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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边那句她没宣之于口。
姜衫绕出假山,这会儿光明正大地从姜府大门走了出去。
姜隶则一跃,翻过院墙,抵达了隔壁的盛府后院。
换了一身装束。
……
苏茗茶馆。
姜衫:“借我一身你穿的衣裳。”
庄能正打着算盘呢,就莫名其妙从跟前传来一句更加莫名其妙的话,而说这话的人和所说的这句话组合在一起更是莫名其妙。
庄能停了手上的动作,“你没发烧吧?还是去看看温大夫比较好,他可是这条街医术最好的了,精神方面说不定也会治。”
“我确实是病了,”姜衫抬起胳膊,委屈地指着上面已经透出来不少的血迹,一块红就赫然印在那儿。
“我这胳膊被狗咬了,随便包扎了一下,身上也没钱买新衣服,家又离得远,快疼死了,你借我一身,我好穿着赶紧去找温大夫看看。”
庄能这下才注意到,眼珠子瞪大,都快要蹦出来了,催促道:“我的天爷,走走,赶紧赶紧。”
他交代前头递盘子的小二看一下门,就带着姜衫往后屋走,那是一个大通铺,店里的伙计都睡这,隔壁就是戏班子暂住的客屋。
庄能翻箱倒柜,整出一套压箱底的,皱巴巴但看着挺新的浅绿衣衫,递给姜衫。
“你赶紧换吧,这衣服是以前唱戏那会儿的,太亮,我现在很少穿,也没啥味道。”
“谢啦。”
“跟我客气啥,你也是真倒霉,换好就从后门走吧,那条路近。”说完,他就走出去,还贴心地把门带上。
姜衫跟庄能的身高差不多,衣裳还算合身,对着破了一角的铜镜,她粗浅给自己头发束起
;来。
将换下来的衣裳叠好放在了外头的一处放至茶叶的箱子旁边,拿草帽盖起来。
那血迹早就干了,胳膊上的伤口也结了痂,还有白布绑着,浅绿的外衣没有染上血。
姜衫熟门熟路地绕到隔壁屋子的侧边小缝,在一处窗户边,侧着身子听屋里的动静,钓雪说白天他们大多都待在这屋烤火取暖。
正想着,钓雪就从对面的墙上窜了下来,“姜衫,你眼下乌青很重,不多休息一下吗?”
这是它头回喊她的名字,不像揽月它们一样雀跃地欢呼她为“仙女姐姐”。
如果换算成人类的年龄,姜衫猜测,钓雪应该与自己差不多年纪,它熟悉人类的相处规则,忠诚、感恩的情绪它都有,它还会关心她。
眼下,寒暄的第一句是关心。
姜衫收起恍惚的情绪,蹲下身子,轻声说:“我没有那么多时间了,此事必须尽快解决。”
“好吧,我一直看着,那眼下有一颗红痣的,便是欺辱张越的主使,名为启烟,是老班主认定的下一任班主,老班主有意将传位于他,并将女儿许配给他,此次游演,便是由他带队,老班主并没有跟过来。”
“另外,听他们所言,老班主的女儿,也就是庆怜,之前提到过,她爱慕张越,也因此招来妒恨,老班主的态度模糊,一边是女儿的心意,一边是接班人,但他更看重启烟,于是有意让庆怜远离张越,这次庆怜并没有随队。”
屋里传来两个人的声音。
钓雪接着说:“里面只有两个人,启烟给了点银子让其他人出去吃茶喝酒,只把张越留了下来。”
如此细致,竟是钓雪这两天听来的,姜衫看着钓雪,眼里有疑惑也有佩服。
“嘭”屋里传来碰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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