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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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2页)

烈日当空,炙烤着大地上每一寸的土地。

路边树荫下的老大爷也并不习惯这样的炎热,他们一改平日的淡然,有些焦灼的摇着蒲扇,想借此获得一丝清凉。

“天太热了,十几年前可不是这样的。”

“谁说不是,现在老天爷脾气怪的很!”

随着时代的浪潮猛烈的席卷而来,林城也以夸张的速度产生着变化,一样样新鲜事物的出现替代了人们习以为常的老事物,这一点,从合金厂面前那条宽宽的大马路的变化中就可以瞥见端倪。

以前这条路上早早晚晚全是搭伴着上下班的工人,逐渐夹杂着几台自行车,又开始出现了十分时髦的摩托车,后来就是各种擦得亮晶晶的小汽车,可能有一天连汽车也变得不再珍贵,那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呢,此时人们尚且没法想象,只能微笑着迎接。

一切呼啸而来。

九十年代是日新月异的时代。

一方面,铺天盖地的机遇像砸在地上的金蛋,胆大心细时运好的人,迅速的抓住了,财富、名利、荣誉、地位纷至沓来。

可另一方面,也有些人赶不上快节奏的变化,而被甩在时代的背面。

李建军就是这样的人,即使他自己从没有这么认为过。

五十年代,在他出生的年代,那个按部就班的时代,他一直是佼佼者。小学、初中他都是会被老师发自内心夸奖聪明的那类小孩,从刚刚建立起的厂区的子弟学校一路顺利的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学生时代的他一直走在一条最稳妥的康庄大道上。

虽然生长在物质匮乏的世界,少年的心性总是锋芒毕露的,他爱吃、爱美、爱生命、爱自由。

他与林城这个小小的世界格格不入,他总想象着自己有朝一日会去到一个更广大的世界,那才是自己真正存在的地方。

一九□□年。

那是他生命中特别的一天。

他最爱的胡康哥哥从部队休假回家了。

胡康十八岁应征入伍,刚满二十岁的时候就获得了好几面金闪闪的奖状。作为家属区院子里最有出息的孩子,一直是半大孩子们无条件崇拜的对象。

在小孩们的眼中,胡康哥哥总是很爱和院子里的小孩们一起玩假装打仗的游戏,还会用自己的津贴给他们买水果硬糖吃,所有孩子都特别喜欢他。

李建军从很小的时候就尤为崇拜胡康哥哥,在他心里,世界上最有成就的人非他莫属。

那天一听说胡康哥哥回来探亲了,他就兴奋的跑去迎接。

他从家里拿了一把花生、一把瓜子,把口袋塞得鼓鼓囊囊,瓜子一路跑一路掉。

胡康看到他远远的跑过来,冲着他用力的挥手:“跑慢点!”。

“小伙子,长这么高了!上次回来的时候你还没苕帚高。”

“我妈说我长得快。胡康哥哥,给我讲部队里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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