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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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学龄前六(第1页)

我觉得爱看书是件好事,但似乎我的乐趣总会被扼杀在摇篮里,在爸妈的观念里,学习学校里的知识才是重中之重,其他的事便都是无常打野(江城话)的事。但我还是有些幸运的,在我的童年里以及成长的过程中,我还是看了几本书的,因为没有其他的书,我总会把我拥有的我能看的,不断重复的看,我并不觉得厌烦,反而觉得弥足珍贵。

我拥有的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书了,但我依旧清晰地记得我爱不释手,那一段时间无论做什么我都会捧着它,把它揣在怀里。记忆里我好像都没怎么看懂那本书,因为得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没上学,认识的字仅限于妈妈教我的那几个。我不知道对于这本书的喜欢是因为遇见新鲜东西的新鲜感,还是与生俱来对书的亲切感,但我觉得有一颗种子肯定是在这时候种下了。

可惜那本同语文书大小的书,在我怀里没揣多久,就被邻家的爹爹娃,她就是老妈爱去玩的姥姥家的女儿,按辈分她和我爷爷是一辈的,而爷爷在我们的方言里是爹爹。爹爹娃为了逗我玩,扔进了隔壁邻居家的院子里,毫无疑问,我哭了,视若珍宝的东西被丢了,怎么能不哭呢。邻居前不久搬去城里了,一时半会这本书是不会回到我手上的。我的难过、我的痛哭流涕并没有引起大人的重视,他们觉得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更何况我还是学龄前儿童,字都没认识几个,我哭不过是因为那本书对我来说是新鲜玩意,一个四岁的孩子玩性本来就大,过会被其他的什么吸引了注意力,便就会忘了。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自己难过了多久,但我从未忘过那本书,明明根本不知道那是本什么书,但它就是在我心里挥之不去。邻居偶尔会回来,回来的永远只有男主人一个人,在我的记忆里,他们的片段太少了,几乎没有,有的也只是丢书后他偶尔回来的记忆。其实小小的我面对他是充满恐惧的,可是想到那本书,内心挣扎着,最终还是跑向站在门口的那位秃头伯伯:伯伯,我有本书在你家,之前被人丢的,在院子里。他说他家院子里并没有什么书。他见我半天没有离开,便说:你可以自己去看看。我看到院子里杂草丛生,已经老高了,凭着我的记忆,我在院子里靠近后门台阶边开始拨弄着那些草,果然除了草和刚下过雨湿润的泥土以及几个垃圾外,便什么也没有了,难过的情绪一下子又上来了:没有了吗?记得明明是往这边扔的啊,这一天便是情绪低落的一天。

特别小的时候的记忆,估计没几个人能记得,就算脑子里有,也大多都是零星的碎片,我也不例外,可独独关于这本书的记忆,太过于清晰了。在后来的十几年里,我又偷偷潜进去找过几次(门是开的,伯伯有交代爷爷帮忙看家),甚至在这幢房子租给二十多个工人住后我依旧没有死心,明明知道找不到了,可还是要一次又一次的去看看那个院子,最后的最后,我在十三四岁之后,便把那本书抛之脑后了,不是忘记了,只是不去想它了,因为后面便是中考以及高中的奋斗了。

后来让我喜悦的是,我又获得了两本书,虽然都是旧的,我却爱不释手,反反复复也不知读过多少遍,怎么看都看不厌,反而越来越欢喜,我想,这便是书本的魅力。这两本书,一本是小儿插画故事书,还挺厚,可惜书的封面没有了,而且少了几页,我拿到手上时,我看见的那则故事已经是半篇了,是小熊摘玉米的故事,不知道前面有几则故事已经不见踪影了,这是我上学前班时姐姐送我的,姐姐是爸爸亲二哥的女儿,比我大五岁,大概是她长大了,便不喜欢这种小儿读物了,便送给我了,毕竟大孩子应该读更高深意点的文章。还有一本便是童话故事,是爸爸的同事留在厂里的,大概也是不要了,爸爸便拿了回来给我看。书的名字就叫美人鱼,但美人鱼只是其中一则故事,封面则画着一条身处海洋的美人鱼。

