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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好热……”
像是被扔进了烧红的蒸笼,浑身的皮肉都在发烫。
林晚猛地睁开眼,刺眼的阳光让她下意识地眯了眯——
鼻尖萦绕的不再是腐臭,而是泥土的腥气、槐树叶的清香,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皂角味。
她茫然地抬起手,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肥厚、布满薄茧的手,手腕粗得像小馒头,手背还沾着点泥土——
这根本不是她那双常年握枪、指节分明的手!
“哟,这不是老王家的胖妞吗?还愣着干啥?赵建军都要跟你退婚了,难不成还想赖着人家?”
尖酸刻薄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王灿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蓝布褂子、梳着齐耳短发的妇人,正踮着脚往她这边看,嘴角挂着几分看热闹的讥讽。
周围围了不少人,大多是穿着打补丁粗布衣裳的村民,手里要么摇着蒲扇,要么挎着竹篮,眼神齐刷刷地落在她身上,像看什么稀奇玩意儿似的。
王灿的脑子嗡嗡作响,陌生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来——
这里是青溪屯,一个八零年代的偏远乡村。
她是王灿,村里人嘴里的“胖妞”,体重直奔两百斤,天生骨架宽,又馋嘴嗜睡,一点活儿都不肯干,从小到大都是村里人的笑柄。
但是这样一个又懒又馋的原主,却是妥妥的恋爱脑——
十八岁那年,她订了门亲事,男方是镇上服装厂的老板赵建军。
原主把赵建军当成救命稻草,掏心掏肺地对他好,他生病时,原主顶着大太阳翻两座山去采药;他服装厂赶工,原主熬夜帮着钉扣子、叠布料,累得倒头就睡也毫无怨言。
可就在半个月前,原主偷偷去镇上想给赵建军送自己做的布鞋,却在电影院门口撞见他和粮站孙站长的闺女孙曼丽搂搂抱抱,卿卿我我。
原主上前质问,却被赵建军当众羞辱她“瞅瞅你那肥头大耳的样子”、“丢人现眼”,孙曼丽还在一旁煽风点火,说她“压根儿配不上现在的赵建军”、“死肥婆”。
原主本就自卑敏感,经不住这样的羞辱,急火攻心,当场晕了过去。再醒来,芯子就换成了从末世惨死的林晚。
而她,林晚,末世代号“铁盾”的顶级特工,硬生生在死人堆里里杀出一条血路,却死在了最亲近之人的背叛下。
再一睁眼,她已经是八十年代的“王胖妞”了。
王灿定了定神,眼前模糊的画面逐渐清晰——
只见一个穿着的确良白衬衫、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年轻男人,正皱着眉看着她,眼神里的嫌恶毫不掩饰,像看什么脏东西,冲着她厉声呵斥:“王胖妞,你能不能别像块狗皮膏药似的死缠烂打?”
这就是赵建军,原主掏心掏肺对待的未婚夫。
他身边依偎着一个姑娘,穿着月白色的确良衬衫,下身是蓝色的的确良裤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还抹了雪花膏,香气飘出老远,和王灿身上的皂角味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用想,这就是孙曼丽。
“胖妞姐,”孙曼丽的声音柔得能掐出水来,却字字诛心,“感情这东西不能勉强,强扭的瓜不甜。建军哥心里喜欢的是我,你就算再纠缠也没用。再说了,你这身材,就算嫁过去了,怕是也生不了孩子,到时候赵家还得怪你,你何必呢?不如就成全我们,以后还能做个朋友。”
“朋友”两个字,被她说得轻描淡写,却像一把钝刀子,狠狠扎在原主残留的意识上。
王灿垂着头,肥厚的肩膀微微颤抖,看起来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快要哭出来了。她能感觉到原主残留的情绪——
委屈、不甘、还有深入骨髓的自卑。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此刻的她内心深处没有半分委屈,只有一片冰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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