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大哥颜冬至在陕北插队当知青,68年,跟现在的颜春光一般大的时候去的,今年已经23岁了。
孟淑梅的声音从西屋传来,斩钉截铁:“不给,寄过去了他也是孝敬那个萧丽珠,你发的东西,凭什么便宜她!”
萧丽珠那三个字从孟淑梅嘴里头说出来,怎么听都有股子咬牙切齿的味道。
萧丽珠是颜冬至的同班同学,也是女朋友。68年,颜冬至初中毕业,眼前两条路,要么就业,要么下乡。孟淑梅自然是想让儿子留下来,一直在找关系,打听工作的事情,也做好了出钱买工作的打算。可萧丽珠不愿意,非得让颜冬至跟他一块下乡。
颜冬至在母亲和女朋友之间,选择了女朋友,把孟淑梅的心伤透了。毕竟亲生母子,去了艰苦的地方,孟淑梅嘴硬心软,时不常给他寄东西、寄钱、票什么的。那一年他们那些同学多是去了陕北、东北这些条件比较艰苦的地方,如果家里头没有支援,生活会过得很难。
孟淑梅的声音还在继续:“我十几岁从乡下来燕市,受了多少罪才在这里扎下根,把你们姐妹三个变成首都人,他却为着别人,要扎根农村!他要是抱着为祖国建设农村的大志,我还佩服他,偏偏为的是个女的,个窝囊废,我辛辛苦苦养大他,还不如养母鸡,还能给我下蛋吃!”
孟淑梅要是生某人气了,绝对不能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在她面前说对方的好话,否则,她会认为你和对方是一伙儿的,不向着她,会愈加生气难过。
在母亲和哥姐的事情上,颜春光向来是坚定站在母亲这一方的,她不会在母亲面前说他们的坏话,但更不会说好话。
“那行,那就咱自己留着吃。”
孟淑梅:“那些茶叶和白糖,你分出一半来,休星期的时候,给辛主任送。她为着你工作的事儿尽心尽力的,要是没她,咱也不能知道国棉一厂招工的事儿,得好好谢谢她。那些冰糖,留下几块,剩下的,我给你凤姨拿点去,这东西,在她那儿也是稀罕物。”
颜春光没有异议,不多一会儿颜国柱回来,一家人吃炖豆腐和挂面条。
一场雨将暑气浇灭,十分凉爽,这样的夜晚里,酣眠一觉到天亮。
第二天清晨醒来时,照样是太阳高照,比昨天更加湿热了些。颜国柱看着自家院子中,被脚踩过,又被自行车压过而留下的痕迹,去铲了攒下来的炉灰,将地面垫平。
瞧父亲这样子,昨晚上应该没受多大的罪,颜春光问候几句,颜国柱敲敲自己受过伤的左腿,让她不要担心。
孟淑梅给父女两个把雨鞋找出来,让他们路上穿,又把颜春光的凉鞋用报纸裹了好几层,让她放挎包里。
颜春光不想穿雨鞋。家里的雨鞋都是雕漆厂发的福利,鞋号大,走路费劲,又热又捂,走这一路,得难受死。
“我只穿凉鞋,不穿袜子,等到了单位,去水房冲一冲就行了。”颜春光跟她妈谈判。
“那不行,自来水管子里的水冰凉,大姑娘不能着凉,来例假时肚子疼,容易做病。”
颜春光放弃了争辩,乖乖穿上雨鞋。
正院比后罩房更泥泞些,各种痕迹乱七八糟,好在原房主在院中铺设了通往四边的青石板路,比较好走,但出了院子,就不行了。
路两边的渗水井不知道是堵塞了还是怎么的,水没有完全排出去,一踩一个泥脚印,一个旁边院子里的大叔边走边骂路政:“也不知道是干什么吃的,国家花了那么多钱给咱们改善街道环境,可每回一下雨,咱们这儿就成了龙须沟。”旁边艰难推自行车的年轻人附和:“可不嘛,还得跟街道提意见,就不能彻底解决吗?”
“找他们也没用,他们只能找路政去协调,还是少给街道添点麻烦吧,他们够不容易的。”
出胡同口,到了柏油大马路上,这场雨仿佛没来过一般,路面干爽又干净,只是闷热得很,从家门口走到公交站牌就觉得身上黏糊糊的。
国棉一厂厂区里,全部铺了砖石路,颜春光换了鞋,又将胶鞋上的泥土清理干净,参加完半个小时的政治学习后,就开始工作。
在帮着纺织车间写了几份张贴在厂房里的,关于安全生产,注意防火的宣传条幅后,处长就开始把颜春光当正式职工了,再看见她在厂房外的黑板上画的粉笔宣传画,更是觉得自己捡到宝了,总是笑眯眯的脸庞一看见她,脸上就能多出几条褶子,跟她交代工作也是温言细语的。
而作为工作搭子的彭爱青重新焕发出对工作的热情,以前忙得她跟陀螺似的,觉得心里头总有股子气儿堵着,这会儿,跟颜春光一起,很快就能把工作做完,剩下的时间里,也能与其他人一样,喝着茶水聊天看报纸。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小说简介排球少年初恋事件簿作者北川有暖简介谁说童话是现实中不存在的理想国?国见英是青井王国的外来者,在误入此地之后,他陷入思索怎么没一个靠谱的,还得是我来等一下,他不是绝对不会做无缘无故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吗?小美人鱼不会变成泡沫,因为王子每天都会来海边看她白雪公主不会吃下毒苹果,因为王后和她相处融洽。青井家为柚香...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家伙阿英突然笑了起来,看着那个将她拖上床的完美男人。他只是抱着她,什么也没做,就睡着了。啊,不,他还做了一件事,他把脸贴近颈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在品味这股香味。幸运的是,第一晚就这样过去了,并没有生任何事情,就在她以为再也见不到对方,但那个男人又给她打电话,他们又住了第二晚,并签订了合同。...
这是一个关于铜豌豆,小钢牙,铁公鸡,还有妖孽的故事。我,新鲜出炉的祈王是史上最具贫农气质的王爷。蒸不熟,煮不烂,打不死,掐不扁。本着‘我不会死,死的是别人’的高尚信念,在猛人如迎风生长的韭菜一般层出不穷的大郑朝努力活的一般糊涂。东宫太子是我弟。他是一个好青年,爱读书(帝王策),爱看报(邸报),霸朝纲,后天练就一口的铁嘴钢牙,誓要嚼碎我这个可怜的小豌豆。崔碧城是我表哥。大郑最具文人气质的官商(不张嘴,不讨价,不看账本的时候),有钱人!一块铜钱掰成两半花,银子都揣在肋条骨上,动他一两银子和要他命一样。铁公鸡一只。至于妖孽大郑可是一个妖孽尽出的好地方啊这个尘世竟然是如此的寂寞如雪呀...
妖邪环伺,诡异入局,皇朝更迭乱象四起,俗世洪流,唯强拳开路,铁血立足手艺人楚歌携一口龙钟入世,以左道傍身,献祭万物即可提炼强绝异力,诸般妙法,万种天赋!武道左道横练肌肉妖魔秘法神兵蛊毒!纸人丫鬟挂千秘眼画皮灯笼陶塑傀儡诸般妙法,万般神通,何为大道?楚歌淡然一笑,稳健而行,路在脚下,铁拳开路,所过之处,皆是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