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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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不知颠簸了多久,忽然听得身后有同样迅疾的马蹄声。

“萧遥!”这声音才一到耳边,便被风吹远。

我知道这是慕恒。也只有他的马能追的上奔霄。我下意识地想转头再看他一眼,却硬生生将自己拦住,反而发狠地抽了马鞭。

我怕自己这一回头,便走不了了。

没想到,在我抽打之下,奔霄长嘶出声,而慕恒的马瞬间受惊。我听到一声长长的嘶鸣,而后便是慕恒的惊呼与落地之声。

“萧遥——”而后,他又叫了我一声。

我勒马,终是在原地停住。

大仇已报,新主已立,我无愧江山社稷,无愧先皇亡父。唯有慕恒,我亏欠他太多,问心有愧。

“不要走,萧遥,”他从地上站起,踉跄地走向我,“我知道,我处处不如大哥,也不知怎样对你好……可我……”他语无伦次地说着,却竟说不下去,仿佛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能留住我,最终绝望地带了哭腔,低声下气地说道,“求你。”

“你很好,慕恒,我这一生除了遇上你,再无别的幸事。可我……我早向你说过,我从来不想当侍卫,也不是能臣的料,更不能为六宫之主。皇宫和朝堂压得我喘不过气——你放过我,好吗?”这话说得呜呜咽咽,不知道他听清楚没有。我知道这有多么自私。我给了他许诺,可到头来却要将他一个人弃于无可选择的高处。到头来,我为了不辜负自己,辜负了所有人。

我以为慕恒还会留我。他只是为了快些娶我,便时时纠缠,软硬兼施。没想到到了离别的关头,他竟只点了点头,不再看我。

先前慌张无措的神色被妥善收起。转眼间,他又是那个孤高冷漠的桓王。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转身向自己的马而行。

慕恒就这样走了,我却怔怔地看着他的背影,不能移开眼去。他一直到上马也没有回头。只是极快地抬袖擦了擦脸颊。

终于,我也调转马头,与他背道而驰。

他的马蹄声愈来愈远。铁面和九门提督萧遥自此都随他逝去。

——此后天涯海角无牵挂,惟愿你安好。

别了,慕恒。

逆夜杀猪、走镖,平天下

从前,在我的想象之中,一个人只要不做官,又无须养家糊口,那他就是自由的。尤其他打架又很厉害,在这江湖中当个游侠,多么逍遥快活。

每当我回忆往昔,想到这一段,我都想问问当时崩溃之下远走的我,你他娘的是不是忘了云苍十三绝怎么为了几千两银子上了贼船?

漫漫长夜,我一遍又一遍地扪心自问——

走的时候为什么不带钱?

由于家底非常厚,父亲又非常大方的缘故,我几乎忽略了银子这玩意儿的存在。现在想想,我甚至不知道以前的月俸是多少,因为那点小钱我懒得领,都是一年一次宫里的人送到府上就算了。

在二十二岁以前的岁月里,我对价格这个词的概念十分模糊,只有几个层次——如果是小玩意儿和吃食之类,给一锭银子,贵点的东西,给一锭金子,特别贵的,开始掏银票,挑个大点的数给了。再贵的东西,就直接不付钱,让他们改天去府里支。长这么大,我都没要过找零的钱,觉得麻烦。

真的要自己过活了,一开始发现许多东西都比我想象中便宜许多,后来才发现虽然便宜,但我买不起!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我用当掉盔甲的银子孤身在遥州府、定西府和西戎境内溜达,两个月就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回京去拿钱是不可能了,跟着江湖上的侠士混吧,我本意是隐姓埋名,跟这些人一结交,很快就要露馅,于是也断了这个念想。最后,我决定找点活儿干。

正巧,在我走到秦城乡下的时候,碰上有个肉铺招屠户,工钱还不错,还包食宿。我心中一动,扮了男装兴高采烈地去应征。

到了铺子里,掌柜觉得我作为男人实在是矮瘦了点,加上又没有经验,十分怀疑我能否对付得了一头猪。我便自请给他比划比划我杀猪的技巧。

杀猪比杀人容易多了,冲过去给脑门儿上一掌,齐活儿。

掌柜看呆了。

从此,我专心地经营起了我杀猪的事业。不到两个月,我的威名就从十里八乡传了出去,成为屠猪界的一个传奇。刚开始我还要自己肢解猪身,后来我威名远播,四邻都爱请我去给他家的猪来那么一下,毕竟他们杀猪都费时费力,不如我杀得那么优雅利落。所以我就不再动刀子,专门拍猪头。

说实话,这活儿我做得挺愉快。但是我出名之后引起许多小姑娘的追捧。看着一堆妙龄少女为我争风吃醋,我怕又惹下情债,只能意犹未尽地离开了。

之后我用杀了半年猪攒下的钱游山玩水,银子花光之后,又找了个镖师的活计。这次我倒没有扮男装,只是去那个镖局露了一手,没用三成力气就把那些走镖的打得嗷嗷作响。之后,他们高价雇用了我——大概觉得留着我这种人不雇,迟早会在押镖路上作为对手相逢,那时候就不好玩了。

镖局向有结交沿路匪寨的习气,每年要为不受骚扰而交许多银子。边城的官府无能,我觉得留着这些人为非作歹不是办法,就不让镖局的头儿交银子,硬开出一条血路来。押了半年多的镖,感觉路上的劫匪很不耐打。太久没有棋逢对手,打到最后让人非常寂寞。

一个人打来打去,没个傻头傻脑嘴无遮拦的手下配合,也很让人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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