这两本书到我手上时,还是挺牢固的装订着在,大概是我翻多了,便都散架了,尤其是姐姐送得那本,那个时候,我只有这一本书,可能是小小的虚荣心在作祟,我觉得那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最有价值的东西,是我最值得炫耀的东西,便悄悄的把它装进了书包,带去学校了,就被老师现了。于是,老师上课的内容有很多就是我这本书,老师用它给全班讲故事,于是我便更骄傲了,内心可开心了:老师用我的书给全班讲故事耶。可是有开心的时候,也有难过与失望的事,妈妈不让我将那本书带到学校,她觉得会增加书包的重量,怕压着我会让我长不高。所以有那么几次,我偷装不成功,老师问我带没带故事书时,我说没带,老师也只好作罢,甚至有一次是好几天我都没带,我便觉得让我骄傲的资本没有了,老师拿着我的故事书时,我觉得老师是喜欢我的,可没有时我就觉得没有了讨老师欢喜的资本了。大人怎么会懂孩子的这些小心思呢,在他们眼里,孩子如同白纸,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姐姐送的那本是用线装订的,爸爸拿回来的那本则是胶水,脱落的时候,还有凝固的胶水在那一张张纸上。爸爸见我很是喜欢那两本书,便用胶水又帮我固定起来,再后来的几年里,书又脱落了好几次,我自己也长大了,便学着父亲的样子用胶水黏了好几次。那时候小,我不知道什么叫做聚精会神,我只知道,每当拿起这两本书时,仿佛周边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就连我也不是我了,我忘了我此时在干嘛,所有的一切变得恍惚起来,我成了书里的每一个角色。在若干年后,我识的字多了,学的文章、知识多了,在回过头来品味这两本书带给我的快乐时,我便觉得当时那种感觉一定是是世外桃源,很幸福、很满足。

我觉得爱看书是件好事,但似乎我的乐趣总会被扼杀在摇篮里,在爸妈的观念里,学习学校里的知识才是重中之重,其他的事便都是无常打野(江城话)的事。但我还是有些幸运的,在我的童年里以及成长的过程中,我还是看了几本书的,因为没有其他的书,我总会把我拥有的我能看的,不断重复的看,我并不觉得厌烦,反而觉得弥足珍贵。

我拥有的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书了,但我依旧清晰地记得我爱不释手,那一段时间无论做什么我都会捧着它,把它揣在怀里。记忆里我好像都没怎么看懂那本书,因为得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没上学,认识的字仅限于妈妈教我的那几个。我不知道对于这本书的喜欢是因为遇见新鲜东西的新鲜感,还是与生俱来对书的亲切感,但我觉得有一颗种子肯定是在这时候种下了。

可惜那本同语文书大小的书,在我怀里没揣多久,就被邻家的爹爹娃,她就是老妈爱去玩的姥姥家的女儿,按辈分她和我爷爷是一辈的,而爷爷在我们的方言里是爹爹。爹爹娃为了逗我玩,扔进了隔壁邻居家的院子里,毫无疑问,我哭了,视若珍宝的东西被丢了,怎么能不哭呢。邻居前不久搬去城里了,一时半会这本书是不会回到我手上的。我的难过、我的痛哭流涕并没有引起大人的重视,他们觉得不过就是一本书而已,更何况我还是学龄前儿童,字都没认识几个,我哭不过是因为那本书对我来说是新鲜玩意,一个四岁的孩子玩性本来就大,过会被其他的什么吸引了注意力,便就会忘了。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自己难过了多久,但我从未忘过那本书,明明根本不知道那是本什么书,但它就是在我心里挥之不去。邻居偶尔会回来,回来的永远只有男主人一个人,在我的记忆里,他们的片段太少了,几乎没有,有的也只是丢书后他偶尔回来的记忆。其实小小的我面对他是充满恐惧的,可是想到那本书,内心挣扎着,最终还是跑向站在门口的那位秃头伯伯:伯伯,我有本书在你家,之前被人丢的,在院子里。他说他家院子里并没有什么书。他见我半天没有离开,便说:你可以自己去看看。我看到院子里杂草丛生,已经老高了,凭着我的记忆,我在院子里靠近后门台阶边开始拨弄着那些草,果然除了草和刚下过雨湿润的泥土以及几个垃圾外,便什么也没有了,难过的情绪一下子又上来了:没有了吗?记得明明是往这边扔的啊,这一天便是情绪低落的一天。

