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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话不多的,但话匝子打开也很能说的马慧和刘雨桐也也表了自己的观点。
一个让大家都不信任的人确实挺可悲的,刚开始住校的时候,其实我对她是满满的善意,大概是因为我俩的成绩是住校人中最差的,我十四名,她十五名,我有自卑感,但我清楚她没有,但我还是想向她抛出橄榄枝,因为我的成绩虽然不那么好看,但她们都是我的朋友,我想让田晴不会有格格不入的感觉,但事实证明,我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至少她我喜欢不起来,或许是她的心思根本就不咋学习上吧。
我的小伙伴即使是同老师顶过嘴,但她们是认认真真的对待学习的,是真真正正的在搞学习的,不然也不会拥有那么好的成绩。当然,曾哥又是不一样的存在,她在学但又感觉她在玩,你说她用心吧,但又觉得她没上心,她就处在一种,想要有好成绩,但是又不想吃苦去学的感觉。她有个舅舅,只比我们大一届,瘦瘦高高的,挺帅的,成绩不错,叫张岩。关于张岩,他和田晴还有一段故事,这是来自田晴口中,是田晴亲口告诉我的,我想,我是因为这件事,对她有了些许的排斥心理。初中,是我们刚踏入青春期的时期,也是年少时喜欢这种情感的萌芽时期,班上已经有好几对了,我也有喜欢的人,田晴也不例外。我还没同她交流的时候,便听说了她喜欢曾歌的舅舅,还好几次看见她坐在张岩自行车的后座出校门,我想他们应该是在一起了,我也见怪不怪了。初中的喜欢一天一个样,有一天学校转来一个学姐,初三,据说她的私生活很乱,在原来的学校待不下去了,就转到我们学校了,这位学姐一来就整出了好几段绯闻,说是大哥(初中老大,学生里面的瞎混的头)把为了她把大嫂给踹了,就连张岩也喜欢她,还在手上用刀在手臂上刻王芳的名字,第二天我确实看见张岩手臂上缠了纱布。至此后,学校掀就起了一波拿刀在胳膊上写血字的热潮,我只觉得这些人都疯了,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更加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具有闪光点的人吗?拿刀伤害自己就能表达自己的喜欢了?我一点都不想苟同。更离谱的是,这个时候我同田晴已经开始有些交往了,有一天她非常神秘且骄傲的说,要给我看一个东西,说着就举起了自己的手臂上,指着上面的伤痕让我看给我看,大概就是两个字,但我没看清,她就用来另一只手捂起来了。我大概猜出来了,但我还是明知故问了一句:“你这刻的是人名?”
她有些娇羞:“是的。”
我便一副了然的样子:“哦~不会是~张岩吧。”我故意拖着说,然后她嘿嘿的笑了两句。
“你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在传出张岩心系王芳时,便传出了他俩分手的消息。
“是的,但我感觉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只是不好意思,我想把他在追回来。”看她信心满满的样子,我也不好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后来听曾歌说,她舅舅根本就没有同田晴在一起过,不过是她的死缠烂打罢了。我不知道她俩之间谁的话是真,谁的话是假,半真半假吧,我不全然否定,也不想完全相信。可以值得肯定的是,这件是还是多多少少影响了我对田晴的态度,因为心里有根刺,所以我不能说喜欢她,但也没有到厌恶的程度。至于曾歌,她是我的朋友,我喜欢她,喜欢她的毫不遮掩,喜欢她的义气,喜欢她同我们团结一心,但她也有我不喜欢的点,我们这一群小伙伴中,我唯一不喜欢的点来自她身上,其他人也都不太喜欢她这一点。徐梦曾说过:“曾歌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霸道。”但确实也不妨碍我们成为朋友。
