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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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一个好人(第1页)

我那时候其实没有想明白为什么我跟很多姑娘快乐完后会空虚,这个问题再简单不过了——大哥,这个事情需要一点感情做基础的,不然不就是牲口行为,单纯的牲口行为你肯定觉得没意思,因为你不是个牲口啊...这么说来我还算个好人哪!对我来说,搭讪一个姑娘简直是太容易了,成功率很高,最后滚到一起的几率也很高。你可以这么算,搭讪成功率一半,滚到一起几率再一半,按十个姑娘算的话,我只需要搭讪四十次就可以达成这个数字了——四十次很多吗?我一晚上都可以搭讪这么多,要不是口味实在有点挑剔,我一晚上搭讪四百次也不是不可以——过去的姑娘非常漂亮的,百花齐放,各种各样的漂亮,找一个你喜欢的很容易,因为绝大多数我那个年纪的姑娘丑不到哪里去,再加上她们也不像现在的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猛一看还以为是红浪漫的老相好,十七岁就把自己搞得像个妈咪,所以找一点愿意跟你玩玩的姑娘很简单——但是玩过以后脱身有点难,那时候不像现在,玩了各走各路就是了,她跟你玩了忍不住还想再来的,我很想说你给老子爬,但是办不到——我脸皮再厚也不能拔吊无情张嘴就骂不是吗,所以都要骗她们说我回老家去了,等寒假的时候咱们再相会——结果没几天在柳巷逛街被人拦腰揣了一脚,跌跌撞撞往前跑了几步回头一看是前几天玩过的姑娘,我撒腿就跑,她撒腿就追——来呀,追我呀,追到我我就让你嘿嘿嘿——追不到的,我跑起来比狗还快,你起码得骑个电驴子才追得到,可惜过去没有电驴子。

我是有基本的做人原则的,咱跟人家玩了,不想再玩了冲人家撒谎,别人打你你就不能还手,因为人家打得对,我遇到这种人我也打——但我不能打自己不是吗?挨打的机会有的是,还用我自己打自己吗?所以后来我买了个过去小孩子戴的那种孙悟空的面具,用一个橡皮筋扎在脑袋上,去柳巷逛街总是戴着,搭讪的时候才会摘下来——就是怕遇到熟人挨打,跟你们讲吧,缺德事做多了人就会鬼鬼祟祟的。

那些姑娘只有一个值得写一下,因为我跟她玩了好多次,这个姑娘不是特别漂亮,她吸引我的点不在于漂亮,而是那种逆来顺受的羔羊一样的态度。因为以后再也不会写了,我也不提她叫什么了,总之她在跟我玩的姑娘里大概只有七分半,算是很一般的了,很多姑娘起码得有八分,但是没有遇到谢菲那样的九分姑娘,庄倾城还需要一点时间出场追到。这个姑娘有点可怜的,她的爸妈也是离异了,我感觉那个年代有一波离婚潮,个人意识正在觉醒,大家都想为自己活一回,而人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就是特别愿意管理别人、压榨别人、欺凌别人、拉踩别人,通过这个寻找自我存在,但很多人是绝对要反抗的,因为他还想这么对别人呢怎么可能容忍其他人这么对待他——这姑娘的大人就是因为这个离了婚,这是我听她讲故事知道的,然后她跟着爸爸,她爸是铁路上的员工,一年里起码八个月都在跑铁路,是她一个姑姑在照看她——我自己也有姑姑,深知姑姑有姑姑的生活要过,不可能老是陪着你管着你,所以这个姑娘身上最大的一种气质就是孤单——倒还没有达到孤独那个级别,她特别孤单,简直是超级无敌的孤单,有一次她出了车祸割掉半个脾,他爸出差不在,这么大的手术她姑姑陪了她三天就被她软磨硬泡赶走了,然后她就拖着自己那个半个脾的身子在医院一个人呆着,呆了俩个礼拜就回了家,还是一个人呆着——听得我眼泪都下来了,我很想照顾她陪着她,但是她不允许,我们虽然玩了很多次,但她每次都是完事就让我去忙自己的——

"你这么帅,这么能说会道,你还要去找更多的姑娘的,不要陪着我一个人,浪费你的人材——"她居然这么跟我说哎,那时候绝大多数姑娘都是完事还想要,我看见这种就会撒谎说我回了老家,但是她这样的我反而不会,我是真想多陪陪她。