特别小的时候的记忆,估计没几个人能记得,就算脑子里有,也大多都是零星的碎片,我也不例外,可独独关于这本书的记忆,太过于清晰了。在后来的十几年里,我又偷偷潜进去找过几次(门是开的,伯伯有交代爷爷帮忙看家),甚至在这幢房子租给二十多个工人住后我依旧没有死心,明明知道找不到了,可还是要一次又一次的去看看那个院子,最后的最后,我在十三四岁之后,便把那本书抛之脑后了,不是忘记了,只是不去想它了,因为后面便是中考以及高中的奋斗了。

后来让我喜悦的是,我又获得了两本书,虽然都是旧的,我却爱不释手,反反复复也不知读过多少遍,怎么看都看不厌,反而越来越欢喜,我想,这便是书本的魅力。这两本书,一本是小儿插画故事书,还挺厚,可惜书的封面没有了,而且少了几页,我拿到手上时,我看见的那则故事已经是半篇了,是小熊摘玉米的故事,不知道前面有几则故事已经不见踪影了,这是我上学前班时姐姐送我的,姐姐是爸爸亲二哥的女儿,比我大五岁,大概是她长大了,便不喜欢这种小儿读物了,便送给我了,毕竟大孩子应该读更高深意点的文章。还有一本便是童话故事,是爸爸的同事留在厂里的,大概也是不要了,爸爸便拿了回来给我看。书的名字就叫美人鱼,但美人鱼只是其中一则故事,封面则画着一条身处海洋的美人鱼。

这两本书到我手上时,还是挺牢固的装订着在,大概是我翻多了,便都散架了,尤其是姐姐送得那本,那个时候,我只有这一本书,可能是小小的虚荣心在作祟,我觉得那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最有价值的东西,是我最值得炫耀的东西,便悄悄的把它装进了书包,带去学校了,就被老师现了。于是,老师上课的内容有很多就是我这本书,老师用它给全班讲故事,于是我便更骄傲了,内心可开心了:老师用我的书给全班讲故事耶。可是有开心的时候,也有难过与失望的事,妈妈不让我将那本书带到学校,她觉得会增加书包的重量,怕压着我会让我长不高。所以有那么几次,我偷装不成功,老师问我带没带故事书时,我说没带,老师也只好作罢,甚至有一次是好几天我都没带,我便觉得让我骄傲的资本没有了,老师拿着我的故事书时,我觉得老师是喜欢我的,可没有时我就觉得没有了讨老师欢喜的资本了。大人怎么会懂孩子的这些小心思呢,在他们眼里,孩子如同白纸,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姐姐送的那本是用线装订的,爸爸拿回来的那本则是胶水,脱落的时候,还有凝固的胶水在那一张张纸上。爸爸见我很是喜欢那两本书,便用胶水又帮我固定起来,再后来的几年里,书又脱落了好几次,我自己也长大了,便学着父亲的样子用胶水黏了好几次。那时候小,我不知道什么叫做聚精会神,我只知道,每当拿起这两本书时,仿佛周边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就连我也不是我了,我忘了我此时在干嘛,所有的一切变得恍惚起来,我成了书里的每一个角色。在若干年后,我识的字多了,学的文章、知识多了,在回过头来品味这两本书带给我的快乐时,我便觉得当时那种感觉一定是是世外桃源,很幸福、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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