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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颐把手里拿的卫生巾往他怀里一砸,说:“我不要了,现在可以让我走了吗?”
赞云身手敏捷,下意识就把那包东西接住了。
他递回给她,说:“身上来了?你去楼上换上。”
安颐不接,拿出手机,说:“你不让我走,我打电话叫华峥来。”
赞云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下颌紧绷,僵持了一会儿,他咬牙说:“不加就不加,都随你,赶紧回去换上,要什么家里都有,随时过来拿。你要不想看见我,我就避着你一点。你搬回酒店住,什么都方便一点。”
安颐扯过他手里的卫生巾从他旁边挤过去,大步流星地出了门,那玻璃门关上还前后晃了晃。
外面的阳光灿烂,赞云闻见空气中残留着她身上熟悉的气味,这气味让他的心里发紧,他的身体渴望她,在叫嚣着。
他的心被她挖走,留下一个空旷的黑洞。
安颐去道南的洲际演出,快结束的时候温仲翊来了,在一旁等她,两人好久不见,演出结束以后去楼上酒吧坐了一会儿,散场了温仲翊送她回去。
两人出了酒店大门,一阵风吹来,安颐胳膊上起了鸡皮疙瘩,初秋的夜晚有点凉了。
她抬头看见天上的月亮白晃晃。
温仲翊身上只穿了一件翻领的短袖衫,没衣服可以借给安颐,他搂着安颐的肩头带着她往停车场跑,说:“快点跑,跑起来就不冷了”。
两人的影子在地上拉拉扯扯。
他问安颐,“你是不是瘦了?”
安颐含糊地说:“差不多”。
停车场不大,跑了一段就到了车跟前,那辆紫色的尊界很好认。
温仲翊替安颐打开副驾的门,看她上了车落了座,他才关上门绕到驾驶室去。
车上了路以后,温仲翊说:“我应该快要调走了”。
安颐转头看他,很惊讶,说:“这么快?调去哪呢?”
“深圳或者广州,还没有确定,这两个地方都有空缺,看最后博弈的结果。”
“好事啊,恭喜”。
温仲翊笑笑,说:“也算好事吧,虽然结果并没有我预期的好,总比待在这个小地方好。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安颐没吭声,盯着前面空荡荡的马路,两边的路灯在向后奔跑。
所有人都觉得她会离开这里,应该离开这里。
“也许也很快。”
沉默了一会儿,她说。
“那就好,你应该有更大的舞台和更多的观众,这样的小地方待段时间休息下就行了,不能待久了,待久了你的翅膀就被折断了,飞不起来了。”
安颐没有吭声,觉得旁边的路灯像一只只飞翔的白色海鸥。
对于温仲翊来说,道南这个山边的小城,是他职业生涯的一个污点,很多年后,别人提起,他只会说,“哦,那个地方我去过的,我记得山里有个古刹挺有名气的”,别的对他来说像被水泡过的纸,墨渍都糊成了一团,什么也没留下。
但对有些人不一样,哪怕很多年以后,道南和白川都是不能触碰的名字,别人提起了,她也许会笑笑,说:“我没去过那个地方,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她曾经爱上过那里的一个男人,又把他留在了那里,然后这辈子再也没见过。
温仲翊打了把方向盘把车开上去白川的国道,他在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跟安颐说:“后面有辆车一直不紧不慢地跟着我们”。
安颐回了神,看了看后视镜,看见皮卡银灰色的车身在路灯下闪着微光。
“别管他,顺路的”,她跟温仲翊说。
回白川的路上车辆稀少,国道上就两辆车一前一后保持着匀速前进,前头一辆崭新的紫色最新款汽车,后头一辆老旧的灰色皮卡跟着。
那时候已经夜里快十二点了,国道两旁也静悄悄地,只有零星一两点灯光。
皮卡的车灯照亮前面的紫色尊界,把它笼罩在黄色的暖光里。
“那人是不是有病,一直开着远光灯。”
温仲翊很不爽,男人对于车啊,道路规则啊,总是格外在意。
安颐没搭话。
那人是只野兽,只遵守自己的规则,对别的规则完全不放在眼里,岂止是不遵守规则,他还可以不择手段呢,只在乎自己的感受。
他愿意跟就跟着,跟到天荒地老也是他的事。
这天傍晚她从白川去道南,出来没多久就发现他跟在后面。
起初天还没黑下来,天边还有红色的晚霞,路两边的农田里茄子沉甸甸挂在枝头,大豆枝叶变黄了,有些爆开落到了地里,空气里一股乡下特有的柴火燃烧的味道。
她迎着晚霞往道南开,拐弯的时候扭头向后看了一眼发现了那辆皮卡车。
她骑电动车技术不好,不敢骑很快,那辆车比她还慢,龟速在她后面跟着。
天渐渐黑下来,皮卡开了大灯,在她后面帮她照着前面的路。
她开了一段,无比烦躁,“嘎吱”一声捏了刹车,把车停在路边不动,听着路边农田里的“吱吱”的虫叫声。
那皮卡也停下来不动,车里的人也不下来,一人一车对峙着,车灯的金黄色光线里有蠓虫和飞蛾在跌跌撞撞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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