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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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第2页)

南唐后主

这边的菜市场我倒是来过几次,东西很全也很新鲜,但是要说这里面有什么隐世的高人,我还真的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我瞅了一眼身边的二叔,见他也是一脸疑惑,只管跟着七爷走。

拐过一个弯儿之后,七爷停在了一个卖肉的摊位前,满脸笑意看着那卖肉的掌柜。

肉摊前买肉的人很多,可卖肉的却是只有一个。我搭眼看去,差点笑出声:这掌柜身高六尺左右,膀大腰圆,生的白白胖胖,浑身的肥肉随着手里的剃肉刀不断晃动着,可是如此大汉,偏偏生了一张秀气的瓜子脸,没有胡子,更滑稽的是,脑后还扎着一根小辫子,看着就让人发笑。

前来买肉的人很多,掌柜手里的刀就没停下,当有家水饺店的老板来买肉馅的时候,就见掌柜手中的刀舞的飞快,案板上“当当当当”的响声不绝于耳,速度越来越快,最后竟然看不到刀的残影,不禁引起周围人的一阵称赞声。

大约十几分钟过去,差不多十点钟的时候,买肉的人少了起来,掌柜的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一抬头,这才看到了我们。

“买肉啊?”掌柜的扫了我们一眼,眼珠子一瞪:“七爷?!您怎么来了?!”

“哈哈,猪头,多年不见,你这肥肉倒是不多不少啊!”七爷打了个哈哈带着我们走了过去:“怎么,在这里生活还适应么?”

“嘿嘿……”猪头笑了笑:“适应,适应。”

这人绰号叫猪头啊?我细细看去,见此人肥嘟嘟的脸衬上那一对小小的眼睛,还真像是一个小猪的脑袋。

“进来吧,七爷,还有二位!”猪头将手套脱下来,带我们进了屋内。屋内摆着三个大大的冰柜,里面冻着各种肉,摆放整齐,分类明细,能看出猪头此人平时生活还是很细心的。

“来,猪头,我给你介绍下。”七爷笑着坐在一张马扎上:“这两位是咱们顾家的子弟,那边的顾记古董行,你应该知道的吧?”

“哦!”猪头一听我们俩的身份,顿时满脸堆笑,小眼儿被脸上的肌肉一挤,直接就挤成了两条缝,我在心里早就笑开了花儿。

“两位好两位好。”猪头伸手在毛巾上擦了下,跟我们俩握了下手。

“猪头啊,还没娶妻呢?”七爷话锋一转,问道。

“咳,我倒是想啊。”猪头一脸苦笑:“相了几次亲,谈了好几个,最后都没成。我这人嘛,现在也算是有车有房,虽然不是好房也不算是好车,关键是,一个卖肉的,赚钱也不多,看着挺忙的,一天下来的净利润也不过几百块,我这人又大手大脚的,剩不下几个钱儿,没人愿意跟啊。”

“嗯……”七爷点点头:“我这边呢,倒是有个活儿。之前老蛤身子出了点状况,手下缺个人,这个活儿呢,可能还需要几次行动,事成之后,几百万不成问题,唯一的一点,很危险,而且就算事成,也不一定能脱身,我一直很尊重你,当年你说要离开,我也没说什么,所以这一次,仍旧听你自己的决定。”

猪头点点头,没说话,此时外面又来了买肉的,猪头站起身走出去,卖了几份肉,回来说道:“七爷,我答应。反正我也没其他办法了,就当最后赌一把吧,这次事情完了之后,以后再也不做了。对了,老蛤怎么了?”

