怪。我要是这文人诗里的那个鹊儿,一定啄瞎他的狗眼——西有巍巍苍岭,东有矗矗桓峰,哪处山间不是鸦鹊成群,这么挫的几座破山就说老子飞不过去,你当老子是母鸡?
总之,鹊关之险不在山高路狭,而是在于这地方是个两端收紧的口袋形,中间止有一条路穿过。你进去的时候,别人守着一个狭窄的口儿使劲儿打你,好不容易破入,抵达一片平坦的谷地,人家躲在两面的山上埋伏你,还反手一切你的粮路,届时粮草断绝,兵疲马乏,还有四面埋伏,搞不好活生生地就被困死在里头,千辛万苦突破了重围,刚走两步地势复又收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又被堵着揍。相当被动。所以这关,鹊儿进去还是很容易的,能不能出来就难说了。假使它真望之而返,也是怕进去被围住摁着揍。
行军五日后,我们在长山驿扎了营,遥遥望着鹊关。当前的处境一如这只诗人笔下的鸟儿。可惜我们望之而不能返。
不过,天下没有破不了的阵和过不去的关,我设想的这些是将领非常愚蠢或者点儿比较背的时候才会遇上的状况,我领的这些老将和慕恒的水平,还不至于中这种招。况且我军这一路有战必胜,一路轻易得胜下来,正值士气高涨之时。再加上我们分三路入京,禁军也得分三路应对,还得留一小半守住皇城,所以再怎么着,我们人数上也会占优势。所以,这一仗注定会难打,但也注定能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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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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