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老板道:“在吃食上,厉老一是好狗肉,二是好蛇肉。”
“嘿嘿,你小子倒是把我摸得门儿清。”
李少华说:“吃蛇肉好啊,尤其是体内有湿毒的人,更应该多吃蛇肉,吃完,立马洗个热水澡。”
“哦,这有啥说头?”厉鸡王问。
“吃完蛇肉,有湿毒的人胳肢窝、腿窝处会猛流黄汗,黏黏糊糊的,那都是被蛇肉逼出来的湿毒,得尽快洗掉。”
厉鸡王体内的湿毒就挺重,听得很仔细。
“厉老,张鸡王那只火将军是啥来头?模样好怪,我从没见过那样的斗鸡。”李少华问道。
“那是交趾斗鸡。”
“交趾?可真够远的。张鸡王是做哪行的?排场好大。”
“人家是水城最大的米铺老板,排场大是应该的。”厉鸡王冷哼一声。
李少华无意探究两位鸡王的私人恩怨,于是转移话题:“斗鸡的吃食挺讲究,是吧?”
“确实挺讲究。平日里,我喂它们高粱,还加入些牛骨粉,比赛前三天喂牛肉、羊肉、鸡蛋。
;”
“你这院里斗鸡可不少,光吃食就是一个无底洞,寻常人还真玩不下来。”李少华感慨道。
“是啊,我养了百多只斗鸡,九条狗,还有三个帮忙打理斗鸡的佣人,都得花银子啊……不过还好,靠着赢来的赌金,加之时不时卖几只斗鸡,也能勉强对付。”
“厉老,你是咋进入这行的?”
沉吟片刻,厉鸡王道:“李公子,请移步书房。”
“去书房?哦,好。”
厉家的屋子本就宽大,书房由两间屋子打通而成,更是宽敞得活像庭院。
李少华惊讶地发现,书房四面墙上全是斗鸡图,或怒发冲冠,或展翅腾跃,或扑咬苦斗,或狼狈奔窜……每一幅皆落款震元。
“厉老,这……你是画师?”李少华恍然了悟。
厉鸡王微笑颔首:“其实吧,我都快忘了自个是画师。”
“失敬失敬。”
厉鸡王望着满墙的斗鸡图,眯着小眼道:“当初吧,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跟着一位朋友去看了场斗鸡赛,觉得挺有意思,回家就画了一幅斗鸡图。从此,我逢赛不落,细心观察,反复揣摩斗鸡的气势神韵。后来,我自个也养上一对,方便作画嘛。那年夏天,我带着它们去赛场玩了一把,居然赢了。打那之后,我彻底迷上了玩斗鸡,一发不可收拾。”
“厉老,你是被斗鸡耽误的画师。”
“嘿嘿,我是误入歧途。”
李少华问:“引你入行的朋友,一定也是位玩斗鸡的高手吧?”
“我那朋友你也见过,就是钱鸡总。那时候,我们年纪都不大,还不满三十岁。钱鸡总家世代经商,是水城的大户。他打小就好斗鸡走狗,架鹰游猎,是出了名的玩家。”
“厉老,你跟谁学的作画?”
“我家三代都是画师,我打小就着我爷爷学画。他老人家教画极认真,规矩也大。但凡我画得不中他意,就罚不准吃饭,一遍遍地画,直到他点头为止……”
突然,一阵金刚怒吼般的狂叫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那吼声惊天动地,几乎要把大院的屋顶掀翻。
紧接着,院里养的烈獒也狂吠起来,雷霆万钧般震得人耳朵发蒙。
厉鸡王脸色陡变,风一般冲出书房,边跑边问怎么回事。
福贵一溜小跑道:“老爷老爷,林老板好哪,好哪!”
厉鸡王一把揪住他道:“你说清楚点,究竟啥好哪?”
福贵急忙解释道:“林老板的嘴……不歪了,不歪了,一点都不歪了。”
厉鸡王松开福贵,高声骂道:“林老板,你他娘的别嚎哪,我这家都快被你嚎翻天了!”
福贵一溜小跑到林老板面前,好言相劝道:“林老板,我家老爷让你轻点声,轻点声。”
林老板一手拿着铜镜,一手攥紧拳头,满面含泪挥舞道:“七年了,我这毛病终于给治好了,老天爷啊!”
林老板经常来厉府,跟管家福贵是老熟人了。
看着他激动不已的模样,福贵也深受感染,不住向他道喜。
狂喜过后,林老板抹掉眼泪,继续烹饪斗鸡。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前男友们在乙女游戏里追杀我作者木杏馨殇完结番外文案苏小熙知道,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只是她没想到‘天道好伦回’这五个字会这么快的飘在她的头上。苏小熙通过快穿世界非常完美的集邮了自己喜欢的所有二次元角色,不同世界不同爱恋,简直人生赢家,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在乙女游戏里面享受帅哥的集体宠爱作为‘养老...
