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章 英雄救美(第3页)

穿夹克的不笑了。穿格子的脸从红变紫,像猪肝。

“你他妈——”穿格子的伸手过来,手指快戳到我脸上了。

我没躲,我在想一件事。

这件事不对劲。

我在这座城市活了二十六年,从来没有人在酒吧里跟我搭过讪。

从来没有,不是因为我长得不好看,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我是谁。

沈氏集团的大小姐,厉景琛的未婚妻。

不管我穿成什么样,不管我去哪,没有人会凑上来。

这是规矩。

这座城市有它自己的规矩。有些人,你不能碰。

不是我定的,但所有人都知道。

那么这两个人,是从哪来的?

穿夹克的伸手来抓我的手腕。

没有碰到。

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扣住了他的手腕。

不是我的手。

我侧过头。

一个男人站在桌子旁边。很高,穿一件深灰色的大衣,里面是黑色高领毛衣。

大衣料子很软,灯光下面有一层暗暗的光,剪裁很好,一看就很贵。

他手腕上戴着一只表。

表盘闪了一下,我看到了那个蓝色的指针。积家翻转。铂金款。限量两百只。

他的另一只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姿态很放松,像是不经意间路过,顺手做了件事。

扣住夹克男手腕的那只手,力道不大,但位置很准。

刚好卡在关节那里,让夹克男整条手臂都使不上劲。

“两位,”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听起来很礼貌,但那种礼貌是假的,“这位小姐说了不想被打扰。听不明白?”

夹克男脸涨得通红,想抽手抽不出来,想骂人嘴张开又闭上了。

因为他在看这个男人的衣服和表,然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人不能惹。

穿格子的也在看。他看了看大衣,看了看表,又看了看男人的脸。

男人的脸很年轻,不到三十。眉毛很高,鼻子很直,下巴很尖。

表情很淡,像是什么事都没生。

但他的眼睛不是淡的。

那双眼睛看着夹克男的时候,里面有一种东西。

是那种见过很多大场面的人才有的、不用说话就能让人害怕的东西。

这种眼神我见过。在董事会上,在谈判桌上,在那些真正有权力的人脸上。

但这个人不一样。他的那种感觉不是位置给他的,是他自己的。

夹克男终于把手抽出来了,往后退了两步。

穿格子的拉了他一把,两个人跌跌撞撞走了,消失在吧台后面。

男人收回手,低头看我。

“没事吧?”

你要是感覺不錯,歡迎打賞TRc2ousdT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洪荒:星耀碧游

洪荒:星耀碧游

第一次写时间线可能会混乱一些,给鸿钧设定的人设是有些女儿奴的,内容有的可能有编造的,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当真。洪荒第一个星辰化形,在未化形之时与鸿钧证了亲子契,成为道祖之女,(与魔祖关系较好,靠山多且大性格有些娇纵高傲,被人溺爱,没有经历过大变,做事随心,)化形之後在洪荒之中游历,遇见了好友,也遇见了命定的他。(非原洪荒故事,为自编,人物性格自定,有些OCC,CP通天)初遇通天道友,我们打一架谁赢了宝物归谁?星瑶好啊,就按你说的办。通天你耍诈!你把我困住怎麽打?!!再遇通天你怎麽也在这里?!星瑶原来是你啊,我怎麽不能在这里?这里...

于青

于青

陆家爹娘为了救陆云停,听术士的话,给他找了个童养媳陆云停x江于青病弱美人傲娇攻x傻白甜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