七爷将老蛤的情况大致说了一下,随后两人商量了一会儿,猪头索性将店门一关,带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店,摆了一桌。

桌上我才知道,这位猪头在小时候就跟着七爷了,但是此人看上去膀大腰圆,一副壮汉的模样,可是胆子却是小得很。十多年前,猪头二十多岁的时候,看到同龄人都结婚生子,而自己还跟着七爷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加上本来自己就胆小,很反感做挖金倒穴之事,于是就跟七爷摊了牌。

老蛤比猪头稍晚几年跟着七爷,而且老蛤的胆子也比猪头大得多,七爷一寻思,自己反正也只能带出一个徒弟,索性就放猪头回到了老家济南,一晃十多年过去,两人再未见过面。

说起这段历史,师徒俩感慨万千,不过我瞅着,现在的猪头依旧是个胆小的人,像他这种白胖子,一般胆子都小。

吃罢午饭,梁若伊的短信也来了,明天出发,再次行动。七爷当即带着猪头回到了北京准备,我跟二叔回到古董行,想了想,给晓晓打了个电话,想约她出来吃饭。

意料之中的,晓晓再次婉言回绝了我。

第二天一早,梁若伊早早来到了古董行中,跟她一起来的是布袋和尚。吃过早饭之后,跟七爷说好了在目的地集合,我们三人出发赶往火车站,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蛤蟆不来么?”一坐上车,收拾好东西,我坐在梁若伊对面问道。

“说有事,不来了。”梁若伊点点头:“不来更好,省得看在眼里心烦。”

今天的梁若伊穿着一件圆领t恤,外面套着一件白色的短款上衣,下面是束身的牛仔裤跟一双白色的帆布鞋,稍长的头发随意地搭在肩头,衬着那张肤若凝脂、清秀至美的脸庞,让人看着都要流哈喇子了……

“你今天穿的……”我嘿嘿一笑:“好像是个大学生的样子,平时也像这样,休闲点多好!”

梁若伊白了我一眼,不说话。我扭头瞅了一眼正襟危坐的布袋和尚,倍感无趣,又看着梁若伊:“美女,现在身边没有外人,咱们这次去哪儿啊?”

“浙江丽水。”梁若伊说道。

“浙江丽水?车票上写着呢,我当然知道是浙江丽水!”我耸耸肩,往前欠了欠身子:“我是说,咱们的目的地是哪?”

“庆元县。”梁若伊貌似觉得逗我还是听好玩儿的,饶有深意地看着我,像是美女见到了小狗……

“哦。”我顿了下,又问道:“那你说,咱们这次行动的主人公是谁?!”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梁若伊看着我,轻轻吟了一句词。

“这个我知道啊!”我下意识地举起手:“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是南唐后主李煜的《虞美人》,是我少数能背过的几首诗词之一!”

梁若伊看着我像个孩子般兴奋地样子,瞥了我一眼:“唉吆,是吗?我是不是要赏你个什么东西啊?”

“不用不用!”我笑着挠挠头:“李煜?我记得后来此人被北宋掳走了,没多久就死了,留下了这首千古美词《虞美人》,应该是死在汴京吧,也就是现在的开封,那咱们这不是南辕北辙了么?应该去开封啊!”

“你笨啊?!”梁若伊说道:“他就算是被掳走到了汴京,也不能把自己家的秘密带走吧!”

我点点头,照梁若伊这么说,李煜曾经得到过汉甲,但是因为国力实在是比不上北宋,这才将汉甲从金陵,也就是当时的南京带出,葬在了丽水庆元县。说实话,我对这段历史,还有丽水庆元县都不甚了解,但是我知道江苏平原居多,没有什么高山,南京附近更是如此,因此,李煜才想着将汉甲带出金陵,送到了庆元县。

我索性打开手机查了一下,庆元县有着浙江省的第二高峰,名叫百山祖,海拔一千八百多米,属武夷山系的洞宫山脉,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洞宫灵山

七爷跟猪头是坐了飞机到杭州,又从杭州直接到了庆元县的,晚上十一点钟我们到宾馆的时候,七爷跟猪头两人已经在等我们了。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们在七爷的房间一边吃早饭一边聊着天。

“这次咱们去的地方,是百山祖山域中的一处原始森林。”梁若伊在桌上摊开了一张自制的地图:“这个地方有个传说,号称‘死亡密林’,因为多数进去的人都出不来。少数出来的人,说这里面如同迷宫一般,绕来绕去,总是找不到出口,如果一直出不来,就会饿死在里面,还有一点就是,里面会有一些猛兽,百山祖这个地方,据说还有云豹的存在,当然了,已经很多年没人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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