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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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1页)

德维特尽管天性傲慢,但绝不是傻瓜。在莫勃利得到足够的旅途补给之后,他给了哥伦布一个精致的钱包,钱包上有长长的带子,方便小锡兵挂在脖子上。钱包里面装满了叮当作响的铜币,他任命哥伦布为财务署长,专门负责把一路上他所能看到的所有报纸都买下来,由尤金负责熨烫后交给公爵大人阅读。

尤金对哥伦布掌握了财政权这一任命极为不满,强烈要求由他保管钱包。哥伦布还是第一次获得这么正式的工作,自然也不愿意被夺权,两人在马车上吵吵嚷嚷,弄得希弗士不堪其扰地驾马快步走在前面,不愿意掺和到他们的争吵中。

查理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快要被马车颠散了,实在不能理解小公爵为什么在经过这么漫长又艰辛的旅途后还能在马车里坐得笔直,他怀疑对方可能拥有一副钢铁脊椎。

“哥伦布脖子上那个……”查理搔搔自己的下巴,春天快到了,他有点掉毛。“是女式手包吧?”

虽然看起来挺贵的,但男式手提包根本不会有那么长的带子,亏他能哄得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傻瓜吵了大半天。

德维特拿着一本软皮笔记本,正在用蘸水钢笔在上面写写划划,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查理说了什么。他手边矮桌上的墨水瓶没有盖上,马车一个颠簸,墨水瓶跳了一下,斜斜地往桌边滑去,被查理眼疾手快地伸手拿了起来。

“你写什么呢?”他伸长脖子去看。

德维特“啪”地一声合上笔记本,看了他一眼。

贵族是绝不能当面窥探他人隐私的,男性作出这种婆妈的行为,更是他所受的教育中属于排名前三的大忌。

但兔头接受的教育显然和他不太一样。

“写什么呢?”他又问了一遍:“那么专心。”

……他恐怕永远不能指望这只兔子的言行举止拥有足够的风度了,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在面对女性的时候倒好像都挺绅士的。德维特讽刺地想着,冷冷地看着查理。

“除去中途休憩补给的时间,大约要花费五天踏入莫克文的国土,如果直穿过王都,再走两天就能到莱斯罗普的领地。如果绕过王都则需要多花两天时间,但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查理慢条斯理地把墨水瓶盖旋好,放到隔板上,德维特发现对方靠得太近了,近得他都能看清那双长耳朵上的绒毛。

“我们可以进入王都。”过了一会儿公爵才说:“除了巴坦恩的战报,一路上并没有遇到成规模的争斗,说明凛冬刚过,多伦大部分地区都相对稳定,王都的戒备不至于太过紧张。而且——”

这也是他执意不许白兰骑士跟随他出发的原因,如果他带着一队人马,哪怕伪装成赤手空拳的商队,在战争频发的多伦也不会有多少个心大的城主愿意打开城门放他们进去。莱斯罗普是莫克文国王的王弟,必定与王都来往密切,在直接闯进他的领地之前,王都是他们一个缓冲和打探消息的好地方。

“我,希弗士,一只兔子,一个小偷,一只会说话的玩具。”公爵用惯有的嘲讽语气说:“我们人手单薄,不会引起多少注意和戒备。”

莫克文王都西里亚科奇

下午三点钟

“喂,你听说了吗?”

“啊,城门那件事?”

“什么什么?有个精灵来了?”

“我听说是个女扮男装的异国公主。”

“不对!是精灵,二组那个叫勒姆的小子据说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

“晕过去了?精灵有这么漂亮吗?”

“精灵就是很漂亮啊,但他们不是都住在森林里吗?”

“究竟多漂亮啊?我听说书记官也晕过去了?”

“他们在哪儿?还在城门吗?”

西里亚科奇的城门闹哄哄的,守城的卫兵都在交头接耳,工作也滞后了,还在城门外排队等着进城的人民焦虑地互相打探,于是还不到傍晚:“有一个美丽得令群星都失了颜色的精灵族公主来到了莫克文王国,她穿着用各种宝石做成的裙子坐在马车里,宝石的光芒在她绝伦的美貌下都显得无比黯淡”这个传言就像打翻在草纸上的墨水一般迅速渲染了开来,并惊动了莫克文几个负责城门的下层官员,并分别呈报了自己的上级。

一直胸有成竹的公爵终于失了算,他不得不放弃了马车,戴上斗篷帽子,把领口尽可能拉得高高地,带着希弗士和小锡兵转为步行混进人群最多的街道中。

众人不兵分两路,让兔子店长和尤金带着马车和行李分别找地方落脚。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兔子头走到哪里都是个显眼的坐标。

而护城守军的威廉子爵也在晚餐时得到了这个线报,当他的小舅子向他汇报这个情况时,他正在享用一只烤孔雀。当他听说有一位前所未闻的美丽精灵隐姓埋名地来到莫克文的时候,吃惊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下意识玩弄起他肥厚手指上几个硕大的宝石戒指。

“按你这么说,维克多,那位柔弱的女性现在在哪儿?”

