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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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孟锦瑶和孟锦霄姐弟俩有几分像,特别是那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桃花眼,他年纪虽小,却也能称得上一句剑眉星目,满身的朝气,让明桃想起两句诗——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他若是一位富贵风流公子,必会惹得女子为之倾倒。

“明桃,我不俊俏吗?”孟锦霄不死心地凑到她面前,大有不说出让他满意的话便不走的架势。

被磨得没办法,明桃只好将那句诗讲出来。

“什么意思?”孟锦霄听不懂。

“你自己琢磨去。”明桃嗔他一眼。

这一眼似喜似怒,孟锦霄看得心神荡漾,晕乎乎地走了。

饭桌上,他对着姐姐表决心:“以后我一定好好读书,按时回家,再也不贪玩了,我发誓。”

孟锦瑶见状还能有什么不懂的,嗤笑一声,给他留个面子不明说罢了。

李清洲默默吃饭,什么都没说。这样的誓言,孟锦霄没说过一百遍也得有五十遍了,不过他也确实不像是读书的料子。

“五陵什么东,什么白马春风……什么来着?”

正吃着饭,孟锦霄不停嘟囔这句话,孟锦瑶皱眉道:“好好吃饭。”

孟锦霄硬气道:“我想诗呢,别打扰我!”

孟锦瑶翻了白眼,“想诗?你想屎还差不多。”

被自己说的话恶心到了,孟锦瑶有些吃不下,索性问道:“什么诗,说来听听。”

孟锦霄便又重复了一遍。

从前孟锦瑶只跟着自己的秀才爹学过简单的字,闻言也想不出来,只得说道:“吃过饭再想吧。”

“哼,我就知道你也不知道。”孟锦霄扮了个鬼脸。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李清洲不确定地念了出来,孟锦霄惊喜地看向他,“对,就是这两句!清洲哥怎么知道的?”

“大概是以前学过吧。”李清洲拧眉道。

鹿首村没有学堂,识字的人也不多,平日里也用不上诗句,所以他根本没想过自己还会背诗,方才听完孟锦霄说的,脑海里便浮现出了这几个字,迫使他开口。

孟锦霄见状又说了几句在书院里学过的诗,李清洲也顺畅地接了下半句,信手拈来般。

“清洲哥不仅会打猎,还会背诗,简直就是文武全才!”孟锦霄一脸崇拜,又问,“那你知不知道那句诗是什么意思?”

他才疏学浅,实在不明白这句诗的含义,只觉得骑着白马肯定很帅气。

李清洲和他解释了一遍,孟锦霄琢磨了一会儿,又开始嘿嘿傻笑,刚吃完饭便又跑去北屋。

孟锦瑶看着弟弟的死样子哼了一声,悄悄说道:“我瞧着锦霄对明桃有意思。”

李清洲平静地“哦”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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