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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是两万左右,牛群看着存单上面的字迹,突然有点伤心,他想起了赵红梅还有个儿子,应该还在上学,赵红梅这一走,这孩子也没有什么亲戚,估计要被送到福利院去了,他有点难过。
看着桌上的几大沓子钞票,还有那本存折,牛群暗暗下定了决心:他要离开这里,彻彻底底地离开林城,开始自己的新生活。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件事要去完成。
第二天一早,银行的业务员一开门,就看见了奇怪的一幕。
一个从头到脚都穿的全黑的男人,带着黑帽纱布口罩,拎了个黑色大塑料袋,紧紧捏着塑料袋的袋口,站在银行的大门口。
看到银行的卷闸门一开,那人就急切地挤了进去,来到柜台前面:“你好,我要存钱。”
揣着那本存折走出了银行,牛群终于松了口气,安下了心。
他走到了赵红梅住的那栋楼附近,竟然看到了警察的黑白色工作车停在单元门口,他心头一惊,连忙躲到了一旁观察,他从几个路人的话语间听说,好像只是发现赵红梅失踪,。并不是已经发现了尸体,他松了一口气,装作自己也住在这栋楼,悄悄地走了进去。
来到赵红梅的家门口,房门竟然半开着,警察好像正在另一户人家了解情况,那警察的声音很洪亮,牛群估计着还有一段时间才会出来,于是趁机把存折塞进了鞋柜上的一个小本子中,然后立即转身下楼离开。
此地不宜久留,牛群找了一个曾经的朋友,坐着他的出租车离开了林城,在和朋友的聊天中碰巧得知,有个同学得了重病,可能快要不行了。
牛群敏锐地捕捉了这一信息,他想起自己过去多次进局子的经历,那些民警电脑上的页面很粗糙,都没有显示档案的照片,他决定钻这个空子,走一步险棋。
他在离春城不远的小县城下了车,找到一处不脱离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把自己的名字更改成了“高方林”。
小派出所的效率很高,当天他就拿到了新的身份证件,他捏着新的证件,仰望着天空。
从今天起,他不再是牛群,牛群已经死了。
他就是高方林,如假不包换。
高方林用身上最后的一点钱搭了一辆客车,就在春城的边缘找了家小店打工,勉强也能维持生活。
小店的生意还行,平常的粗活累活不少,老板让他干啥,他也没说苦喊累的,他是个吃过苦的人,所以不管咋样他都能接受,毕竟现在的人生都算是偷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昨天把下一章错发到这章了,调整了一下顺序
恋恋红尘
“谁传我?”清晨时分,牛群兜里的bb机一直狂响,他只好把它拿了起来。
上面的信息是送他出城的死党大建,他们是从小的光屁股娃娃,牛群这回来到春城躲避,之前的人际关系几乎全断了,只和大建偶尔保持着联系。
“大早上的,这时有啥事啊……”他的bb机是从一家二手小店里买的,反应很慢,等待信息显示的时候他翻了个身,架着腿半靠在墙上。
他忍不住看了看自己的房间,眯着眼露出了满意的神情。
来到春城已经近十年了,从最开始的小店服务员兼小工做起,再到去工地,熬了几年后也混成了包工头,手里也渐渐有了闲钱。
只是他心头上总是有总隐隐的不安感,他的积蓄其实早可以买间房,但是他一直和那些不舍得特意花钱租房的工人们一起,挤在工地的彩钢房里,一个工程结束了,就去住几天招待所,他的行李永远都是随身一个旅行袋,反正就是不留下任何痕迹,更不置办不必要的东西。
这种生活不知道还能持续多久,不过现在的状况他很满意。
一直转圈圈的bb机上终于出现了文字。
“初中同学会……”牛群喃喃念着,脑海中浮现出无数熟悉的面孔,竟然十分想念,那短暂美好的青春时光。
不管怎样,他决定冒险回去一趟,参加完同学会立马就回,就算只是看看也好。
简单和手下交代了一下,当天他就买了张客车票,坐了很久的车,返回林城。
还没走出车站,仅仅只是踏在林城的土地上,阔别多年的牛群已经有种近乡情更怯的感觉,林城的建设很慢,变化更不算太大,但是积累数年,也早已经与他离开那时截然不同。
空气中依旧是熟悉的味道,一沙一石都感觉是老朋友。
可是他不敢停留太久,匆匆捂紧帽子和口罩,就直接往招待所去。
他定了一间小房间,就又在床上躺了下来,合眼休息。
聚会是在一家饭店举办的,酒桌上觥筹交错,欢声笑语。
同学们都变得成熟沧桑了不少,但是还没到认不出的程度,他们还和以前一样热情,他们都混得不算多好,但是都在努力生活,很多都早已经成家立业。
因为大建,他们知道牛群是特意从春城赶回来的,点了很多老式的林城特色菜,餐罢,大家一起吃着蘸酱菜,好像短暂地回到了过去,没有生活的营营扰扰,只是一群突然有了点钱的孩子,吵吵闹闹地把饭店里所有想吃的菜全部点上一遍,然后又同样吵吵闹闹地吃起来。
从饭店出来,大家都还没完全尽兴,就有人提议去ktv再续一场,玩够了再回家。
“好主意!”
“正好没玩够呢!”
“走!”
于是这一群人又浩浩荡荡地出发了,牛群确实发现了林城的变化,以往这种商业性质的店只局限于小餐馆、日用品店等等,基本就是随着林城的作息习惯开门关门。这次竟然像雨后春笋一样,很多酒吧、歌厅、舞厅冒了出来,并迅速成为夜晚霓虹的来源,彻夜不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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