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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都是他自己说的吗?
五年的时间,不足以平息一场爱,但也不足以抹去一些憎恶。
陆哲明想:林屿洲应该还是恨我的。
如非必要,不可能见面。
他抬头看了眼时间,尽管明知自己状态差到不应该出门,可还是逼着自己洗了澡,刮了胡子。
电动剃须刀被他摔坏了,找出刮胡刀的时候,手指先被锋利的刀片划了个伤口,等到刮胡子的时候,因为手一直抖,下巴也划出了血。
陆哲明狼狈地给自己止血,最后却也只能带着伤口出门。
他跟林屿洲约在山城政法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店见面。
林屿洲曾经在那里读完了本科和研究生,现在工作的律所离那儿也不远。
但二人约在那家咖啡店见面不只是因为他方便,因为在他的记忆里,从陆哲明家走过去也不过五分钟。
林屿洲不知道陆哲明已经搬走了。
两人通完电话,林屿洲立刻收拾了桌上的材料,起身往外走,而此时距离他们约定见面的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
他并不期待跟陆哲明的见面。
在昨晚之前,林屿洲的确是这么想的。
可昨晚的相遇,对于林屿洲来说太有冲击力,他无法想象当初那个穿着浅色睡衣坐在钢琴前给他弹德彪西的人,会变成如今这样。
瘦削,混乱,疯癫。
陆哲明与过去判若两人的放浪形骸模样,比他说出的那些话更让林屿洲受伤。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屿洲以为离开自己之后,陆哲明会过得更好的。
可现在看来,似乎并非如此。
他走出律所大楼,抬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林屿洲的车就停在地下停车场,可他不打算开车,或许在公事聊完之后,他们可以一起走一走。
他认为自己并不是对陆哲明余情未了,只是好奇一个人怎么能变化这么大。
林屿洲非常直接非常热烈地爱过那个人,甚至可以说,直到现在,他仍然爱着过去的陆哲明——在突发恶疾一样斥责他这个同性恋很恶心之前的那个陆哲明。
那是他少年时代最美妙灿烂的一场好梦,只是梦醒得有些不体面。
十几岁的林屿洲放学后跟人打球,带着一身的臭汗跑回家,却在进门的瞬间,对他姐的新钢琴老师一见钟情。
那时候陆哲明还在读大学,一件水蓝色的衬衫,一条浅色牛仔裤,林屿洲记了很多年。
那时候的林屿洲才刚刚跟自己的性取向做完艰难的对抗,上一秒才对自己说“不是同性恋,就是青春期一时兴起的好奇”,下一秒就因为陆哲明一头栽进了爱河中。
十几岁的他开始了一场名为“暗恋”的旅程,看见那个人就开心,看不见就想念。那个时候的他,年少却并不真的鲁莽,在向陆哲明告白之前,他将这份心事沉淀了好几年。
他非常确认自己喜欢陆哲明,不是少年人对成熟大哥哥的那种倾慕,而是想要和这个人恋爱的爱慕。
既然确定了是爱,那就不要藏着掖着。
十七岁那年的某天晚上,陆哲明上完课从他家离开,林屿洲找了个借口跟出去,在对方走出小区之前叫住了那个人。
他连叫对方的时候,都觉得很幸福。
林屿洲曾经无数次为这个情节做精妙的设计,希望成为很多年以后再提起,依然心动的场面。
然而,真到了这个时刻,他激动到话都说不清楚。
那天很热,已经晚上八点多,整个城市依旧像个蒸笼。
陆哲明穿着白色的纯棉t恤,左侧胸前是一串小小的黑色刺绣,绣着林屿洲看不懂的外国字。
几年后,那会儿林屿洲已经上了大学,跟陆哲明正在进行一段比暧昧多一些、比恋爱少一些的关系,他向陆哲明提起那件短袖,陆哲明告诉他,那是一串法语,意思是“春日复归之诗”。
衣服上的文字很浪漫,可那晚的告白却并没有迎来一个如他预想一般的美妙结局。
当林屿洲对陆哲明说:“陆老师,我喜欢你。”
陆哲明先是诧异,而后笑着说:“可我的精力和时间,只够带一个学生。”
林屿洲叹气:“不是那种喜欢!”
他逼近对方,很认真地对眼前的人说:“我想和你谈恋爱。”
初恋究竟是什么味道?林屿洲觉得就是那个晚上闻到的花的味道。
是远处飘来的紫茉莉。
可他尚未好好感受那花香,就听见陆哲明用哭笑不得的语气对他说:“不要闹了,快点回去吧。”
那晚,林屿洲极力向陆哲明证明自己没有开玩笑,也并非一时兴起,更不是在故意寻开心,他想把自己那颗年轻的、躁动的心脏挖出来,分解公式一样,一瓣一瓣揉碎了给陆哲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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