我同曾歌和田晴都生过口角之争,但都没有一两句,没有恶化下去。我不喜欢浪费粮食、浪费水,所以无论食堂阿姨给我打多少饭,我都会把它吃完,这就导致我初中饭量惊人。有天中午,由于我的饭多,等我吃完,食堂已经没有什么学生了,洗碗池洗碗的人,自然也不多了,我去洗碗的时候,田晴刚好洗碗走了,她却没关水龙头,我看见很不高兴,就来了句:“不关水龙头滴,浪费水啊。”
“要你管,这是你家的,多管闲事”,她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并没有关水龙头,我便多管闲事的去关了旁边那根水龙头。
我现我这个人有的时候,真的很爱多管闲事,和曾歌的那一次争论也有点这个意味。有一回中午放学,回宿舍拿碗吃饭,我便直接在宿舍院子里的水龙头上洗碗,大家都在那洗,到食堂就可以直接打饭了,大家都很有序的等着,这个洗完了,那个再接上去。等到我的时候,碗刚伸到水龙头上,旁边就出来一只碗把我的碗挤了出去:“让我先洗。”
我回头一看是曾歌,我想起上午有男同学说你们女生是都不敢跟曾歌杠的,只有她欺负你们的份,我们男的都有点怕她。我又想到她平常总是指使班上同学做这做那的,虽然没怎么指使过我,但此时脑子里的两种信息的冲击让我一时有些恼火,就不想让着她了,一下用我的碗把她的碗又挤了出去。
她有些惊讶,有些恼火:“你莫意思。”
接着碗又把我的扒拉走了,我现在脑子感觉都不像我了,我非要跟她扛,我又跟她抢水龙头,然后她一碗水就朝我泼过来:“有病吧,先洗一下怎么了。”
她已经洗好了,转身就要走,我也接了碗水,转手就往她那边泼,大概是很难得的反抗,还是有些紧张的,泼歪了点,加上她躲了一下,就只有几滴水溅到了她的裤脚,还不小心波及到了一旁的李雅琪,我赶紧跟她道歉,我可没有想要伤及无辜。这时候曾歌又一碗水泼了过来,精准的到了身上,还好是夏天,一会就干了。随后她就走了,我也没有因为没泼到她而继续,我觉得应该点到为止,在闹下去,以曾歌的脾气,估计会打我,我倒不是怕挨打,就我这脾气,也不小,一般老实人爆,力量也是不小的,我不想最后闹得不好看。要真闹起来了,她可能没啥事,记过的就该是我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她之前很不喜欢班上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和我一样,同她小学也是一个班的,她计划放学后把她打一顿,她也确实那么做了,叫了一群人,把人打了,而她的处分仅仅是警告。她后来同我说,没有叫你,是因为你是好学生,不想连累你。听到这话,我得承认我很感动,不然她要真叫了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当然,如果真到了那一步,我该拒绝还是得拒绝,我绝不会掺和这类事情的。那个时候,她和现在的这些朋友还不太熟,即使是很熟了,我想她也不会叫她们,因为都是学霸,也是好学生,即使有时不服老师的管教,不过也是青春期的幼稚行为,原则性问题她是不会违反的。
又到了桂花飘香的季节,初二的秋天,宿舍都熄灯了,曾歌突然心血来潮,想要一折桂花,宿舍一排平房,门前有一个院子围了起来,院子的栅栏外就有桂花树,枝丫有些出落到院内了,所以即使是院子大门落了锁,出不去,也能摘到桂花。但曾歌不想出去,她叫我们宿舍的人出去给她折一支进来,她挨个叫了一圈都没人愿意。
叫到我时,我说:“我都已经上来了,不想下去了。”
接着就听见她叫张鑫宇,张鑫宇就去了,我看着她跑出去的身影,心里很不舒服。我跟张鑫宇关系是最好的,因为从初中一开始我们就是回家的搭子,一路上说说笑笑的骑着自行车。所以此刻我替她生气:“你怎么不自己去摘?”
“我不想下去呀。”曾歌笑嘻嘻的说道。
“不想下去别个就愿意去了,”文萱就抱不平,张鑫宇人很好,文萱是个很有个性,很有脾气的女孩子,但她对张鑫宇完全不一样,她喜欢她,我能感觉得到,很明显。
“我又冒叫你去摘,有病吧。”曾歌此时很不爽,她叫了一圈人,的的确确没有叫文萱。
“好了好了,大晚上的莫说了,会吵到隔壁的。”徐梦出来打了个圆场,不然下一秒干架都有可能。
张鑫宇没有走太远,就出了我们宿舍门,直走到栅栏处,她折了一大支回来,给了曾歌,曾歌又要她整个塑料瓶灌水,将花枝插进去,放在桌上靠着她床的位置。还没开始整活,张鑫宇便觉得自己的手指很疼:“我手怎么突然这么疼?”