穿越重生领主大人她为何那样作者杨杙完结 本书简介 艾格速通黑狼之魂的那个晚上,一睁眼穿越到了游戏里。 等她从一连串习以为常的操作中清醒过来,现场只剩下被她痛殴的世界BOSS,和目瞪口呆的正义夥伴NPC。 就在艾格以为一切结束的时候,NPC头顶缓缓拉出超长血条。 艾格!这是什麽?摸一下! 谋杀...
季衡,因为身体上的缺陷,出生后就差点被他父亲季大人扔在地上摔死,好在被他母亲救下来了。在需要女子三从四德的古代,他注定要选择作为一个男人而生活,于是只能努力以获得季大人对自己作为嫡长子的承认,。小皇帝七岁登基,后宫有太后掌权,前朝有首辅李阁老把持,每一步走得战战兢兢,这时候,季衡来到了他的身边做伴读,两人在扶持中一步步走向高处。本文是双性受,跳坑慎重。...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狗血,虐到极致。...
...
文案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沈劲其人,相貌俊朗,前途光明,除了文化程度低点,样样拿得出手。只可惜年纪轻轻就被包办婚姻,听说娶的还是一个喜欢读名着,喝咖啡,爱看外国电影的资本家小姐。军属大院衆人谈起这桩婚事,无不感慨一句,好鞍配了头赖驴。陆文珺博览群书,可惜生在特殊的时代,有着令人诟病的家世背景。读书成了一种过错,就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侈。差距犹如海水与火焰一般大的两个人结婚了,衆人都说,要不是陆文珺给沈劲生了一双儿子,他两早就离了。沈劲发现,自打妻子随军後,他才真正认识她沈团长媳妇爱干净,穷讲究。陆文珺卫生好,病人少,饮食净,少生病。沈团长媳妇掉书袋,有点文化就显摆。陆文珺不读书,不看报,一天到晚瞎胡闹。读书好,读书妙,读书使我挣钱票。渐渐的,沈劲醒过味了。那些说他媳妇不好的人,没一个比他媳妇过得好。媳妇爱干净,家里很干净,孩子少生病。媳妇爱读书,善学习,职位节节高升。从此媳妇指哪他打哪,媳妇是官他是兵。陆文珺心里有杆秤,包办婚姻归包办婚姻,男人还是不错的,要前途有前途,要文化有相貌,改造改造还是能用的。再说,孩子都生了两,还能离咋地?放个预收→作精替嫁吃瓜日常七零求收藏文案如下红旗公社最近出了件大事。孟春桃失足掉进了河里,被捞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嚷嚷着要跟娃娃亲对象江大川退婚。谁劝都不好使,问急了才知道,原来孟春桃嫌弃江大川是个乡下汉子,笨嘴拙舌,除了一把子力气,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既不懂温柔体贴,又没文化,木头都比他有趣。只有孟春桃自己知道,这些都是对外的说辞,她重生归来,可不能再嫁给一个乡下人了,她要嫁知青,去城里,做大官太太,享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孟春桃不肯结婚,可江孟两家的婚约还在,没法子,孟老爷子只能把主意打到了另一个孙女孟秋梨身上。孟秋梨还有这种好事?堂姐不嫁,她嫁!笨嘴拙舌好啊,以後吵架就不怕吵不赢了。有一把子力气好啊,农活不愁没人帮忙干。没文化更好,老话说得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孟秋梨和江大川的婚约定下了,村里人都嚼舌根说,江大川要是娶了孟秋梨,那真是亏到姥姥家了。毕竟孟秋梨跟孟春桃这个公社出了名的美人相比,那就是朵没长开的小花苞。脾气作就算了,还爱看热闹,八卦得不行。江大川简直是娶了个祖宗回来,瞧着吧,迟早得离。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非但没离,还走出了山沟沟,住上了大别墅。没文化的江大川承包了公社的果园,领着一帮子社员开工厂,做各种水果加工品,生意遍布海内外,成了知名的商业大亨。爱看热闹的孟秋梨成了知名的新闻记者,一支笔不知道吓退多少无良商家。然而,孟春桃费尽心思嫁的知青却高考失败了,屡战屡败,再战再败,又战没得战了。孟春桃欲哭无泪不是,怎麽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年代文陆文珺沈劲一句话简介包办婚姻有点强立意在最好的年代,白手起家,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