那时候她家住在离市中心很远的一个地方,那边有很多铁路,每天都有特别多的火车经过,我有时候留下了陪她过夜,一整晚吵得都睡不好,所以经常跟她聊到天亮才睡觉——这可比去录像厅或者网吧好多了,我的感情得到了某种满足,因为我感觉自己是个有用的人,不完全是个骚货或者废物,起码她跟我聊天很开心。她也是谢菲那种身材,除了丑一点,肚子上有一个大疤以外简直一模一样——胸有点小但是粉嫩结实,看上去瘦其实有很多软软的肉,侧躺着的时候跟谢菲那个身体特别像——短发,眼睛很大,娃娃脸,圆圆的就像一个假小子,脸特别饱满,摸起来就像三岁小孩那样肉嘟嘟的,所以我很喜欢摸她的脸。除了孤单,就是她那种听天由命千依百顺,你说怎么来她就怎么来,什么都听你的,我感觉她有点像一个受虐狂,这种姑娘遇到死变态就完了,会被折腾得非常惨,所以我总是鼓励她凶悍一点、厉害一点、勇于反抗一点,不要老是那么听话,遇到坏人会吃亏。

"再坏还能怎样呢?遇到坏人,那是我的命——可是我的运气也很好,这不就遇到你了吗?你是好人,真的。"

我是好人?啧,我自己都不信,只能说时好时坏吧,她遇到我我的时

;候我是个好人罢了,大部分时候我是坏人来的。

这姑娘,她比我还小一岁,才十六,你知道她照顾自己有多猛吗?随便说一个吧,她会自己做豆腐脑,也就是说,她不需要买豆腐,这家伙自己会做豆腐,而且是那种卤水豆腐,做出来淋一点香油酱油放点小葱直接热乎乎就那么吃简直不要太香——我去的话她经常给我做着吃,根本就吃不够。油条她都是自己炸,韭菜花自己酿,辣椒油自己调,我这辈子没见过第二个手艺这么全乎的姑娘,所以有段时间我经常往她那里跑——她家很远,我要坐俩趟公交起码俩个小时才能过去,所以过去一次都要呆俩天。那时候这姑娘有个呼机,我每次要过去了就‘茫茫人海一呼即出’,等着她给我回电话看看方便不方便——有时候她姑姑要去的,她姑去我就不能去了,谁家小孩子年纪轻轻就跟野男人同居的是不是——对的,我那时候感觉就是跟她同居了——但是最后还是被她姑姑撞到,我当时只穿了一个裤衩正蹲在她家凳子上吃豆腐,她姑突然进来,我夺门而出撒腿就跑,她姑就在后面追,我哈哈大笑让这姑娘从窗户给我把衣服扔下来,然后我去楼下捡了衣服站那里等她姑过来——她四十多岁,从四楼跑下来累得气喘吁吁,我得等着她继续追我,不然当场回去的话恐怕这姑娘要挨打了——所以我一边跑一边穿裤子把她姑遛了起码五公里,过去公交车站大概是五百米一站,你想想,把十站路遛出去了——后来我问她挨打没有,她说被我遛了那么远她姑累死了,根本没力气打她...

我们分开倒不是因为被大人抓到,主要是因为追到了庄倾城,庄倾城这个女人非常有意思,我没有多余精力去跟别的女人打情骂俏了——我这部小说大多数人名字都是假的,因为大部分人还活着,不能给他们造成困扰,唯独庄倾城这个名字是真的,一是因为这个名字太美了舍不得改,第二是因为她现在在大漂亮国,你怎么说她都困扰不到了。

我现在回想,那段时间的滥交就是庄倾城给我剪断的,我倒没有一点遗憾,因为过后我还会滥交,只不过换了一种手法,我这辈子再也没有只是为了做爱就去搭讪姑娘,因为这个事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我得给自己上点强度——过去我的外号很多,什么‘万里独行田伯光’,‘采花大盗云中鹤’,但是有一个是比较正派的,就是‘英俊潇洒周润发’,因为长得像他。我年轻的时候长得比周润发稍微帅一点点,这不是吹牛,这是事实,单就相貌来说我比他帅,只是没有人家那种气派——气派这个东西是跟着你的经历走的,成天就是蝇营狗苟做点见不得人的事你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气派,我那时候还是个土鳖,怎么可能有什么气派,单纯就是英俊罢了——但是追姑娘有这个就够了,她们才不管你气派像个山炮,只要你长得帅,鏖战的时候有点本事,对她们来说你就是个好男人——查理哥正好都有点研究,所以我说我不缺姑娘绝对不是吹牛——现在我是垮掉了,人总要变老的嘛,但是好在后面我也不怎么缺钱,现在的姑娘最看重的不就是这个,所以财富代替了英俊和一部分鏖战的本领(这个也没办法,老了实在弄不动了),我还是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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