她跑到门口,借着学校的路灯查看:“完了,不小心被虫子咬了。”
然后我们就纷纷下床去查看她的伤势,手指上的那一块有了明显的烂肉,还肿了起来,挺严重的,一看咬手的虫子指定不小。
这个时候只有曾歌未曾下过床,她一听很严重,虫子可能很大,便吓得把手里的花扔在了地上:“咦,这虫子不会还在这花上吧,别跑到我床上来了。”
张鑫宇捡起花枝来,拿到外面借光检查,进来说:“这个上面没有虫子,可能是折断的时候,被树上的虫子咬的。”
曾歌便说:“那就还是把花插起来吧。”
“你们谁有没有药膏,抹点在伤口上,不然明天会化脓的吧。”我一点都不想关心那支花,我担心明天张鑫宇的手。大家都没有药膏,也没啥事也没想着去准备。
“那整点牙膏吧,凉快凉快也会很舒服。”徐梦说,她看张鑫宇开始捣鼓塑料瓶,急了:“哎哟,你别管那束花了,你快去弄点牙膏,我的牙膏是薄荷消炎的。”
“好,没事,把这弄好了就抹。”张鑫宇依旧执着于那支花,怎么办呢?拿她没办法。她将花插起来了才抹的牙膏。第二天,果然手上的伤更严重了,我很生气,我气她为什么就不拒绝曾歌,要不然也不会被虫咬。
对了,关于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不友好,我还想补充一点,我不太喜欢看到老师和同学之间有这么大的敌意,但从一开始我的朋友们对之前教语文的李老师不太喜欢,说她很偏心,心里最先想到的是她作为班主任的班级,明明我们班也是她的学生,却并没有把我们班放在心里,我没有这样的感觉。那时,我很不理解,我觉得王老师是一个很好的人,很好的老师、前面我也说了,我喜欢每一个语文老师,不是因为我喜欢语文而喜欢她们,是对她们的喜欢,让我喜欢上这门课,从而喜欢上了语文,这应该感谢最开始喜欢的语文老师,宋老师了。我是一个深情的人,喜欢一个人,没有啥意外的话,便一直会将他放在心里,一辈子,我觉得会是一辈子,喜欢不会少半分。但有一位老师,我对她的喜欢慢慢变淡了,是在她的冷淡中变淡的。她没有教我们后,在学校里我碰见她,依然会说一声“老师好”,虽然只是作为学生对一位老师尊重所应该做的,但同样这也是我表达对老师喜欢的一种方式。期初,她还会回应着,微笑点头,再往后走,有些时候她便不理我了,就像没有看见我一样,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安慰自己:可能是我声音太小了,老师真没看见我,或者她有什么烦心事。我依旧还是喜欢她的,可是有同学对她的讨厌程度越来越深了,其实大家都还好,我很少听见别人说李老师的什么不好,倒是经常听见曾歌骂她,田晴就在一旁附和着,那些语言太过难堪,我都不好意思形容。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曾歌曾犯过错,被王老师撞了正着,就说教了一番,或许言语不太对曾歌的胃口,伤了她的自尊心,就让曾歌心生不满了。同她一起犯错的还有李老师班上同学,成绩很好,曾歌觉得王老师对她言语过激,却对自己班上的同学轻拿轻放,或许就是这样曾歌便从此对王老师有了极深的意见,至于,当时犯的什么错,我也不记得了。据曾歌说,她有一天早上就在老师宿舍门口直接骂了她。她说的时候一脸骄傲,像是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可我却觉得她的行为一言难尽,我很不喜欢这样,我觉得再不喜欢一位老师,但她毕竟是老师,我们还是得尊重,因为老师是个很神圣的职业,传道授惑解业都是他们。再者说了,王老师也没有做什么特别过分的事,就算偏心也是人之常情,护犊也是正常的。曾歌还做过更过分的事,我觉得是有些过分的,别人如何看待我就不做评价了。
食堂是在学生宿舍旁边的,而食堂侧对面也有一排宿舍,前两个是学生宿舍,后两个房间是女老师的值班宿舍,那边只有一个水龙头,所以大家洗漱都会来食堂门前的一排水龙头这。这件事也是听曾歌和田晴说的,因为是她俩一起干的。那一天下午体育课的时候,自由活动,她俩回宿舍了,正在泡奶茶,看见李老师提了一桶衣服去洗,把一桶衣服放在食堂上的洗手池里又返回了宿舍,曾歌和田晴便将两杯奶茶倒入了那个装衣服的桶里。她们说,她们躲起来观察王老师的反应,王老师返回后,看了桶里后,好像哭了,看她在抹眼睛。
“哈哈哈,特爽,特解气,真是活该,谁让她这么犯贱的。”曾歌一副大快人心的模样。
一旁的田晴也哈哈大笑,本身嘴巴就大,一笑所有牙齿都露出来了,包括所有的牙龈:“哈哈哈,你们是没看到她当时的样子,真是太好笑了。”
这个时候我对李老师的喜欢已经没有那么深了,但她俩的行为我真的觉得不仅仅是过分了,甚至有些过火了。
“我觉得你们这样不太好吧,她毕竟是个老师,有点太欺负人了。”我还是没忍住,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我过分?我这算是轻的了好吧,没打她就是好的嘞,她那就是犯贱,你莫说了,我晓得你喜欢她,真不晓得你喜欢她哪一点,”我从曾歌眼里看到了鄙夷,我转身离开了,我怕我再听下去,我会忍不住想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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