“子爵大人,麻烦就在这里——她过了城门之后,就失去了踪迹。”维克多弯下腰轻声说,他又瘦又高,精心修剪的小胡子像是用尺子比着整理的,左右完全对称。

“荒唐!一位柔弱的女性风尘仆仆地跋涉而来,你们却让她独自离开,如果我们有足够的风度,应该向她提供保护啊。”威廉子爵忍不住从椅子上站起身来。

精灵——如果真的是精灵,那可真是一个耸动的新闻,要知道精灵已经远迁潘尼格拉,避世近百年了。就算不避世,这个族群原本就是远离人类的,它们天生就是森林的宠儿,在人群聚居的地方极少出现精灵的踪迹,只有天真纯洁的孩子或者少女才会在偏僻的地方偶尔目击到这种神秘的存在,至少威廉子爵就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这个神秘的种族。

但这一切并不妨碍人们从各种诗歌和画作上了解精灵出类拔萃的平均颜值,威廉子爵焦急难耐地踱起步来,守门的士兵简直是一群蠢货,这样的人居然让她从指缝中溜走了,现在已经初春,每天进出的人都很多,他能够动用的只有一小支护城军而已,王城里的贵族何其多,万一其他人抢先的话……

维克多看着自己脑满肠肥的姐夫简直要把“急色”两个字写在脸上了,只能按捺下心里的不耐烦,上前劝道:“子爵大人,那位精灵的容貌比传说还要美丽,进城时引起了很大一阵骚动,恐怕现在已经很多人都听到传闻了。”

“那怎么办?要是布里和提姆那几个家伙知道了……”

维克多心里有些不耐烦。美丽又怎么样?拥有那样惊人容貌的人,哪怕是你先遇到的,难道就能神不知鬼不觉把对方藏到子爵府里吗?精灵可从来不是任由人类搓圆揉扁的种族。而且对方的自我意志暂且不论,这里并不是威廉子爵的领地,而是莫克文王城,别说国王陛下,哪怕是一个伯爵来要人,你也得乖乖送出去。维克多觉得这个脑袋长到裤裆里的姐夫实在不是可以议事之人。可惜维克多的父亲只是个从男爵,这个头衔非但不能世袭,连家族产业也在逐渐没落。如果不是生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儿侥幸搭上了子爵,恐怕不出十年整个家族都要彻底没落下去。

这个姐夫虽然好色又愚蠢,但却十分有钱,还在军队中有一定的话语权。维克多就是靠着威廉子爵才得到了一个体面的军队文职,只要他尽可能挤进上流圈子,就不愁没有机会获得赐爵,而在那之前,他只能尽可能让自己唯一的靠山稳固一些。

维克多委婉地说:“大人,精灵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人群中了,如果那个人真的是精灵的话,那么稀罕的人物,陛下一定想要见一见的。提法陛下是我们最英明伟大的国王,如果那位柔弱的精灵女性有什么诉求的话,国王陛下一定也能帮得上忙。如今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对方可能也被吓到了,如果我们能先一步找到她,为她引荐国王陛下,那么她一定会感谢我们的。”然后国王也会因此而高兴,给予他们奖赏。

维克多这么一提醒,威廉也慢慢从脑充血的状态下冷静下来了。虽然精灵很少出现,但历史上他们与人类的接触,差不多都是直接与人类的高等贵族对话的,区区一个子爵想要获得精灵的欢心进而收伏对方确实不太可能,而且精灵族也不是他威廉惹得起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维克多没有说出口,那就是如今的国王提法也是个好色之徒,从王子时期到至今拥有过的情妇数量恐怕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如果真有一位标致的美人儿出现,那么在这个王城之中,有哪个贵族能凌驾于国王之上得到她呢?

如果他威廉能将美人献给陛下,如果她真如传言中那么美丽,那后冠说不准还要换个人戴呢,到时他威廉岂不是能得到丰厚的赏赐?既然美人注定得不到,那么至少他还能朝爵位和权势上努力。

威廉打定主意,对维克多说:“把见过那位女性的人都叫过来,清点出人手,我们要赶在不法之徒前面将她保护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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